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吉林省省首批重點建設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廳 財政廳關於印發<吉林省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項目建設方案(試行)>的通知》和《關於公布吉林省首批重點建設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對2007年度立項的吉林省首批重點建設的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進行驗收(不包括國家級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吉林省省首批重點建設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0年3月20日
  • 性質:通知
  • 批准單位:省教育廳、財政廳
內容介紹,驗收內容,驗收方式,時間安排,驗收結果,附屬檔案,

內容介紹

各有關高職院校:
按照《教育廳 財政廳關於印發<吉林省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項目建設方案(試行)>的通知》和《關於公布吉林省首批重點建設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對2007年度立項的吉林省首批重點建設的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進行驗收(不包括國家級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驗收內容

1.《項目總結報告》。內容包括:項目建設基本情況、建設目標完成情況和成效、重點專業建設與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成效、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及其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示範與輻射成效、專項資金預算執行情況和使用效果、資金管理情況與存在問題等。
2.《項目院校建設情況進展表》(共8張,詳見附屬檔案一)。同時上報《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

驗收方式

項目院校向“吉林省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高教處)提出申請。“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實地驗收。

時間安排

(一)2010年8月31日前,項目院校要完成自我總結、網上公示等工作;
網上公示是指在校園網“省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專欄”中公示驗收材料,包括《項目總結報告》、《項目院校建設情況進展表》和《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V2.09a001版,數據截止時間2010年8月31日,公示要求詳見附屬檔案二)上傳至本校公網(不得設定瀏覽密碼)。
(二)2010年9月10日前將《驗收申請》、《項目總結報告》及《項目院校建設情況進展表》一式十份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2010年9月31日前完成專家實地驗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對項目院校的驗收材料進行綜合分析,現場考察,並對項目院校的建設情況作出評價提出結論建議。

驗收結果

經省教育廳、財政廳批准後,將向社會適時公布驗收結果。通過驗收的項目院校繼續作為“省示範性院校”進入下一個建設周期。不合格者,取消“省示範院校”資格,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一)黃牌警告,限期整改後,參加新一輪“省示範院校”遴選;(二)取消參加新一輪“省示範院校”遴選資格。
對完成項目總體目標和項目內容業績突出、示範作用發揮充分、辦學質量高、社會反映好的項目院校,省教育廳、財政廳將給予適當獎勵。
各項目院校要高度重視本次驗收工作,並以此推動學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促進我省高職教育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附屬檔案材料請登錄吉林高教教學網下載。

附屬檔案

一、項目院校建設情況進展表
二、“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採集平台”數據公示要求
201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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