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利未記》,《詩篇》,
《聖經》
中出現3次阿撒瀉勒。但是根據查考,網上有很多說法,但是解釋得都差不多。
《利未記》
16:8 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
《利未記》 16:10 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
《利未記》 16:26 那放羊歸與阿撒瀉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1.
“阿撒瀉勒”的詞義在教會傳統中頗多爭議,但常見的解釋有兩種:
一、給上帝的那隻立即獻祭,而另外一隻由祭司按手,表明以色列人的罪轉移到了這隻羊的身上。
隨後由一個人將這隻羊帶到曠野放掉,以示它帶走了以色列人的罪過。
二、至於替罪羊,則闡明了把罪從神的面前除去。聖父將信徒的罪加在被釘於十字架的聖子的身上(賽五十三6),
使信徒的罪被塗抹。因此,亞倫以象徵的方式,將全以色列人的罪傳遞予'ez'azel,而分離之羊把以色列人的罪帶走,使他們不再惦記著導人犯罪的事情。
《申命記》 32:17 所祭祀的鬼魔並非真神,乃是素不認識的神,是近來新興的,是你列祖所不畏懼的
《以賽亞書》 53: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2.
2.「阿撒瀉勒」(Azazel)一詞,原文的意思是除去、移去。在舊約聖經上只出現四處(利十六8、10、26),表示過犯遠離了那個獻祭的人。
3.猶太的學者說,阿撒瀉勒是地名,代罪的羊被送去的地方;那是懸崖,代罪的羊從那裡被扔下去。又有人說,阿撒瀉勒的原文字根是離去、移開,所以可以解釋為完全解脫,或徹底除去。現代的神學家則依據《以諾書》(偽經)說,阿撒瀉勒是沉淪天使的首領;它是一個惡靈,獻祭之人的罪要歸與它。本會的老前輩蔡聖民長老在五十九年前(1954年),向神學生講解《舊約聖經概論》之時,也是持這種看法。這三種詮釋有一個共同點,即獻祭之人的罪已經被送到曠野,遠離他而去了。
3.
為以色列會眾贖罪。
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
為以色列會眾贖罪,要用兩隻公山羊。
一隻獻為贖罪祭——這裡先提一下,在以後15節里有詳論贖罪祭的實行,其要義乃表示基督是贖罪之羔羊(約1: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