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六批省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由陝西省人民政府於2014年6月9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六批省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 類別:法律法規
通知內容
省文物局會同有關市、縣、區政府確定的第六批陝西省文物保護單位(共232處)以及與現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合併的項目(1處)及其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已經省政府2014年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
各有關市、縣、區政府要對依法劃定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作出標誌說明,建立記錄檔案,明確保護責任主體,落實保護措施。在保護範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違反法律規定的工程建設。因特殊情況需要在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工程建設的,必須依法嚴格履行報批程式。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已有的有礙文物保護的建築和設施,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予以拆除或遷建。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和傳承中華文化的高度,充分認識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貫徹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生態建設、旅遊發展及當地民眾生產生活的關係,切實加強文物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促進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努力開創我省文物工作新局面,為建設文化強省作出貢獻。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