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

中組部、人社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從實施範圍、合理設定招聘條件、改進招聘方式方法、完善激勵保障措施、嚴密組織實施等方面,提出了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要求。出台《通知》是打贏脫貧攻堅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是為促進艱苦邊遠發展提供人才保障的重要舉措,也是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的重要舉措。

通知全文,內容解讀,通知解答,

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鼓勵和引導優秀人才到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幹事創業,解決艱苦邊遠地區吸引留住人才難的問題,發揮好廣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打贏脫貧攻堅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重要作用,現就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
國家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二、合理設定招聘條件
(一)招聘縣鄉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以下;招聘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進一步放寬。
(二)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學歷最低可以到高中、中專(含技工學校),但不突破行業職業準入對學歷的要求。
(三)招聘鄉鎮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可以不作專業限制;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適當放寬專業要求。
(四)可以拿出一定數量崗位面向本縣、本市或者周邊縣市戶籍人員(或者生源)招聘,積極探索從優秀村幹部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改進招聘方式方法
(一)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縣級事業單位招聘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碩士以上學位人員,以及行業、崗位、脫貧攻堅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面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
(二)採取統一考試方式招聘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有區別地確定通用能力測試成績權重,加大專業素質考試成績的權重;可以根據應聘人員報名、專業分布等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
(三)對“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西部志願者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退役士官士兵,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專項招聘,並增加工作實績在組織考察中的權重。
四、完善激勵保障措施
(一)積極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搭建幹事創業平台,適當提高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比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採用特設崗位的辦法,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在崗位晉升、職稱評審等方面,向縣特別是鄉鎮事業單位傾斜,具體辦法由省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研究制定。
(二)落實鄉鎮工作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高海拔地區折算工齡補貼、大中專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縣鄉工作提前轉正定級並高定工資、帶薪年休假制度等政策,採取有力措施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加強人文關懷。
(三)拓寬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發展空間,積極選派業務骨幹到上級單位或者發達地區掛職鍛鍊、跟班學習,注重選拔優秀鄉鎮站所負責人進入鄉鎮領導班子,大力表彰甘於奉獻、實績突出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鼓勵他們紮根基層、服務民眾。
五、嚴密組織實施
(一)地方各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在同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發揮好職能作用,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隊伍建設實際,綜合施策,攻堅克難,著力形成“招得來、留得住、用得好”的體制機制,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堅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基本制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嚴格審核招聘方案,規範招聘程式,公示招聘結果。建立和完善省級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平台,便於應聘人員了解招聘政策和信息,便於民眾監督。
(三)對放寬條件招聘的人員,用人單位可以視情況在聘用契約中約定3-5年最低服務期限,並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
(四)全面落實公開招聘各項紀律要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現因人畫像、人情招聘、暗箱操作等問題。對以權謀私、違規進人等違紀違法行為,堅決查處,嚴厲問責,公開通報。
其他條件特別艱苦、“招人難”“留人難”問題突出的縣鄉,可以參照本《通知》執行,具體範圍由省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研究確定、從嚴掌握。西藏和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新疆南疆地區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另有規定的,結合本《通知》一併執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6年11月7日

內容解讀

近日,中組部、人社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實施範圍、合理設定招聘條件、改進招聘方式方法、完善激勵保障措施、嚴密組織實施等方面,提出了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要求。出台《通知》是打贏脫貧攻堅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是為促進艱苦邊遠發展提供人才保障的重要舉措,也是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的重要舉措。
《通知》指出,為鼓勵和引導優秀人才到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幹事創業,解決艱苦邊遠地區吸引留住人才難的問題,發揮好廣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打贏脫貧攻堅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重要作用,各地要以國家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為重點,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隊伍建設實際,綜合施策,攻堅克難,著力形成“招得來、留得住、用得好”的體制機制,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通知》明確,招聘縣鄉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以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學歷最低可以到高中、中專(含技工學校),但不突破行業職業準入對學歷的要求。招聘鄉鎮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可以不作專業限制;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適當放寬專業要求。可以拿出一定數量崗位面向本縣、本市或者周邊縣市戶籍人員(或者生源)招聘。
《通知》明確,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縣級事業單位招聘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碩士以上學位人員,以及行業、崗位、脫貧攻堅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面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對“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西部志願者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退役士官士兵,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專項招聘,並增加工作實績在組織考察中的權重。
《通知》明確,適當提高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比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採用特設崗位的辦法,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在崗位晉升、職稱評審等方面,向縣特別是鄉鎮事業單位傾斜。落實鄉鎮工作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高海拔地區折算工齡補貼、大中專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縣鄉工作提前轉正定級並高定工資、帶薪年休假制度等政策。注重選拔優秀鄉鎮站所負責人進入鄉鎮領導班子,大力表彰甘於奉獻、實績突出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鼓勵他們紮根基層、服務民眾。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在同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發揮好職能作用,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堅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基本制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嚴格審核招聘方案,規範招聘程式,公示招聘結果。建立和完善省級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平台,便於應聘人員了解招聘政策和信息,便於民眾監督。全面落實公開招聘各項紀律要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現因人畫像、人情招聘、暗箱操作等問題。對以權謀私、違規進人等違紀違法行為,堅決查處,嚴厲問責,公開通報。
《通知》還指出,其他條件特別艱苦、“招人難”“留人難”問題突出的縣鄉,可以參照本《通知》執行,具體範圍由省級組織、人社部門研究確定、從嚴掌握。

