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2月,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阜蒙縣人民大街49號。全院現有人員107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及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1.3%,其中碩士4人,占總人數的4.65%,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40歲-50歲的占總人數的54%,40歲以下的占46%,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法院下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等14個庭室以及9個派出法庭,年均審結和執行各類案件2000餘件。同時在縣委領導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以服務大局為己任,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以司法改革為動力,以隊伍建設為基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厲懲處各類刑事犯罪,依法調節平衡多種利益,保護公民合法權益,審判和其他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
機構設定
法院機關內設15個庭室:行政庭(4人)、刑事庭(8人)、民商一庭(5人)、民商二庭(4人)、審監庭(4人)、立案庭(6人)、交通法庭(3人)、執行一庭(11人)、執行二庭(8人)、辦公室(13人)、調研室(3人)、審管辦(3人)、法警隊(11人)、政治處(3人)、督察室(1人)。下設9個農村派出法庭:阜新鎮法庭(4人)、大巴法庭(2人)、大板法庭(1人)、於寺法庭(1人)、務歡池法庭(2人)、王府法庭(3人)、泡子法庭(2人)、舊廟法庭(2人)、東梁法庭(2人)。
法院建設
近年來,阜蒙縣法院年收案數量均在2000餘件左右,約占全市法院大部分。多年來,阜蒙縣法院堅持改革創新,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審判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多項工作取得了突出的進展。在審判方面,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全面加強審判、執行等各項工作。在刑事審判中貫徹“寬嚴相濟”的審判原則,;在民事審判中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在行政審判中按照“促進依法行政,最佳化司法環境,化解行政爭議”的要求,妥善處理好各類案件,案件的審結率,執行率有了明顯的提高。在信訪方面,縣法院創新司法服務載體,完善司法為民舉措,進一步加強了“立案信訪視窗”的建設,積極完善“一站式”視窗服務功能,把立案信訪視窗建成了“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諧之窗”,進一步深化了基層方便民眾訴訟、充分關注弱勢民眾體的司法需求,收到了百姓的讚譽。在隊伍建設方面,強化隊伍建設,提升司法能力,堅持“以黨建帶隊建,以隊建促審判”的工作思路,努力構建“為民、務實、清廉”的法官隊伍,積極貫徹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精神,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每年都有多人榮獲省市各級殊榮,為全院幹警作出表率。同時,縣法院還加強文化建設,在調研室的帶領下,全院幹警發揮所長,積極撰寫各類文章對外發表,為法院的宣傳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近年,縣法院奮發向上,開拓創新,為阜蒙縣的各項事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所獲榮譽
2007年2月,法院執行局被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先進集體,榮立集體二等功。2008年2月,法院榮獲遼寧省“優秀法院”稱號,並榮立集體二等功。多人次榮獲中院三等功、嘉獎等。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