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水利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水人勞[2008]47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水利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3日
檔案全文
廳機關各處室、事業單位:
根據省人事廳部署,結合我廳實際,現就廳機關、事業單位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省委七屆四次全會要求,以中組部、人事部《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為依據,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和注重工作實績的原則,採取領導與民眾、平時與定期、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嚴格按照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進行考核,並依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激勵廣大工作人員勤奮工作、銳意進取,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為建設以實力、活力、競爭力為主要標誌的沿海經濟社會發展強省以及構建和諧河北做出貢獻。
二、考核範圍、內容及等次標準
1、考核範圍:廳機關處室、事業單位的處和處以下在職幹部職工。
2、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同時,要把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情況作為重要內容進行考核。
3、考核等次:公務員的考核等次為優秀、職稱、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其認定標準詳見《河北省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冀水人勞便[2007]18號文印發)。
非公務員身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考核等次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各類考核等次的基本標準詳見《河北省水利廳機關處室、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目標考核辦法(試行)》(冀水人勞[2003]57號文印發)。
三、考核方法步驟
1、個人撰寫述職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同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情況;(2)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理論聯繫實際,改造思想和指導工作情況;(3)落實行風建設和機關效能建設的各項要求,廉潔自律,依法行政,秉公辦事,調查研究,改進工作作風情況;(4)愛崗敬業,勤奮工作,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和上級領導交辦任務情況。
2、述職測評。各處室、單位召開述職測評會,本處室、單位人員逐一述職並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票樣式詳見附屬檔案1)。
其中:處級領導幹部的民主測評票由廳人事勞動處負責收集、統計,一般人員的民主測評票由各處室、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負責收集、統計。
3、研究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各處室、單位的領導班子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和民主測評情況,研究提出一般人員(含處級非領導職務)的考核等次建議。
優秀等次比例不超過參加考核人數的15%。優秀等次人員,按照公務員、非公務員2個序列和正處級領導幹部、副處級領導幹部、一般人員三個層次分別評定。其中:處級領導幹部中的優秀等次人選採取聯評的方法推薦;一般人員的優秀名額不足1個的處室、單位各推薦1名人選參加聯評;優秀名額超過 1個的處室、單位,在按優秀名額的整數推薦優秀等次人選的同時,可再推薦1名人選參加聯評。優秀名額分配詳見附屬檔案2。
4、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公務員填寫《行政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填寫《事業單位職員年度考核登記表》,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同時填寫《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填寫《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全體工勤人員填寫《機關、事業單位工人年度考核登記表》。
一般人員填好《年度考核登記表》後,由各處室(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領導集體研究的基礎上填寫評語和考核等次建議(處級領導幹部的評語由廳人勞處組織填寫)。全體被考核人員簽署本人意見後,將《年度考核登記表》交廳人勞處存檔。
《年度考核登記表》使用碳素、藍黑墨水鋼筆填寫或用雷射印表機套打(A4紙。上、下頁邊距設定為2.5厘米、5.5厘米;正面左、右頁邊距為2.5厘米、3.5厘米,反面左、右頁邊距為3.5厘米、2.5厘米),不要複印,也不要另加附頁。
5、聯評推優。召開聯評會,推薦優秀處級領導幹部和一般人員中不足一個優秀名額的優秀等次人員。每個處室、單位的主要負責人、1名副職和1名一般幹部總計3人參加聯評會,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6、確定等次。廳黨組根據各處室、單位推薦意見、聯評推薦意見,集體研究確定考核等次。
7、公示優秀等次人員。廳黨組研究確定等次後,對優秀等次人員進行公示。
8、向省人事廳備案。將優秀等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和不稱職(不合格)等次人員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及優秀等次公務員的《平時考核記實手冊》等報省人事廳備案,加蓋備案專用章。
9、實施獎懲。對考核為優秀等次的,給予嘉獎獎勵,並以廳名義進行通報表彰。對考核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和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按《公務員法》及其有關規定和《河北省水利廳機關處室、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目標考核辦法(試行)》進行懲誡。
四、有關人員的考核問題
1、廳機關處室(單位)的工作人員,借調到廳機關其它處室(單位)協助工作半年以上的,在借調處室(單位)進行考核;不足半年的,回原單位(處室)考核;借調到崗南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局等臨時機構的,一律回原處室(單位)考核。
2、廳機關處室(單位)經廳批准從廳直單位借調協助工作的人員,參加借調處室(單位)的述職、測評,借調處室(單位)提出書面評鑑意見和考核等次建議交原單位,由原單位確定考核等次。
五、幾點要求
1、各處室、單位要高度重視,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進行考核。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通過考核獎懲,進一步增進團結,振奮精神。
2、要統籌安排,妥善處理好年度考核和業務工作的關係,在充分準備的基礎上,於12月24日—31日集中完成個人述職測評工作。並請於2009年1月16日前將本處室、單位、一般人員中的優秀等次人選和參加聯評人選名單報廳人勞處。
3、請各處室、單位於2009年2月底前,將全體人員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填寫完整的公務員《平時考核記實手冊》(2008年度)交廳人勞處。
附屬檔案1、民主測評票(樣式)
附屬檔案2、一般人員優秀等次名額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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