2月15日,陝西省長婁勤儉主持召開省政府第三次常務會議,研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民用運輸機場和基礎測繪管理工作。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會議決定,除法律明確和國務院要求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外,其他事項一律不作為工商登記前置審批,需要後置審批的事項要制定目錄清單並向社會公布,市縣兩級要在3個月內公布。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釐清監管職責,加強重點行業監管,推廣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鼓勵社會公眾通過網際網路等渠道投訴舉報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各種問題。要加快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強部門執法配合,對失信企業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管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