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避難他國 伊本·沙特童年時,阿拉伯半島上群雄割據。納季德(即內志,在阿拉伯半島腹地)、
希賈茲 (即漢志,在內志西部)、傑貝勒沙馬爾(在內志的東北邊陲)、
蓋西姆 (在內志東部)、哈薩(在蓋西姆東部)、阿西爾(在漢志以南)和
錫爾漢谷地 (在內志以北)等地區,分別由酋長和總督統轄,形式上臣服於
奧斯曼帝國 ,實際上各自為政。這些地區內還有著100個以上的遊牧部落,其首領自立為王,常相殺伐。伊本·沙特的父親阿卜杜勒·拉赫曼·沙特是內志地區的
埃米爾 ,雄據一隅。
1910年在科威特的阿卜杜勒·拉赫曼·沙特
1891年,因內志發生內訌,
拉希德酋長國 的本·拉希德伺機出兵,吞併內志,第二沙特王國覆滅。伊本·沙特隨
沙特家族 去
科威特 避難,追隨在父親跟前,參加各種會議,了解到阿拉伯人的境況、歷史。隨後,他得到科威特埃米爾穆巴拉克的青睞,有機會結識各階層的有識之士,獲得了豐富的歷史、社會、經文注釋、宗教禮儀等方面的知識。
收復故地 伊本·沙特在流亡科威特時期,廣泛接觸遊牧民,比較清楚地了解遊牧民的疾苦和願望,洞察遊牧社會的弊端。特別是當時的科威特正處於英、法、德、俄和奧斯曼帝國等激烈角逐的政治旋渦中,這種環境加深了伊本·沙特對國際和政治問題的認識與理解,同時也萌發了他熱愛阿拉伯民族和國家的強烈意識。在科威特時期,伊本·沙特就確立了統一阿拉伯半島和“恢復先輩創建的王國”的思想。為實現這一目標,他懇求科威特埃米爾薩巴赫給予支援,得到了30支步槍和40匹駱駝,於1901年秋率領百餘名戰士攻打利雅得。途中遭遇敵人遏阻,致使人員流散,最後只剩下60名戰士。但伊本·沙特不氣餒,發誓要攻占利雅得。他再次率領餘部進入沙漠,迂迴前進,晝伏夜行,潛往目的地。
正在不少人都以為這支隊伍早已葬身沙海時,伊本·沙特突然在1902年10月3日抵達利雅得城郊。他親率7人潛入城內,隱伏在當地長官官邸附近的民房中。接著又潛入30人。當夜發起襲擊,殺死守軍司令,迫使守軍投降。次日黎明,伊本·沙特在廣場宣布恢復王位。這一神奇般的勝利,贏得附近地區一些部落的折服。他們陸續前來歸附。伊本·沙特與宿敵拉希德展開了爭奪毗鄰地區的鬥爭,於1904年攻占阿尼則、布賴達;1906年攻占蓋西姆,在蓋西姆一役中,擊斃了拉希德,為沙特家族報仇雪恥。伊本·沙特把利雅得定為內志酋長國首都,自封為內志埃米爾。
一統半島 伊本·沙特站穩腳跟後,秣馬厲兵,歷經五次較大規模的戰役,擴展勢力範圍,統一阿拉伯半島。
1913年,伊本·沙特採取突然襲擊,一舉攻占了奧斯曼帝國的直轄省哈薩,取得了
出海口 ,為發展經濟、特別是海外貿易創造了有利條件。從此,伊本·沙特自稱內志
蘇丹 。為了應付強敵,尋求庇護,他在1915年和英國簽訂了《達林條約》。根據條約,英國承認伊本·沙特為內志、蓋西姆、哈薩的埃米爾,保證協助埃米爾防禦外患,每年付給埃米爾60000英鎊的補助金;埃米爾則接受英國的保護,不得英國同意,不與第三國簽訂條約和協定,不侵犯英國在阿拉伯各保護領地的利益。《達林條約》實際上取消了內志埃米爾國的獨立地位。
伊本·沙特的統一戰爭是在宗教旗幟下進行的。他規定牧民要信奉
伊斯蘭教 遜尼派
瓦哈比教派 的教義,並規定君主兼任
教長 。他號召阿拉伯半島各部落團結起來,趕走非正統的穆斯林——
