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認定湖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關於組織認定湖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意在為充分有效地利用國際國內科技和人才資源,支持鼓勵我省科技型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開展國際科技合作,實現國際科技合作方式從一般性的人員交流和項目合作向“項目—基地—人才”相結合的戰略轉變,全面提升我省國際科技合作的規模和水平,充分發揮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示範帶動作用,增強我省自主創新能力,促進國際科技合作成果轉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組織認定湖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 適用地區:湖北省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各市、州科技局,國家級高新區,有關大專院校、科研單位:
為充分有效地利用國際國內科技和人才資源,支持鼓勵我省科技型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開展國際科技合作,實現國際科技合作方式從一般性的人員交流和項目合作向“項目—基地—人才”相結合的戰略轉變,全面提升我省國際科技合作的規模和水平,充分發揮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示範帶動作用,增強我省自主創新能力,促進國際科技合作成果轉化,我廳擬啟動第二批湖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簡稱:合作基地)申報認定工作。

具體內容

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科技廳負責合作基地的統籌協調、組織認定和管理工作。各推薦部門和依託單位協同或具體負責合作基地的運行管理工作。
二、根據開展的具體活動,本次認定的合作基地分為示範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國際聯合研究中心等兩種類型。
三、申報合作基地的條件為:
1.申報單位應是在本省境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2.承擔過省級以上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在既往國際科技合作中成效顯著,合作研究成果具有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引進了高技術人才,並取得顯著成效;對本領域或本地區開展國際科技合作具有引導和示範作用。
3.具有相對穩定的專職開展國際科技合作的管理機構和人員,擁有一支豐富經驗的國際科技合作交流研發隊伍;
4.具有相對固定的國際科技合作渠道、長效合作機制和資金渠道,有明確的國際科技合作發展目標和體現管理創新的實施方案,並得到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的支持。
四、省科技廳將對合作基地給予如下支持:
1.提供國際科技合作信息、政策諮詢服務,協助開拓國際科技合作渠道;
2.合作基地申報的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優先列入省級國際科技合作計畫,優先向國家申報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計畫項目;
3.對在合作基地工作的優秀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給予優先支持;
4.對合作基地擬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優先推薦申報我省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計畫;.符合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認定條件的,積極推薦申報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
五、申報合作基地需提供的材料:上級主管部門推薦函;湖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表;合作基地實施方案;所有支撐申報合作基地的材料,包括相關協定、證書、報告等。
六、申報時間:從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截止。
201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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