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縣統計局

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可靠;監督檢查全縣統計工作和統計法律、政策和法規的實施;指導統計基礎工作,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新蒙古族自治縣統計局
  • 職責: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 負責人:領導
  •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
(二)貫徹執行國家的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和統計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生產總值,彙編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和指導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負責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組織實施全縣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投入產出調查等國情國力和重大專項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縣情縣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副漁業、工業、交通運輸業、建築業、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服務業等行業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行業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專業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城鄉建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組織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做好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服務。
(七)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做好全縣統計從業人員管理工作。
(八) 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縣統計資料庫體系;按國家統計局、省統計局、市統計局的要求,制定全縣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組織協調全縣統計數據網路建設。
(九)收集和整理外縣(區)統計數據,組織實施與外縣(區)之間統計資料交換和統計交流合作項目。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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