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落實《惠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主要目標和任務工作分

《關於落實〈惠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主要目標和任務工作分工的通知》是惠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能分工,將《惠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縣、區,各部門的通知。

關於落實《惠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主要目標和任務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惠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已經市九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批准,並由市政府印發(惠府〔2006〕40號)。《綱要》描繪了我市“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市人民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確保《綱要》順利實施,對我市建設珠三角東部現代化經濟強市和廣東省現代石化數碼產業名城、構建文明和諧惠州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為切實做好《綱要》的組織實施工作,市政府決定按照職能分工,將《綱要》提出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縣、區,各部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則
(一)明確政府職責和市場功能。實現《綱要》確定的目標和任務,主要依靠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政府要正確履行職責,調控引導社會資源,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因此,對依靠市場主體自主行為實現的目標和任務,不作分解;對需要政府履行職責的目標和任務進行分解。
(二)落實責任主體。依據各部門的職能分工,將《綱要》主要目標和任務分解到相關部門,並將耕地保有量、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3項約束性指標分解到各縣、區。
(三)突出主要目標、重點任務。緊扣《綱要》提出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明確工作要求,切實保障《綱要》的順利實施。
二、責任主體和工作分工
(一)約束性指標。
《綱要》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具有法律效力,各縣、區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切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指標完成。
1.約束性指標的責任部門。
萬元GDP能耗降低13%。(該項指標由省政府下達我市,市經貿局牽頭)
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0%。(市經貿局牽頭)
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6‰以內。(市人口計生局牽頭)
耕地保有量保持15.53萬公頃。(市國土資源局牽頭)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均達到68萬人以上。(市勞動保障局牽頭)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所有農村居民,在籍常住人口參合率達到100%。(市衛生局牽頭)
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控制在2萬噸/年以下,二氧化硫控制在3萬噸/年以下。(該項指標由省環保局下達我市,市環保局牽頭)
森林覆蓋率60%以上。(市林業局牽頭)
2.約束性指標的地區分解。
市經貿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按職能分工,提出萬元GDP能耗降低、耕地保有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3項指標的縣、區分解方案,報市政府批准後下達到縣、區。各縣、區要確保完成市下達的任務。
3.建立約束性指標公報制度。
每年定期向社會公布全市和各縣、區耕地保有量指標。(市國土資源局、統計局負責)
每年向社會公布全市和各縣、區萬元GDP能耗降低指標。(市經貿局、統計局負責)
每半年向社會公布全市和各縣、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市環保局、統計局負責)
4.建立約束性指標考核制度。
將約束性指標納入各縣、區,各有關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並將萬元GDP能耗降低、耕地保有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3項指標完成情況納入縣、區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內容。(市人事局、統計局配合市委有關部門落實)
(二)主要任務。
1.切實解決“三農”問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市農業局牽頭,市發改局、水利局、林業局、海洋漁業局、科技局、信息產業局、農技推廣中心、質監局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配合)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市農業局、財政局、水利局、交通局、規劃建設局、民政局、教育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惠州供電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落實)
促進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市農業局牽頭,市財政局、地稅局、國土資源局、勞動保障局、物價局、人口計生局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配合)
2.建設現代石化數碼產業名城,構建新型工業體系。
著力發展重化工業。(市發改局牽頭,市經貿局、外經貿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做大做強電子信息產業(市信息產業局牽頭,市經貿局、發改局、科技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發展壯大海洋經濟。(市海洋漁業局牽頭,市發改局、交通局、港務局、旅遊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市經貿局牽頭,市科技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培育潛力產業。(市發改局牽頭,市經貿局、信息產業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3.全面發展現代服務業,促進三次產業協調發展。
努力壯大商貿流通業。(市經貿局牽頭,市發改局、交通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大力提升旅遊業。(市旅遊局牽頭)
穩步發展房地產業。(市規劃建設局牽頭,市發改局、國土資源局、房管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加快發展交通運輸業。(市交通局牽頭,市公路局、港務局、航空鐵路辦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積極發展新興服務業。(市發改局牽頭,市金融辦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4.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增強綜合競爭力。
最佳化整合科技資源。(市科技局牽頭,市發改局、經貿局、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強化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作用。(市科技局牽頭,市發改局、經貿局、信息產業局、中小企業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加強智慧財產權和技術標準工作。(市科技局牽頭,市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建設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隊伍。(市人事局牽頭,市勞動保障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5.提高對外開放水平,促進內外源型經濟協調發展。
最佳化營商環境。(市發改局牽頭,市外經貿局、法制局、口岸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惠州海關、惠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提升外源型經濟。(市外經貿局牽頭,市發改局、經貿局、農業局、旅遊局、口岸局,惠州海關、惠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做大做強內源型經濟。(市經貿局牽頭,市發改局、外經貿局、國資委、工商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積極參與區域合作。(市發改局牽頭,市經貿局、外經貿局、農業局、旅遊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6.加快城鎮化步伐,推動區域和城鄉協調發展。
全面提升中心城區建設管理水平。(市規劃建設局牽頭,市環保局、園林局、環衛局、公用事業局、公安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集約發展中心鎮。(市發改局牽頭,市農業局、規劃建設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發展壯大縣域經濟。(市發改局牽頭,市經貿局、財政局、農業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加快山區發展。(市發改局牽頭,市交通局、水利局、信息產業局、經貿局、農業局、旅遊局,惠州供電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7.適度超前發展基礎設施,增強發展後勁。
