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5年度青海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充分調動廣大科技人員自主創新的積極性,根據《青海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74號])、《青海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青科發辦字[2010]124號)要求,現將2015年度青海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15年度青海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一、推薦辦法和要求
2015年度青海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採取擇優推薦的方式,請各單位按要求認真組織,做好遴選和推薦工作。
(一)嚴格遴選科學技術重大貢獻獎和科學技術國際合作獎的候選人,真正把在技術工程領域和自然科學研究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工作者和為我省的科技事業做出貢獻的國際友人推薦出來。
(二)推薦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必須是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並予以成果登記的項目(以成果評價或項目驗收日期為準)。
1、技術研發方面的項目,應突出關鍵技術或者系統集成的創新性、市場競爭力、成果轉化程度、取得的經濟效益,以及對行業科技進步的作用。
2、技術推廣方面的項目,應突出推廣的範圍、程度,取得的經濟效益,以及對行業科技進步的作用。
3、重大工程方面的項目,應突出團結合作、聯合攻關,關鍵技術或系統的集成創新性,技術難度和工程複雜程度,所取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以及對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意義。
4、社會公益方面的項目(含科普),應突出關鍵技術或者系統集成的創新性,推廣套用程度,成果轉化程度,所取得的社會效益,以及對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意義。
5、科技進步獎單項授獎人數和授獎單位實行限額。推薦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的項目,其主要完成人不超過10人,完成單位不超過6個;推薦科技進步獎二等獎的項目,其主要完成人不超過8人,完成單位不超過5個;推薦三等獎的項目,主要完成人不超過7人,完成單位不超過4個。
6、各報獎單位的主要行政領導不能作為主要完成人,第一完成人應是該項成果或技術主要負責人。按獎勵辦法規定,答辯必須由第一完成人完成。
(三)重大貢獻獎由所在單位推薦,國際合作獎由中方合作單位推薦。
(四)省屬國有大中型企業可自行推薦,其他企業按屬地化管理原則由所在地區科技管理部門或所在園區管理部門推薦。
(五)項目所取得的經濟效益,原則上應當由第三方提供相關證明。
(六)已獲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項目,應提供有效的證明,包括專利權、著作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以及獲得動植物品種權、農作物品種審定證書。基礎理論研究成果必須是以論文、專著的形式公開發表,並為同行認可的。凡在完成單位、完成人員以及智慧財產權權屬等方面存有爭議的,在爭議未解決之前,不能推薦參加省科學技術獎的評審。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取得有關許可證,且直接關係到人身和社會安全、公共利益的成果,如動植物新品種、食品、藥品、基因工程技術和產品等,在未獲得主管部門批准之前,不能推薦參加省科學技術獎的評審。
各推薦單位在推薦獎勵項目或人選時,必須客觀、公正的評價,認真填寫推薦單位意見,提出推薦理由及獎勵等級建議,並加蓋單位公章。
二、推薦材料要求:
申報單位必須按照不同獎項的“推薦書填寫說明”,認真填寫由青海省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製作的統一格式的推薦書,並提供必要的證明和客觀的評價材料作為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評價證明,智慧財產權證明,行業準入證明,套用證明,經濟效益證明(需要第三方提供的相應證明作為支撐),發表專著、論文的複印件和其他證明。推薦書和有關附屬檔案材料應當完整、真實、可靠,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
各種新聞媒體的報導及個人信件不能作為科學技術獎推薦評審的證明。
具體要求如下:
(一)推薦項目(人選)匯總表一式2份。
(二)申報不同的獎種要根據不同獎種要求填寫不同的推薦書:
1、科技進步獎推薦書2套(其中原件1套,複印件1套,推薦書主件和附屬檔案裝訂成冊並加封面膠裝);電子版數據按PDF格式上傳至系統。
2、重大貢獻獎推薦書2套(其中原件1套,複印件1套,推薦書主件和附屬檔案裝訂成冊並加封面膠裝);電子版數據按PDF格式上傳至系統。
3、國際合作獎推薦書2套(其中原件1套,複印件1套,推薦書主件和附屬檔案裝訂成冊並加封面膠裝);電子版數據按PDF格式上傳至系統。
電子版數據包括由推薦書及附屬檔案合併後生成的PDF格式檔案,推薦書及附屬檔案中涉及簽名、蓋章及證書的頁面需是原件的掃描件。
(三)在報送上述材料的同時,還需同時進行網上推薦。各有關單位可先填寫Word版推薦書。在完成Word版推薦書的基礎上,生成電子版PDF格式。網上申報工作於2015年4月25日起登錄省科技廳網站“獎勵申報”欄目,註冊後進入青海省科學技術獎勵管理系統,按要求上傳電子數據,完成網上推薦工作。
三、推薦時間和送達機構
請各單位於2015年7月31日前將推薦材料報送青海省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省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並在此日期前完成網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聯繫單位:青海省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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