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重新核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

《關於重新核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是河北省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9年11月1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重新核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9年11月12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發展改革委
  • 發文字號:冀發改函〔2019〕435號
檔案原文
河北省財政廳:
  你廳《關於申請繼續執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行收費標準的函》(冀財會〔2019〕59號)收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廢止部分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政策性檔案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1350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初級、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110元。
  二、無紙化考試所收考試費包含上繳財政部考務費、支付考試軟體公司費用、組織報名、考試、閱卷、發證的全部費用;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所收考試費包含上繳財政部考務費及組織報名、考試、閱卷、發證的全部費用。除考試費外,不得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三、收費單位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時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河北省物價局關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冀價行費〔2016〕228號)《河北省物價局關於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冀價行費〔2017〕33號)同時廢止。收費單位請在收費期滿前3個月,按規定程式申請重新核定收費標準。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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