土耳其人 。他主張恢復初期伊斯蘭教的純潔性,反對崇拜
先知 和其他經徒,反對經院神學,禁止上墳祭祖,不許朝拜先知們的陵墓,譴責迷信思想,嚴禁吸菸、喝酒、歌舞、賭博。1910年,伊本·沙特憑藉宗教教義,推行“伊赫萬”(敬奉唯一真主的兄弟會)運動,建立半農半軍的“伊赫萬”村落,組織起一支忠於他並充滿宗教狂熱的軍隊,依靠這支武裝力量,創建了國家,並統一阿拉伯半島。
1918年,
漢志王國 統治者、
哈希姆家族 的海珊·伊本·阿里出兵攻陷臣服內志的胡爾馬,大肆洗劫和殺戮。信奉瓦哈比教派的胡爾馬人派信徒向伊本·沙特求援,他派12000名伊赫萬軍進軍胡爾馬,抗擊並大敗漢志軍,打開了通向伊斯蘭教聖地—
麥加 的大門。
1920年,他率軍攻打
傑貝勒沙馬爾酋長國 首都
哈伊勒 ,圍城55天,迫使其投降,擄回其埃米爾,並把整個酋長國併入內志版圖。接著乘勝北上,攻占錫爾漢谷地、海巴爾、太馬等地區。
1922年,內志和
伊拉克王國 因錫爾漢谷地一些地段的歸屬問題發生爭議,邊境兩地部落為爭奪牧場和水源不斷發生衝突,釀成流血戰鬥。在英國脅迫下,伊本·沙特簽訂《烏凱爾條約》,劃定了內志的東北邊界,並將內志部分地區劃歸伊拉克和科威特。
1923年,阿西爾酋長因內部叛亂,請求伊本·沙特保護。他迅即派兵穩定局勢,至1926年10月21日,同該酋長簽訂協定,阿西爾成為內志的“保護國”。
1924年,伊本·沙特以漢志國王海珊妄圖稱霸和阻撓
朝聖 為由,率軍在
塔伊夫 與之對峙,擊敗對方主力,進占麥加,圍困
吉達 和
麥地那 。1926年1月8日,漢志投降,伊本·沙特被擁立為漢志國王。從此,他的稱號為“漢志國王、內志及其屬地蘇丹”。他不但在阿拉伯世界遐邇聞名,而且成了國際上的新聞人物。
鞏固統治 伊本·沙特徵服了幅員遼闊的地區後,著手鞏固國家的統一。他迅速平息了一些部落首領的反叛活動。1926年,內志地區木太爾部落的酋長費薩爾·達維什聯合烏太巴、阿季曼等部落的首領,在英國人支持下,發動叛亂。至1927年,有越來越多的部落卷了進去。1928年10月19日,伊本·沙特在首都召開非常代表大會,發表長篇講話,嚴厲譴責叛亂活動。他對代表們說,如果他們要他遜位,他決定讓賢。他說:“我並不是留戀王位、等候被逐的那種人。你們可以從沙特家族推戴任何一人,我將給予支持。”代表大會通過決議,表示擁戴伊本·沙特。之後,他組織了12000人的隊伍,平息了達維什的叛亂,達維什身負重傷,其他首領投降。
伊本·沙特形象
1929年底和1930年初,魯阿勒部落酋長法爾罕·馬木耳聯合一些伊赫萬首領,發動更大規模叛亂。叛亂遍及從傑貝勒沙馬爾到
波斯灣 的廣大地區。達維什又一次起事。英國及伊拉克當局也支持叛亂。伊本·沙特動用了裝甲車等機動部隊,戰勝了叛亂者。1930年1月,英國當局不得不把達維什等引渡給伊本·沙特。這次叛亂被平息後,伊本·沙特廢除了伊赫萬軍事組織,開始建立以現代化武器裝備起來的正規軍。
20世紀30年代初,海珊的兒子、
外約旦 埃米爾阿卜杜拉提出“漢志歸漢志人”的口號,對抗伊本·沙特。伊本·沙特成功挫敗其攻勢。
這些叛亂活動的被平息,標誌著伊本·沙特的國家進一步統一和加強中央集權。
建立國家 1926年8月3日,伊本·沙特公布《漢志王國約法》,宣布“管理漢志王國的全權”歸自己所有,漢志是一個“設有諮議機關的、內政外交獨立的穆斯林君主國家”。1927年1月,他把內志蘇丹國更名為“
