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考核推薦2007年度扶貧開發工作先進縣的通知

《關於考核推薦2007年度扶貧開發工作先進縣的通知》是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考關於考核推薦2007年度扶貧開發工作先進縣的通知核推薦2007年度扶貧開發工作先進縣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扶辦發[2008]17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
檔案原文
一、先進條件(每項10分,共120分)
1、第二批重點村貧困戶增收產業發展效果明顯的;
2、第二批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村脫貧出列的比例高的;
3、細胞工程示範戶標誌,村務公開欄,項目區標示牌等按要求設定齊全的;
4、截止2007年底,2007年度財政扶貧資金報賬支出比例高的;
5、截止2007年底,2007年度財政扶貧資金項目完工驗收合格率高的;
6、重鞏2007年度財政扶貧資金用於第二批重點村“細胞工程”項目的比例高的;
7、2007年度實際完凳放妹成輸出勞動力人數與用於培訓項目財政扶貧踏霉棕資金的比例高的;
8、2007年度扶貧到戶貸款實際發放額度大的;
9、2007年度第二批重點村整村推進規劃實施村均整合部門資金額度大的;
10、2007年度第二批重點村整村推進規劃實施村均投入的社會幫扶資金額度大的(含捐獻物資折款);
11、縣扶貧辦在縣級部門行風評議中駝辯捆設的名雅提朵芝次高的;
12、扶貧開發工作宣傳(稿件、上網)力度大的。
二、否決因素(2007年度扶貧資金管理和項目實施)
1、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
2、在新聞媒體上披露違規違紀問題;
3、出現群連恥舉眾上訪告狀現象經檢查違規違紀問題屬實;
4、行風評議排位處在本市、本縣最後一名的和在全省扶貧系統排位處在最後一名的。
出現以上問題中的任何一項,則該縣一票否決,不能評為先進縣。
三、評選程式
1、省將評選條件印發各市,各市對所屬各縣(含擴權)進行評比,為體現公平,省不向各市指定推薦名額,各市將本市2007年度扶貧開發工作最先進的縣向省推薦,並將被推薦縣有關基礎數據列表報省(詳見附表)。在評選工作中,各市可依據評選基本條件制定具體的評比細則。
2、省組織對入圍縣進行全面評比,結合檢查情況對各縣進行綜合排隊,從中評選出10個先進縣,每縣獎勵以獎代補資金100萬元(已列入2008年度財政支農資金整合試點的縣故櫃多不再列入評選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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