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撒瀉勒

阿撒瀉勒

摩西律法中所提及的每一隻用作獻祭的羊,都象徵了基督救贖工作的某些特徵。贖罪羊羔代表基督以無罪的生命,替代了應被判死罪的罪人的生命。每年的贖罪日,以色列人都要選出兩隻羊,用抓鬮的方式定出\一隻獻給上帝,另一隻則給阿撒瀉勒。

《聖經》,《利未記》,《詩篇》,

《聖經》

中出現3次阿撒瀉勒。但是根據查考,網上有很多說法,但是解釋得都差不多。

《利未記》

16:8 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
利未記》 16:10 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
《利未記》 16:26 那放羊歸與阿撒瀉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1.
“阿撒瀉勒”的詞義在教會傳統中頗多爭議,但常見的解釋有兩種:
一、給上帝的那隻立即獻祭,而另外一隻由祭司按手,表明以色列人的罪轉移到了這隻羊的身上。
隨後由一個人將這隻羊帶到曠野放掉,以示它帶走了以色列人的罪過。
二、至於替罪羊,則闡明了把罪從神的面前除去。聖父將信徒的罪加在被釘於十字架的聖子的身上(賽五十三6),
使信徒的罪被塗抹。因此,亞倫以象徵的方式,將全以色列人的罪傳遞予'ez'azel,而分離之羊把以色列人的罪帶走,使他們不再惦記著導人犯罪的事情。
利未記》 17:7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原文是公山羊),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申命記》 32:17 所祭祀的鬼魔並非真神,乃是素不認識的神,是近來新興的,是你列祖所不畏懼的
以賽亞書》 53: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2.
1.神曉諭摩西說,亞倫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神的面前;一隻歸與神,一隻歸與阿撒瀉勒。那歸與神的羊,要獻為贖罪祭。但那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利十六6~10)。
2.「阿撒瀉勒」(Azazel)一詞,原文的意思是除去、移去。在舊約聖經上只出現四處(利十六8、10、26),表示過犯遠離了那個獻祭的人。
3.猶太的學者說,阿撒瀉勒是地名,代罪的羊被送去的地方;那是懸崖,代罪的羊從那裡被扔下去。又有人說,阿撒瀉勒的原文字根是離去、移開,所以可以解釋為完全解脫,或徹底除去。現代的神學家則依據《以諾書》(偽經)說,阿撒瀉勒是沉淪天使的首領;它是一個惡靈,獻祭之人的罪要歸與它。本會的老前輩蔡聖民長老在五十九年前(1954年),向神學生講解《舊約聖經概論》之時,也是持這種看法。這三種詮釋有一個共同點,即獻祭之人的罪已經被送到曠野,遠離他而去了。
3.
為以色列會眾贖罪。
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
為以色列會眾贖罪,要用兩隻公山羊。
一隻獻為贖罪祭——這裡先提一下,在以後15節里有詳論贖罪祭的實行,其要義乃表示基督是贖罪之羔羊(約1:29,36)。
一隻送到曠野去——歸與阿與撒寫勒。“阿撒寫勒”:是移去之意。表示贖罪的救恩把人的罪移去(詩103:12)。
《約翰福音》 1:29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

《詩篇》

103:12 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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