內志王國 ”,他本人改稱“漢志、內志及其屬地國王”。同年5月20日,伊本·沙特通過外交途徑同英國簽訂《吉達條約》,以取代1915年的《達林條約》。英國承認伊本·沙特領有的疆域的絕對獨立權,英國的特殊權益被取消;伊本·沙特則承認英國與科威特、
巴林 、
亞丁 等保護地的特殊關係。
1931年,伊本·沙特下令組成由國王親自主持的漢志大臣會議。他還廢除了土耳其人使用的行政區劃名稱,代之以統一的埃米爾區。
1932年9月18日,伊本·沙特頒布“統一阿拉伯王國各個地區”的詔令,授命漢志的大臣會議起草王國的憲法、王位繼承法和行政組織法。伊本·沙特把統一國家正式命名為“
沙烏地阿拉伯王國 ”。這個訊息在9月23日的《首府報》第406期上正式公布, 9月23日被定為王國國慶節。伊本·沙特也改稱為“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國王”。
沙特家族藉助於聯姻的形式,與諸多部族建立政治聯盟,進而實現國家權力與部族社會的密切結合。廣泛的姻親關係,導致沙特家族的龐大規模。伊本·沙特妻妾成群,子嗣眾多。沙特家族內部諸多分支的權力角逐,以及伊本·沙特直系成員的政治核心化與旁系成員的政治邊緣化傾向,構成沙特王國政治生活的突出現象。
根據伊斯蘭教的慣例,王位繼承法有“委任法”“挑選法”“協商法”“王儲法”和“長子世襲法”等,伊本·沙特另創新制,規定:現任國王要在執政初期挑定王儲;不管年齡大小,王儲為
兄終弟及 ,而不是父子相傳,世襲王位僅限於伊本·沙特的嫡系子孫。這個規定已成為當今沙特王國國王的繼承法規。
1933年,伊本·沙特指定其次子沙特(其長子圖爾基死於1919年)作為沙特王國的王儲。
在鞏固國家統一,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的同時,伊本·沙特採取了一些改革措施,促進了商業的繁榮,人民生活的改善。一些保守的部落首領、神職人員和宗教狂熱分子,反對他的改革措施。他們把一切現代化的東西都視作魔鬼的把戲,砸汽車、毀武器、打電台、甚至聚眾鬧事,其中最大的一次是1927年哈爾卜部落的暴動。伊本·沙特毫不留情地鎮壓了暴動,對一切不馴服的部落,採取了稱為“伊斯提斯巴赫”的集體滅絕的作法。與此同時,他提出了開明的瓦哈比教義理論,即對於任何新技術,只要和伊斯蘭精神沒有牴觸,縱使《古蘭經》上沒有明文規定,也可以接受。
周旋各國 伊本·沙特對阿拉伯諸國實行睦鄰政策。1933年,他把占國土面積約2/3的土地租讓給
阿拉伯-美國石油公司 ,使沙烏地阿拉伯成為重要的
石油 生產國和輸出國,為發展民族經濟打下基礎。
第二次世界大戰 期間,伊本·沙特在德、意與英、美兩大集團之間標榜“中立”。沙烏地阿拉伯早在1929年同德國、1932年同義大利訂有“友好條約”。德、意為爭奪沙烏地阿拉伯的石油一直同美、英進行鬥爭,竭力拉攏伊本·沙特。由於美、英的壓力,戰爭爆發後,伊本·沙特廢除了同德國訂立的“友好條約”,1941年9月,他驅逐了德國公使格羅巴;1940年斷絕同義大利的外交關係。
1943年5月,沙烏地阿拉伯同美國建立外交關係。同年12月,美國近東武裝力量總司令羅伊斯訪問了沙烏地阿拉伯,洽談在達蘭和達烏克修建軍用機場問題。1944年至1946年,美國在達蘭修建了軍用機場。
1945年2月14日,在美國“昆西”號巡洋艦上會見參加完
雅爾達會議 返國途中的
