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5年度遼寧省科技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

《關於2015年度遼寧省科技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是遼寧省科技獎勵委員會辦公室2015年4月20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15年度遼寧省科技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5年4月20日
  • 頒布單位:遼寧省科技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發布單位,推薦範圍,推薦條件,推薦辦法,迴避要求,通知日期,

發布單位

各市及綏中、昌圖縣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5年度省科技獎勵推薦工作,根據《遼寧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遼寧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和《2015年度省科技獎勵工作方案》要求,現將2015年度省科技獎勵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推薦範圍

科技功勳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含企業重大研發成果獎、工人農民創新獎)和國際科技合作獎。

推薦條件

(一)科技功勳獎
每個推薦單位推薦省科技功勳獎人選不超過2名。推薦人選應符合《遼寧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第七條、第十八條和《遼寧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的相關規定。推薦前需向我辦單獨申請推薦指標。
(二)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
推薦項目應當符合《遼寧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遼寧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單位推薦或專家推薦。
省科技功勳獎獲獎人,每人可推薦1項科技獎勵項目。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含3人),可共同推薦1項省科技獎勵項目。
每位推薦專家只能推薦1項本人所熟悉的學科或專業領域的省科技獎勵項目,同時每位專家應撰寫書面推薦意見並簽名。專家推薦的項目,在省科技獎評審過程中,如項目存在異議,推薦專家負有協助處理的責任。
(1)單位推薦。每個推薦單位推薦項目不超過限額推薦指標數(附屬檔案1)。
(2)專家推薦。專家認為項目技術水平高、意義重大、已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可按下列條件進行推薦(同時由所歸口的推薦單位審核同意後一併推薦。推薦前由推薦單位向我辦單獨申請推薦指標)。
2.推薦省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主要論文論著應當於2013年12月31日前公開發表,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項目應當於2013年12月31日前項目整體結題驗收或實現整體技術套用。
3.推薦項目的完成單位須是獨立法人單位,且第一完成單位在遼寧省內;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項目已在遼寧省內推廣套用。
4.推薦項目須在推薦單位(地區、本系統)、項目完成單位和項目完成人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不少於公示樣本相應獎種的內容(公示樣本可在遼寧省科技獎勵管理信息系統通知通告欄查看),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
5.同一項目不能同時推薦當年省科技獎中其他獎項。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省科技獎勵推薦項目的完成人。
6.不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和國家秘密。
7.已在省級成果登記機構登記備案。
8.各推薦單位已推薦的2014年度省科技獎勵項目,並參加了第一輪網評的,今年(2015年)不能推薦。如發現推薦,暫停推薦單位下一年度推薦資格。
9.科技進步獎中的企業重大研發成果獎推薦條件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國際科技合作獎
推薦國際科技合作獎人選(組織)沒有推薦指標限制,推薦人選(組織)應當符合《遼寧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遼寧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推薦前需向我辦單獨申請推薦指標。

推薦辦法

今年(2015年)仍採取網路和書面同時推薦形式。推薦項目提交的電子文檔和紙質書面推薦材料內容及頁數,應嚴格按照填寫要求提供,對於超頁數(超容量)推薦項目,不予受理。
(一)網路推薦要求:
登錄遼寧省科技獎勵管理信息系統,按要求線上填寫、提交和推薦。推薦意見欄需填寫相關項目的公示情況,明確的推薦理由和建議等級。
(二)書面材料推薦要求:
1.推薦函。推薦函一式一份(參考格式在遼寧省科技獎勵管理信息系統通知通告欄查看),內容應包括推薦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按獎種擇優排序的推薦項目匯總表(附屬檔案2)。
2.與網路推薦材料相符的紙質申報材料原件和電子文檔各1份。

迴避要求

推薦單位對有關同行評審專家有迴避要求的,請填寫《迴避專家申請表》(附屬檔案3),詳細說明申請迴避的理由,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推薦時一併提交。

通知日期

遼寧省科技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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