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全省重點污染源嚴查行動的通知

《關於開展全省重點污染源嚴查行動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5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全省重點污染源嚴查行動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2年05月15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 發文字號:冀環辦發〔2012〕84號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環境保護局:
今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關鍵一年,為貫徹落實全國第七次環保大會和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解決我省重點流域範圍內重點污染源突出的環境問題,鞏固“十一五”節能減排成果,落實“三嚴”執法要求,堅決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切實維護民眾環境權益,有力促進污染減排和環保目標的實現,經研究決定,我廳將於近期組織開展一次全省重點流域國控重點污染源、省“千家企業”嚴查行動。現將這次嚴查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各設區市重點流域範圍內國控污染源、省“千家企業”(含雙“三十”企業)的治理設施運行及管理情況。具體內容:
1、企業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情況、“三同時”執行情況、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費繳納情況、排污許可情況等;
2、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情況;
3、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傳輸情況,排污口規範化建設情況;
4、涉重金屬、危險廢物的企業產生、儲存、運輸及處置危險廢物的情況;
5、企業污染物(廢水、廢氣)達標排放(包括濃度、總量)情況。
二.檢查時間和方法
檢查時間從4月9日到4月30日。分自查和抽查兩個階段:4月9日-4月19日,各設區市環保局對本轄區的國控、省“千家企業”(含雙“三十”)重點污染源進行一次全面排查;4月 20 -4月30日,由省環保廳組成四個檢查組,每組由一名省環境監察局局領導帶隊,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宣教中心配合,抽調各設區市環境監察機構負責人和業務骨幹各一名,對全省國控污染源、省“千家企業” (含雙“三十”)企業進行現場抽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嚴密組織。各設區市環保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此次嚴查行動,將這次行動納入現階段重要工作內容,組織精幹班子,明確嚴查行動的主管領導和聯繫人,制定嚴密的檢查方案,科學合理安排檢查時間。
2、認真實施,嚴格自查。各設區市要嚴格開展自查,結合民眾反映強烈、信訪上訪涉及的環境熱點問題,對轄區內所有國控、省“千家企業”(含雙“三十”企業)進行全方位、全時空排查,不留死角。對排查中發現企業惡意排污、嚴重超標排放、弄虛作假、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問題,一律從嚴查處。檢查中要採取各種有效方法,特別是針對那些自律意識較差的企業,可以利用公休日和八小時以外的時間開展突擊檢查,力求根除隱患,取得實效。
3、注重細節,留存證據。嚴查是一項科學嚴謹的執法過程,一定要充分重視細節的推敲和證據鏈的完整。嚴格按照執法程式,對涉嫌超標的一律採樣監測,一律進行現場取證,做好筆錄;對所查企業一律填寫重點污染源現場檢查登記表(重點污染源現場登記檢查登記表附後)。
4、重拳出擊,依法處罰。對檢查中發現企業違法行為,一律立案查處,嚴格落實環境執法“三嚴”要求。對違法企業做到處罰一批,掛牌督辦一批,停產治理一批,曝光一批,對環境違法行為真正起到震懾作用。通過這次行動,排除環境污染隱患,解決重點流域斷面嚴重超標問題,堅決遏制流域污染反彈勢頭,保障流域水質安全,確保這次嚴查行動取得實際成效,環境質量得到切實改善。省廳將對各設區市檢查發現並立案查處違法企業情況進行通報。
5、密切配合、上下聯動。這次嚴查行動涉及全省七大水系,1000餘家污染企業,需要各地各部門的獨立作戰,更離不開上下級,上下游的聯合會戰。這就需要各級環保部門摒棄本位意識,樹立大局觀念,在配合好省嚴查組工作的同時,還要在人員配備、車輛安排、線索提供和工作銜接等諸多方面統籌安排。力爭實現無縫銜接,提高工作效率。
6、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各市要將這次嚴查行動過程中湧現的典型事跡及時報送省廳,省廳將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報導各地嚴查行動的好做法、好經驗、好成效,公開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件。
自查工作結束後,各設區市要寫出自查報告;整個嚴查行動結束後要召開調度會進行總結講評。對各地好的做法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問題突出的,該約談的約談,該問責的問責,該限批的限批。
各設區市環保局要將此次嚴查行動領導、聯絡人員名單及推薦參加省檢查組人員名單於4月13日下午5點前報省環保廳;自查報告及重點污染源現場登記檢查登記表要於4月20日前報省環保廳。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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