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4)是財政部和人事部發布 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4)
- 發布單位:財政部、人事部
- 發布文號:財辦會25號
- 發布時間:2004年8月2日
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4)是財政部和人事部發布 的一則通知。
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政部 人事部 財辦會 25號 為適應會計工作需要,在總結多年來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基礎上,經財政部、人事部研究,現對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調整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ACCT)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保部統一印製,人保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根據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財會[2000]11號)和財政部辦公廳、人事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公[2004]25號)的規定,從2005年起,會計專業技術...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是由國家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性考試,一般由省級財政部門組織,考試及報考時間全國各省有差異。該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地自行編制教材及安排考試時間的政策,考試大多涉及《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與實務》(或為《...
考試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設《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2020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大綱。考務...
初級會計證是會計證書的一種,會計證書一般有三個等級:初級的叫助理會計師資格證,高一級就是中級會計師資格證,最高一級叫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證,需要通過幾輪的考試才能獲得。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
在中國,會計師,又是會計幹部的技術職稱之一。考試綜述 會計職稱考試的全稱是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職稱考試是由財政部、人事部共同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共分初級會計、中級會計師和高級會計師職稱三個級別。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
根據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財會[2000]11號)和財政部辦公廳、人事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規定,從2005年起,會計專業技術...
根據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財會[2000]11號)和財政部辦公廳、人事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規定,從2005年起,會計專業技術...
(五)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 〔 2005〕9號 )檔案精神,自 2005年度起,凡符合 審計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式...
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規定,從2005年起,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調整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3個科目;初級資格考試科目仍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2個科目。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報名手續 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
本書根據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財會[2000]11號)和財政部辦公廳、人事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公[2004]25號)的規定,從2005年起,會計專業...
(五)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畢業,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並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三、免試部分科目...
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於向台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財會[2000]11號)和財政部辦公廳、人事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規定,從2005年起,會計專業技術...
根據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財會[2000]11號)和財政部辦公廳、人事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規定,從2005年起,會計專業技術...
2012年北京、上海、山東、江蘇、湖北、湖南、陝西省(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繼續嘗試無紙化考試試點 上海: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會考〔2012〕17號)的要求...
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規定,從2005年起,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調整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3個科目;初級資格考試科目仍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2個科目。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資格綜述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
(五)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 〔 2005〕9號 )檔案精神,自 2005年度起,凡符合 審計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