美國總統 富蘭克林·羅斯福 。會談中沙烏地阿拉伯重申它同意美、英艦隊自由使用波斯灣各港口、修建巨型軍用機場、保證美國石油租讓權益、允許美國敷設一條聯結哈薩和
地中海 的橫貫阿拉伯的輸油管。這次歷史性的會晤,奠定了沙美“以石油換安全”的戰略夥伴關係基礎。
二戰後,伊本·沙特進一步倒向美國一邊。1951年同美國簽訂《第四點計畫總協定》《共同防禦援助協定》和《達蘭機場(租借權)協定》。1952年,美國在沙烏地阿拉伯成立“沙烏地阿拉伯貨幣機構”,控制其財經事務。美國對沙烏地阿拉伯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滲透大大加強。
逝世 面臨極端清苦的阿拉伯生活方式和巨額石油收入的矛盾,晚年的伊本·沙特常處於迷惘、煩惱和苦悶中。同時,他又因患關節炎行走困難,雙目幾乎失明。
伊本·沙特於1953年11月9日(回曆1373年3月2日)在塔伊夫逝世,終年73歲,遺體運回利雅得,安葬在沒有任何建築物的簡陋墓穴內。
為政舉措 政治 1910年,伊本·沙特建立了一個宗教組織,稱伊赫萬·陶希德(一神論兄弟會),欲藉此打破氏族壁壘,以宗教紐帶把各部落結成一體。1912年,他建立了伊赫萬的農墾區希吉來(要貝都因人從遊牧的沙漠地帶遷到墾殖區定居,從事農業)。希吉來同時還是瓦哈比派的傳教點和軍事組織,為伊本·沙特的征戰提供了一支精銳部隊。
1936年,伊本·沙特頒布整頓
奴隸制 的法令,限制奴隸買賣,只準獲得政府特許的奴隸販子從事販運,禁止從海上向國內輸入奴隸,違反奴隸法令的人判處一年監禁。
經濟 伊本·沙特引進西方的汽車、電話、
無線電 、武器裝備等現代化設施。1926年,政府開辦了第一個汽車營運處(1927年併入“沙特經濟開發公司”),從此,汽車運輸業迅速發展起來,國內出現了“汽車熱”。1935年5月15日,伊本·沙特下令成立“阿拉伯汽車公司”,管轄20家汽車行。1937年5月23日,他又下令成立“內志汽車公司”,經營國家內地同東部地區的運輸業務。1950年,沙特王國創辦了運輸
辛迪加 。
伊本·沙特建立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後重視開發經濟,使遊牧民定居務農。還對稅制進行改革。1925年,他公布在漢志境內徵收“扎尕提”稅法令。規定井水灌溉的地畝稽徵收成的20分之一。牲畜則直接索取實物。商人按資金或商品價值交稅。伊本·沙特還降低了關稅,規定從吉達港運往麥加及內地的貨物,國家只收一次稅(海珊統治時,從麥加運出的貨物加征一次稅)。 這些措施符合商業資產階級的利益,它促進了商業的繁榮,人民生活的改善。
1933年5月29日,沙特王國同美國
美孚公司 等簽訂了為期60年(後延長為66年)的石油勘探、開採協定,其開採面積占沙烏地阿拉伯國家面積一半以上。這家公司於1941年改名為
阿拉伯-美國石油公司 ,簡稱阿美石油公司。以後,沙烏地阿拉伯陸續發現八大油田,修建了1068英里的輸油管,至1953年,石油年產量為300萬桶,沙烏地阿拉伯年淨收入達2億美元。由此,沙特成為重要的石油生產國和輸出國,為發展以石油為主導的民族經濟奠定了基礎。
石油財富的增長,使沙烏地阿拉伯有可能在東部建立現代化港口達蘭和新興城市
達曼 ,並改造了利雅得、吉達、麥加、麥地那等城市,公路四通八達,1949年至1951年建造了從達曼港到利雅得的全長571公里的鐵路。