完善交通運輸網路。(市交通局牽頭,市發改局、財政局、公路局、港務局、航空鐵路辦,東江航道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加快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市發改局牽頭,市經貿局、惠州供電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市水利局牽頭,市發改局、農業局、環保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8.建設綠色生態惠州,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積極發展循環經濟。(市經貿局牽頭,市發改局、國土資源局、水利局、環保局、物價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加強環境綜合整治。(市環保局牽頭,市經貿局、海洋漁業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市林業局牽頭,市水利局、環保局、海洋漁業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教育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9.加快體制創新,增強發展活力。
推進政府管理創新。(市發改局牽頭,市財政局、人事局、信息產業局、法制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市發改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農業局、金融辦等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落實)
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市國資委牽頭)
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市人事局牽頭,市編辦、發改局、財政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教育局、衛生局、勞動保障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健全現代市場體系。(市經貿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勞動保障局、人事局、科技局、物價局、金融辦、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10.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
推進教育現代化。(市教育局牽頭,市財政局、勞動保障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建設文化大市。(市文化廣電新聞版局、體育局、財政局、人事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落實)
健全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市勞動保障局牽頭,市民政局、財政局、衛生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市衛生局牽頭,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市人口計生局牽頭,市老齡辦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教育局、發改局、財政局、公安局、科協、體育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落實)
建設法制社會。(市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局、審計局、發改局、規劃建設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惠州海關等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落實)
保障公共安全。(市安監局牽頭,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安局、發改局、交通局、水利局、衛生局、信訪局、三防辦、地震辦,惠州海事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三)重大工程。
重大工程建設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對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工程,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原則,確保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政府投資主要用於關係公共安全和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包括加強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欠發達地區的發展,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技術產業化。
1.重化工業工程。(市發改局牽頭,市經貿局、外經貿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2.電子信息技術創新及套用工程。(市信息產業局牽頭,市科技局、經貿局、發改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勞動保障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3.能源保障工程。(市發改局牽頭,市經貿局、惠州供電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4.綜合運輸工程。
軌道交通。(市發改局牽頭,市交通局、規劃建設局、航空鐵路辦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公路交通。(市交通局牽頭,市公路局、發改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港口航道。(市港務局牽頭,市發改局、東江航道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5.水利基礎工程。(市水利局牽頭,市發改局、農業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6.公共服務工程。
教育與培訓工程。(市教育局牽頭,市發改局、財政局、勞動保障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文化體育設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和體育局分別牽頭,市發改局、規劃建設局、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公共衛生建設。(市衛生局牽頭,市發改局、規劃建設局、財政局、農業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公共就業系統和社保信息系統建設。(市勞動保障局牽頭)
7.生態環保工程。
環境保護工程。(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海洋漁業局、園林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綠色生態工程。(市林業局牽頭,市水利局、財政局、海洋漁業局、園林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環境監測與信息系統工程。(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經貿局、信息產業局按職能分工配合)
環境宣教工程。(市環保局牽頭,市教育局、園林局,惠州廣播電視台等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8.安全保障工程。
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和綜合協調指揮系統。(市安監局牽頭,市財政局、三防辦、衛生局、公安局、信息產業局,惠州海事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監測和信息系統。(市信息產業局牽頭,市水利局、海洋漁業局、氣象局、地震辦、農業局、衛生局、交通局、人防辦、物價局、環保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應急物資儲備。(市發改局牽頭,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制訂計畫,落實任務。各縣、區,各部門要以《綱要》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層層抓好落實。
1.落實約束性指標責任的牽頭部門要按照分工,制訂該項指標“十一五”期間的年度實施計畫,研究提出確保計畫完成的政策措施。萬元GDP能耗、耕地保有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3項指標要分解到縣、區。各縣、區根據任務,制訂3項指標在“十一五”期間的年度計畫,提出落實計畫的具體措施。
2.主要任務和重大工程的牽頭單位要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制訂工作方案(計畫),研究提出目標任務、實施意見和工作時間表。
3.各縣、區,各牽頭部門於2007年7月1日前將上述工作方案(計畫)、年度計畫、意見措施報市發改局,由市發改局匯總後報市政府審定,待市政府審定後由市發改局印發並組織實施。
(二)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各縣、區,各部門要增強全局觀念,認真履行職責,真抓實幹,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綱要》實施。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任務,牽頭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其它部門要積極參與,支持和配合牽頭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各項任務。對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堅持實行部門分工負責制。市發改局要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要按職責抓好項目前期研究和審核、審批以及監督評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項目性質,區分投資主體,抓好組織實施。各縣、區要配合做好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為項目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加強跟蹤分析,適時進行評估。各責任單位要對《綱要》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加強監督檢查,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及時報告落實《綱要》的進展情況。各縣、區,各牽頭單位要在每年2月20日前將上一年度落實《綱要》主要目標和任務的情況報市發改局,市發改局將全市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匯總,並於每年4月1日前上報市政府。在《綱要》實施的中期階段,市發改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期評估,提出評估報告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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