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認真做好農業用地核實工作的通知

《關於認真做好農業用地核實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統計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認真做好農業用地核實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農普辦字[2007]55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統計局
  • 發布日期: 2009年06月17日
檔案全文
石家莊市、保定市、滄州市、張家口市、辛集市、定興縣、河間市、康保縣農業普查辦公室、國土資源局、統計局:
根據國農普辦字[2007]22號《國務院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土資源部國家統計局關於下發農業用地核實國家抽中縣(市)名單的通知》和冀農普辦字[2006]65號《河北省第二次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河北省統計局關於認真開展河北省第二次農業普查農業用地調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65號文),我省的辛集市、定興縣、河間市、康保縣四縣(市)為國家農業用地核實工作抽中縣,為認真做好農業用地核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
農業用地核實工作是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評估農業用地,特別是耕地數據質量的重要手段。各抽中縣所在市和抽中縣農普辦、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農業用地核實工作,嚴格執行《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農業用地數據事後質量核實細則》,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協助和配合,確保核實質量。
二、成立機構
(一)成立聯合工作組
在河北省第二次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組織領導下,我省成立農業用地核實聯合工作組,農業用地核實聯合工作組由河北省農普辦、國土資源廳、國家統計局河北調查總隊聯合組成。組長由河北省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河北省統計局局長郭洪波擔任,副組長分別由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河北省統計局和國家統計局河北調查總隊領導擔任。河北省農普辦抽2人,國土資源廳抽4人,國家統計局河北調查總隊抽2人組成省級聯合工作組成員,為協調工作,國土資源廳、河北省農普辦分別指定一人為聯繫人。
各抽中縣所在市要嚴格按照65號檔案要求,落實組織機構和人員,各抽中縣所在市農普辦要積極組織協調成立由農普辦、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統計局等負責人組成的聯合工作組。農普辦、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抽2人任聯合工作組成員。
抽中縣農普領導小組牽頭成立農業用地核實聯合工作組。聯合工作組成員由抽中縣農普辦、國土部門、統計局、國家統計局調查隊人員組成,其中,抽中縣農普辦抽2名業務骨幹、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抽2名技術人員任聯合工作組成員。
(二)組成核實工作組
各抽中縣實地核實工作組由省、抽中縣所在市、抽中縣聯合工作組有關人員組成,其中,省2人(國土資源廳1人,省農普辦或國家統計局河北調查總隊1人),市4人(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2人,市農普辦或市統計局2人),縣4人(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技術人員2人,縣農普辦或國家統計局調查隊2人)。核實工作組每5人組成1個小組,在省聯合工作組的統一組織下,分赴抽中村核實調查。抽中村所在鄉(鎮)國土所、村幹部要積極協助完成核實工作。
三、時間安排
農業用地核實工作的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一)5月10日前,各抽中縣所在市農普辦將市、抽中縣農業用地核實聯合工作組名單上報省農普辦。
(二)抽中縣5月10日前完成村級資料的準備工作(包括農業用地數據資料及耕地圖斑資料)。
(三)省農普辦5月11日前完成省級參加核實工作人員的培訓(內容以國家農普網課件為準)。
(四)5月12日,在各抽中縣對參加核實工作的省、市、縣工作人員進行分組、分工,省核實工作人員對市、縣核實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五)5月12日,在抽中縣(市)國土資源部門密切配合下,省、市聯合工作組人員完成核實村及圖斑(地塊)的抽選工作,並上報國務院農普辦。
(六)5月13日-5月17日正式開展實地核實工作。
(七)5月18日,省聯合工作組人員攜帶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農業用地核實記錄表返回石家莊。
(八)5月20日前,各核實組將《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農業用地核實記錄表》和工作總結交省農普辦。
四、資料印刷與設備使用
(一)《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農業用地核實記錄表》由省農普辦統一印製。
(二)實地核實所需GPS設備由抽中縣所在市統計局從國家調查縣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籌備(每個抽中縣4台)。
五、數據處理與資料保管
核實表原件由省級農業用地核實聯合工作組從核實現場帶回並複印。省農普辦將原件上報國務院農普辦,複印件留存。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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