法律 伊本·沙特改革了傳統的司法制度,確立以
伊斯蘭教法 為基礎的社會秩序。1927年8月19日,他在詔令中宣布用宗教司法程式代替部落
習慣法 ,用教法裁判官(
哈吉 )代替原來起法官作用的酋長,組成普通法庭(管理一般民事及刑事案件)、高級法庭(管理普通法庭許可權不及的民事、刑事及其他案件),以及大理院(即終審法庭)。1932年又設立專門監察機構,以監督各法庭的工作。
為了維護商人們的利益,1926年7月12日,伊本·沙特在吉達設立了商事法庭,審理同商人及商業活動有關的案件;1931年6月1日,又頒布《商業法典》,使商人們的權益通過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
軍事 1901年秋,伊本·沙特在科威特酋長薩巴赫的資助下,組成40人的突擊隊遠征利雅得。翌年1月,奪回利雅得城。1913年至1926年,伊本·沙特奪取了波斯灣西岸的哈薩,併吞了伊本·拉希德家族的沙馬爾,占領了錫爾漢河谷的大部分,攻陷了麥加、麥地那和吉達,兼併了阿西爾,並在這些地區建立起了牢固的統治。到沙特王國建立前,伊本·沙特成功統一了
阿拉伯半島 大部分地區。
宗教 伊本·沙特嚴格遵循瓦哈比派教規,呼籲加強伊斯蘭團結,召集召開了首屆伊斯蘭國際大會。
外交 在外交方面,伊本·沙特奉行以維護國家利益為宗旨的中立外交路線。
伊本·沙特對阿拉伯諸國實行睦鄰政策,主張阿拉伯國家團結一致,共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1931年、1933年他先後同伊拉克、外約旦締結“友好睦鄰”條約。1936年、1942年同
埃及 、科威特簽訂友好條約。1937年,沙烏地阿拉伯、伊拉克、
葉門 三國簽訂“阿拉伯親善同盟”協定。沙烏地阿拉伯是1945年3月成立的“
阿拉伯國家聯盟 ”的成員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他反對美、英支持
以色列 的侵略擴張政策,力主保衛和恢復
巴勒斯坦 阿拉伯人的合法權利。
1915年,伊本·沙特和英國簽訂《達林條約》,成為其保護國。1927年,與英國在吉達重訂新約,英國承認他作為漢志和內志及其屬地之王的完全獨立地位。
1943年,沙特同美國建交,同意美國在扎赫蘭建立空軍基地。沙特還在1945年2月美國總統
富蘭克林·羅斯福 訪問期間同意加強與美國的合作,但拒絕羅斯福關於允許沙特的10萬猶太人遷移到巴勒斯坦的要求。二戰後,沙特於1951年同美國簽訂《第四點計畫總協定》《共同防禦援助協定》和《達蘭機場(租借權)協定》等,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方面深受美國的影響。
人際關係 父親:阿卜杜勒·拉赫曼,內志地區的埃米爾。
母親:屬於達瓦希爾部落的蘇戴爾家族。
伊本·沙特妻妾成群,據說先後娶妻38位,並擁有眾多子嗣。他最寵愛的妻子之一是西薩·蘇德里(Hissah Al Sudeiri),她生下的七個兒子統稱為“
蘇德里七兄弟 ”。
伊本·沙特有超過90名子嗣,現列舉其知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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