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保證公司債

附保證公司債,“不附保證公司債”的對稱。是指由第三人擔保償還債券本息的公司債。公司債的一種,是根據公司債有無第三人保證而作的劃分。其不同於不附保證公司債,應當有保證人名稱及提供擔保的證明檔案,而後者則沒有第三人擔保債券的還本付息,債券持有人的風險較前者大。

擔保人是發行人以外的他人(或稱第三者),如政府、信譽好的銀行或舉債公司的母公司。一般來說,投資者比較願意購買保證公司債,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公司到期不能償還債務,擔保人要負清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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