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釐清各類信託業務邊界和服務內涵,引導信託公司以規範方式發揮信託制度優勢,鞏固亂象治理成果,豐富信託本源業務供給。
2023年,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規範信託公司信託業務分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規範信託公司信託業務分類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3年
- 發布單位:銀保監會
為釐清各類信託業務邊界和服務內涵,引導信託公司以規範方式發揮信託制度優勢,鞏固亂象治理成果,豐富信託本源業務供給。
2023年,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規範信託公司信託業務分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關於規範信託公司信託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是2022年12月銀保監會起草的檔案。發布信息 2022年12月,銀保監會起草了《關於規範信託公司信託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內容解讀 《通知》強調信託公司受託人定位,根據各類信託服務的實質,以信託目的、信託成立方式、信託財產管理內容為...
國內的信託業務是經央行批准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業務,主要包括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和其他財產信託等四大類信託業務,如利得財富。業務分類 1、以信託關係成立的方式為標準劃分:任意信託、法定信託;2、以信託財產的性質為標準劃分:金錢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金錢債權信託;3、以...
第一條為加強對信託公司的監督管理,規範信託公司的經營行為,促進信託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信託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辦法設立的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本辦法所稱信託業務,是指信託...
為規範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業務的經營行為,保障集合資金信託計畫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集合資金信託計畫(以下簡稱信託計畫),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按照委託人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將兩...
《通知》共八條,以合理布局、分類施策、寬嚴適度為原則,規範信託公司異地部門有關事項。一是綜合考慮當前信託業發展實際與改革轉型需要,明確信託公司異地部門設定與管理要求。二是嚴格禁止信託公司設立異地管理總部,已設異地管理總部的信託公司按要求有條件保留。三是明確信託公司屬地銀保監局與異地部門所在地銀保監局...
一、本通知所稱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將客戶理財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並按照信託檔案的約定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上述客戶包括個人客戶(包括私人銀行客戶)和機構客戶。商業銀行代為推介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不在本通知規範範圍之內。二、信託公司在開展銀信理財合作業務過程中,應...
第五次清理整頓:1999年,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人民銀行總行決定對現有的239家信託投資公司進行全面的整頓撤併,按照“信託為本,分業管理,規模經營,嚴格監督”的原則,重新規範信託投資業務範圍,把銀行業和證券業從信託業中分離出去,同時制定出嚴格的信託投資公司設立條件。第六次清理整頓:從2007年起,實施“...
財產信託業務是指委託人將其合法所有的財產或財產權(包括各種動產、不動產和其他權益等)交付給信託公司設立信託,由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按照委託人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根據信託檔案的約定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的業務。業務種類 按照信託財產的標的物可分為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智慧財產權信託和其他財產權信託。(1)...
第一條為規範信託公司受託境外理財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受託境外理財業務,是指境內機構或居民個人(以下簡稱委託人)將合法所有的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設立信託,信託公司以自己的名義按照信託檔案約定的方式在境外進行...
(五)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券、企業債券等債券的承銷業務;(六)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七)代保管業務;(八)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諮詢業務;(九)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十)受託經營公益信託;(十一)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其他業務。業務分類 (一) 以某公司的...
信託的種類很多,主要包括個人信託、法人信託、任意信託、特約信託、公益信託、私益信託、自益信託、他益信託、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民事信託和商事信託等。當前能夠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公司除了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信託公司以外還有第三方理財公司,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第三方理財公司在...
信託投資公司應當依信託資金運用範圍的不同,為被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信託網資金分別設立集合信託計畫。”該條還規定“一份信託契約只能夠接受一名委託人的委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是指信託投資公司根據委託人意願、將兩個以上(...
權利信託業務是指委託人基於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各類權利財產委託給信託投資公司,由信託投資公司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業務內容 根據權利財產的具體種類和管理、運用方式的差異,權利信託業務包括債權信託、有價證券信託、表決權信託、附擔保...
不動產信託 土地與地上或地下的各種建築設施統稱為不動產。現行一般投入房地產開發類企業較多。創新之路 自2007年3月1日起實施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畫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新辦法”)一年多以來,我國信託業邁上了規範化發展的道路,突出表現在信託產品創新十分活躍,可以說信託行業的發展...
(2)特殊目的信託契約。它是構建委託人(不良資產原擁有人)和受託人之間信託關係的契約,它規範委託人和受託人針對信託財產及其證券化所產生的基本權利義務。這實際上是從契約上將信託的設立以及證券化後受益證券的發行等相關問題作了安排。我國台灣地區“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明確要求特殊目的信託契約應記載下列事項:...
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 2007年1月23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發布《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銀監會令[2007]年第3號《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畫管理辦法》已廢止此法。第一條 為了規範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的經營行為,保障資金信託業務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信託是—種制度,證券投資信託是—類業務,並非信託公司特許專營。這類業務有多類機構在經營和競爭,包括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年金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外資金融機構等。這些機構分屬不同的監管機構監管,各類監管機構同時也管理不同的資產類別市場和中介服務機構。股票市場、商品期貨市場屬證監會管理...
為進一步規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經營行為,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引導資金更多流向實體經濟,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更好地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稱的同業業務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以投融資為核心的各項業務,主要業務類型包括:...
第一條 為規範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業務的經營行為,保障集合資金信託計畫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集合資金信託計畫(以下簡稱信託計畫),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按照委託人意願,為受益人的...
2019年7月9日,《賬戶細則》經中國銀保監會批准施行,標誌由中國信登集中管理的信託受益權賬戶體系建設正式啟動。《賬戶細則》包括總則、信託受益權賬戶類型、代理開戶機構管理、賬戶業務和附則五個章節,旨在進一步滿足《登記辦法》對信託受益權信息登記的要求,增強信託受益權賬戶業務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提高信託受益權...
《中國銀保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已於2020年10月10日經中國銀保監會2020年第13次委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主席 郭樹清 2020年11月16日。辦法全文 中國銀保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實施信託公司行政許可行為,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