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工作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工作的意見
  • 內容: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
  • 評論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日前印
  • 評論2:二是抓住了職權規範這個關鍵
內容,評論,

內容

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日前印發了《關於開展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工作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意見》指出,縣一級在我們黨的組織結構和國家政權結構中處於承上啟下的關鍵環節,縣委擔負著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到基層的重要職責。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是規範權力行使、強化權力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重要舉措,對於發展黨內民主、推進黨務公開,在縣一級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強調,開展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工作,要按照黨內有關法規檔案,明確劃分縣黨代會,縣委全委會、常委會及其各會成員,縣委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和許可權,編制職權目錄,尤其要加強對縣委書記職權的規範;要堅持依法、高效、規範、透明的原則,編制並公布決策、執行、監督等權力運行流程,明確行使權力的主體、條件、運行步驟、完成時限、監督措施等,提高權力運行程式化、規範化水平;要公開決策事項,包括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決定、決議及執行情況,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黨務工作情況,縣委管理幹部評優表彰情況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處理等;要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民眾監督相結合,整合監督力量,暢通監督渠道,加強情況反饋,形成縣委權力特別是縣委書記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機制和反映問題處理工作機制,保證權力正確行使。
《意見》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任務。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黨委組織部要認真研究,精心部署,加強指導。試點單位要結合實際,制訂方案,突出重點,積極探索,為穩步推進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積累經驗。

評論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日前印發了《關於開展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自治區直轄市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11月19日《人民日報》)聞此訊息,筆者為之欣然。細讀新聞,筆者發現,該《意見》有三大亮點,抓住了三個關鍵環節。
一是抓住了縣委書記這個關鍵。《意見》強調要加強對縣委書記職權的規範。縣一級在我們黨的組織結構和國家政權結構中處於承上啟下的關鍵環節。它對下必須承受全部源於基層的矛盾,對上必須全盤擔負“發展”和“穩定”兩個基本責任。而縣委書記是執政黨的代言人,對執政黨的執政能力起著關鍵的作用。對於每一個公民來說,這個人的一言一行,才是活生生的政治,才是具體的“黨的形象”。一個不稱職的書記,不僅禍害一方,而且直接導致民眾對基層權力的不信任。規範縣委書記職權,才能帶好縣委這個班子。
二是抓住了職權規範這個關鍵。《意見》強調要按照黨內有關法規檔案編制職權目錄。縣委權力要公開透明運行,首先就要摸清權力底數,明確權力運行流程。套用一句流行的話,就是要編制公布“權力清單”。在這個清單上,縣委全委會、常委會及其成員,縣委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和許可權一清二楚。如此一來,哪些地方權力過於集中,哪些環節存在權力濫用和尋租空間,大家看得清楚;哪些是不作為,哪些是亂作為,權力是否越位,是否被濫用,也可以“按圖索驥”。如權錢交易、濫用權力等行為,將很容易被一眼看穿。
三是抓住了制約監督這個關鍵。《意見》強調要暢通監督渠道,形成制約監督和反映問題處理機制。眾所周知,一些明顯的權力失范,權力者並非不知道是違法,一些人之所以肆無忌憚,主要還是因為權力缺少監督和制約。而權力的有效監督,離不開公眾輿論的廣泛參與。因此,公布“權力清單”,只是規範權力第一步,從根本上說,還要依靠有用的制度建設,創造條件讓百姓監督,讓百姓安全地監督。編制職權目錄,向公眾發出了監督邀約;而暢通監督渠道,更為公眾制約監督和反映問題提供了有效途徑。
權力所向披靡而缺少約束,是很多社會亂象的根源。權力容易“失范”,權力經常“越位”,權力喜歡“自肥”。規範權力運行,把權力關進籠子裡,是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筆者期待,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能將權力具象為一個個看得見的職能,讓“權力清單”明白起來,對越權、濫權者及時問責起來,從而為推行公開透明運行提供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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