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部專項項目檢查驗收工作的通知

有關設區市、定州市農業主管部門、省農科院、廳屬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部關於開展2014年農業建設項目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農計發[2014]73號),我廳決定開展2014年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部專項項目檢查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部專項項目檢查驗收工作的通知
  • 檢查內容:項目實施進度
  • 檢查範圍:包括項目申報檔案
  • 檢查方式:市縣級農業主管部門組織自查
通知內容
有關設區市、定州市農業主管部門、省農科院、廳屬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部關於開展2014年農業建設項目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農計發[2014]73號),我廳決定開展2014年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部專項項目檢查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未進行省級竣工驗收的全部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部專項項目。
二、檢查內容
(一)前期工作和項目計畫執行情況。包括項目申報檔案,項目評估中提出問題的改進情況,項目實施內容是否與項目批覆的內容一致,項目實施進度,項目變更、調整、終止情況及相關依據。
(二)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包括各級財政資金和自籌資金到位、撥付與使用情況,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帳核算、專人管理情況以及農業綜合開發各項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等。
(三)項目管理運行機制情況。包括項目管理制度建設、管護措施落實、項目檔案管理(重點核查相關會計資料、招投標檔案、工程契約、預決算報告、審計報告等)、項目產權登記或移交、項目法人責任制、資金項目公示制、招標投標制、契約制和工程監理制執行情況等。
(四)項目實現效益情況。包括項目建成後的各種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重點檢查項目單位盈利情況、項目的示範帶動作用及促進農民增收情況等。
(五)以往項目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三、檢查方式
已竣工項目實施單位做好項目竣工驗收前的準備工作,由市縣級農業主管單位組織自驗,自驗合格後向省農業廳提出驗收申請,由省農業廳組織省級驗收。項目驗收應邀請地方財政部門(農發部門)參與。
未竣工項目由市縣級農業主管部門組織自查,並向省農業廳提交自查報告。
省農業廳各類項目主管單位負責組織對項目的省級驗收和檢查,並對驗收和檢查結果負責。
四、時間安排
各市縣主管部門於4月15日前將竣工項目驗收申請、項目竣工自驗報告、驗收統計表、項目審計報告、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報告、財務決算、竣工圖、項目建設工作總結及工程管護制度等和未竣工項目的自查報告報省農業廳有關項目主管單位。廳各項目主管單位於4月15日至5月15日組織省級驗收和檢查工作,並於5月20日前將驗收報告(包括檢查驗收工作的組織和安排、每個項目的實施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好的經驗與做法、工作建議及相關表格)和檢查報告報廳計財處。
河北省農業廳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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