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河北省台辦和省發改委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冀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進行解讀。若干措施共包括冀台經貿合作、來冀就業創業、冀台文化交流合作、在冀生活宜居等四方面、53條具體內容。
12月7日,河北省台辦和省發改委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冀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進行解讀。若干措施共包括冀台經貿合作、來冀就業創業、冀台文化交流合作、在冀生活宜居等四方面、53條具體內容。
12月7日,河北省台辦和省發改委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冀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進行解讀。若干措施共包括冀台經貿合作、來冀就業創業、冀台文化交流合作、在冀生活宜居等四方面、53條具體內容。為進一步...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認真落實國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台發〔2018〕1號)檔案精神,充分發揮廣州特有優勢,進一步深化穗台經濟社會...
《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26條措施”)是2019年11月4日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0個有關部門出台的內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國台辦2019年12月11日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邀請國家發...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重要思想,根據國台辦、國家發改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檔案精神,現就進一步深化濰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逐步為台灣同胞在濰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濰坊...
這些措施既是深入貫徹落實《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即“31條措施”)的實際舉措,也是進一步深化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政策遵循,體現了北京市服務在北京台胞、與台胞共同分享發展機遇的誠意。教育文化方面,在北京從事...
《關於進一步促進津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具體措施》(以下簡稱“46條措施”)是對天津市2018年推出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津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延伸和拓展。“46條措施”緊扣經濟社會熱點,進一步回應了台胞台企關切,含金量更...
《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於2018年2月28日由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出台發布。通知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台辦、發展改革委: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連居民同等待遇,促進連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省台辦、省發展改革委制訂的《遼寧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積極給予台資企業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與重慶企業同等待遇,逐步為台灣同胞在渝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重慶居民同等待遇,按照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台發〔2018〕...
濱州市台辦、濱州市發改委聯合全市43個部門,發布了《關於促進濱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惠台措施76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內容涵蓋促進濱台經貿交流、在濱學習實習創業就業、推動濱台文教交流、便利在濱居住生活等...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論述,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山東省台辦、省發展改革委《貫徹促進魯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結合青島...
促進在蘇台資企業提質增效,擴大蘇台兩地人才交流與合作,逐步落實台胞來蘇投資、學習、就業、創業、生活享受與江蘇居民同等待遇,深化兩地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關於促進魯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涉及促進魯台經濟合作、促進魯台文教交流、支持台灣同胞在魯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等三方面,總計56條,每條措施都由山東省直機關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
四川省9月3日發布實施《關於促進川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川台70條”)。內容分兩部分,共70條具體措施,其中,第一部分是“擴大川台經貿合作,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有...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論述和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的“惠台31條措施”及湖北省台辦、省發展改革委頒布實施的“惠台62條措施”。10月23日,武漢市台辦、市發展改革委正式對外發布《...
(以下簡稱惠台“31條措施”),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9年5月20日出台《關於促進雲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惠台“75條措施”),2019年11月4日,國台辦等19個部門出台《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近日,安徽省台辦、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皖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皖政台〔2018〕78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10月15日下午,安徽省政府新聞辦召開...
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廣西投資、創業、就業、學習和生活提供與廣西居民同等待遇,進一步促進桂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結合廣西實際,制定若干措施如下。
7月26日下午廣東省政府舉辦新聞發布會,宣布廣東省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促進粵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粵台48條”)從即日起正式實施。“48條實施意見”由“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深化湘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逐步為台灣同胞在湘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湖南居民同等待遇,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按照2月28日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31個發布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台發〔2018〕1號)(簡稱“31條措施”)精神,...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上海發展機遇,逐步為台灣同胞在上海投資、就業、創業、就學、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
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的通知》(國台發〔2018〕1號)精神,為促進豫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結合本省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的通知》(國台發〔2018〕1號)精神,為促進豫台...
河北省冀台經濟貿易促進會在河北省會石家莊成立,該促進會旨在為會員搭建與台灣經貿交流的平台,提供信息諮詢,進一步拓寬冀台經濟、貿易、文化、技術交流合作的渠道。該促進會通過組織舉辦以冀台合作為主題的各種經貿研討活動,促進冀台經貿社團...
會議指出,國台辦、國家發改委等有關部委共同出台了《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區抓好貫徹落實。按照市委工作要求,我市起草了深化津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措施意見。會議強調,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習近平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