通知解答

近日,中組部、人社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人社部有關司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為什麼要出台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
答:出台《通知》是打贏脫貧攻堅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是為促進艱苦邊遠發展提供人才保障的重要舉措,也是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的重要舉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脫貧攻堅和人才發展工作,做出了一系列科學部署,要求確保到2020年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成小康、實現脫貧,人才是關鍵。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發揮包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內的各類人才是助力脫貧攻堅的核心因素。長期以來,包括貧困地區在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招人難”“留人難”問題一直比較突出。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9號)要求,“研究制定鼓勵和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意見,邊遠地區和民族地區縣以下單位招錄人才,可適當放寬條件、降低門檻”。中組部、人社部印發《通知》,緊扣中央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策部署,明確實施範圍為國家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同時兼顧之外的“招人難”“留人難”問題突出的縣鄉,具體範圍由各省區市結合實際研究確定。《通知》對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提出具體措施和要求,通過實施精準招聘,助力脫貧攻堅。
問:《通知》在實施縣鄉事業單位精準招聘方面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通知》包括實施範圍、合理設定招聘條件、改進招聘方式方法、完善激勵保障措施、嚴密組織實施等五個部分,共16條,從年齡、學歷、專業、戶籍等四個方面作出“三放寬、一允許”的規定。一是放寬年齡。《通知》明確,招聘縣鄉事業單位管理和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以下;招聘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進一步放寬。二是放寬學歷。一些地方偏遠鄉鎮招聘條件也要求本科以上,導致招人難。《通知》明確,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學歷最低可以到高中、中專(含技工學校),但不突破行業職業準入對學歷的要求。三是放寬專業。一些地方對專業要求過細,有的細到要求專業是“計算機科學”,“計算機套用”、“計算機技術”都不符合報名條件。因此,《通知》要求,招聘鄉鎮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可以不作專業限制;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適當放寬專業要求。四是允許明確戶籍要求。基層普遍反映,外地人才不願意來,招來了也留不住。《通知》提出,可以拿出一定數量崗位面向本縣、本市或其他周邊縣市戶籍人員(或者生源)招聘。
問:《通知》對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出了哪些激勵保障措施?
答:一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激勵保障政策。《通知》梳理歸納現有政策,研究提出新的舉措,主要包括:一是積極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搭建幹事創業平台,適當提高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比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採用特設崗位的辦法,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在崗位晉升、職稱評審等方面,向縣特別是鄉鎮事業單位傾斜,具體辦法由省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研究制定。二是落實鄉鎮工作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高海拔地區折算工齡補貼、大中專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縣鄉工作提前轉正定級並高定工資、帶薪年休假制度等政策,採取有力措施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加強人文關懷。三是拓寬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發展空間,積極選派業務骨幹到上級單位或者發達地區掛職鍛鍊、跟班學習,注重選拔優秀鄉鎮站所負責人進入鄉鎮領導班子,大力表彰甘於奉獻、實績突出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鼓勵他們紮根基層、服務民眾。
問:為組織實施好這項工作,《通知》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通知》要求,一是地方各級組織、人社部門要高度重視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在同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發揮好職能作用,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隊伍建設實際,綜合施策,攻堅克難,著力形成“招得來、留得住、用得好”的體制機制,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二是堅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基本制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嚴格審核招聘方案,規範招聘程式,公示招聘結果。建立和完善省級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平台,便於應聘人員了解招聘政策和信息,便於民眾監督。三是對放寬條件招聘的人員,用人單位可以視情況在聘用契約中約定3~5年最低服務期限,並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四是全面落實公開招聘各項紀律要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現因人畫像、人情招聘、暗箱操作等問題。對以權謀私、違規進人等違紀違法行為,堅決查處,嚴厲問責,公開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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