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辦公室,綜合辦公室,預算辦公室,國庫辦公室,行政政法辦公室,教科文辦公室,經濟建設辦公室,農牧業辦公室,社會保障辦公室,會計辦公室,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監督檢查辦公室,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農村牧區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鄉財辦公室,工業交通辦公室,財政評審中心,經濟貿易辦公室,地方金融辦公室,
職能職責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財政信息、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年度計畫;負責財政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運行以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聯繫和協調機關黨建、工、青、婦工作;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推進全旗財政計算機網路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培訓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財政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的公告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辦公室
負責所屬預算單位
財務管理,審核編制和批覆所屬預算單位的預決算;負責預算外、保障性住房補貼資金、彩票公積金等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對管理的財政資金進行監督檢查、績效評價和政府投資項目的評審;會同所屬單位項目及彩票公積金項目申報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預算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旗財政經濟發展規劃;擬訂編制年度預算草案,承擔全旗部門預算的審核、批覆工作;統一預算調整事宜;負責研究部門預算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建議;管理部門預算指標;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管理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庫;承擔與旗人大、政協的有關聯絡工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庫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金庫制度、總預算會計制度、政府國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府採購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負責推進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工作;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匯總全旗各部門的決算,編制審核匯總全旗財政總決算;編制政府採購目錄和年度採購計畫,監管政府採購活動;負責全旗行政事業銀行帳戶的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政法辦公室
貫徹執行自治區有關行政政法方針政策;負責所屬預算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審核年度部門預決算,提出行政政法機關專項資金支出的預算建議和安排重點及順序;負責組織對所管理的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跟蹤問效和政府投資項目的評審;負責組織對管理援助經費;協助所屬單位項目申報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教科文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教科文工作的有關政策、規章和制度;承擔教育體育、科學、文化旅遊、計畫生育、檔案等部門的財務管理工作;審核和批覆分管預算部門的年度預決算;負責組織對管理的財政資金進行監督檢查、績效評價和政府投資項目的評審;擬定各類重點專項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參與所屬單位項目申報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經濟建設辦公室
負責基本建設項目、城市管理、地質勘查單位財務管理;審核和批覆分管預算部門的年度預決算;負責財政對基本建設、城市維護與管理、環境保護、地質勘查、資源利用、土地整理及有關節能減排等專項投資的預算分配及財務管理;負責組織對其管理的專項資金進行投資評審與績效評價;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參與和研究制定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的相關政策、制度工作;參與所屬單位項目申報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牧業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財政支農政策和農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承擔所屬部門的財務管理及預決算編審工作;負責所屬部門財政資金的管理、分配、監督檢查、跟蹤問效;負責組織所屬部門政府投資項目的評審工作;負責擬定項目資金使用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惠農惠牧補貼資金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發放;參與相關部門財政支農重點項目申報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保障辦公室
貫徹國家、自治區有關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度和政策;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相關部門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審核、批覆分管預算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和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負責組織對其管理的財政資金進行績效評價和政府投資項目的評審;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使用的財政監督;參與和研究制定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的相關政策、制度工作;參與所屬單位項目申報工作及投資評審;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社保資金的發放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會計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負責全旗會計管理工作,承擔全旗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誠信檔案管理;負責組織全旗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會計人員培訓、優秀財會人員評選及榮譽證書發放等工作;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服務機構的審報和會計學會和珠算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度和政策;負責全旗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全旗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資產配置標準等,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對全旗國有獨資、控股和參股企業進行監督管理,行使出資人的職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督檢查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監督的有關政策、規章和制度;擬訂財政監督的制度、辦法;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全旗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財經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對全旗各類財政資金進行監督檢查、跟蹤問效,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財政局內部監督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有關政策、規章和制度;編制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申報項目進行立項前的考察評估、評審;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年度項目計畫申報和項目庫的建立和管理;監督指導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對建設期滿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組織驗收,提供相關資料接受檢查驗收;負責組織對農業開發項目的監督檢查、績效評價和財政評審;統籌安排農業綜合開發各類項目資金,按計畫回收到期有償資金;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村牧區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農村牧區綜合改革有關政策、規章和制度;負責全旗農村牧區綜合改革工作;擬定全旗農村牧區綜合改革有關檔案;指導、監督檢查各蘇木鎮農村牧區綜合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惠農惠牧補貼資金的發放;負責農村牧區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鄉財辦公室
負責制定蘇木鎮財政管理體制,管理蘇木鎮財務工作,提出蘇木鎮年度預決算編制建議,擬定蘇木鎮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定額;負責組織對蘇木鎮財政資金的監督檢查、績效評價和政府投資項目的評審;分解下達蘇木鎮財政收入並協助完成;參與指導蘇木鎮項目申報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業交通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業、能源、交通運輸、外經貿企業財政預算與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財政對工業企業、能源、公路、道路、民航、生產安全、企業科技創新、對外投資、企業節能技術改造等專項投資的預算分配及財務管理;負責組織對其管理的財政資金進行監督檢查、績效評價和政府投資項目評審;參與擬訂全旗推進工業化、發展能源、交通運輸等第二產業中長期行業規劃;參與制定部門經費定額與工程預算定額等;參與所屬單位項目申報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政評審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投資評審的相關政策規定;負責制定財政評審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並組織實施;接受財政下達的投資評審任務,對財政預算內、外資金、政府性基金、政府性融資以及其他財政性資金安排的項目支出,按照評審工作程式,進行評估和審查並報送評審報告;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經濟貿易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經濟發展和巨觀調控的方針、政策;負責所屬預算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自治區糧食專項儲備資金、糧油價差補貼和少數民族生產、生活用品專項補貼等;負責對財政安排的口岸、服務業、城鄉物流、農村供銷、糧油收儲加工、產糧產油等專項投資進行預算分配和財務管理;負責組織對其管理的財政性資金進行投資評審與績效評價;參與全旗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制定及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工作;監測分析全旗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參與所屬單位項目申報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方金融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機構財務管理的法規、政策,並對其實施財務監管;執行政府國內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全旗擬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業務項目的審核申報等工作,並對貸(贈)款使用與償還進行監督與管理;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數據的統計,並對其進行分析和預警報告;負責小額擔保基金和農牧業保險補貼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