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塑膠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

 9月1日,廣東省《關於進一步加強塑膠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開始實施,明確到2020年底,廣州、深圳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塑膠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
  • 實施時間: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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