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盤活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指導意見》是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有效盤活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根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等法規制度,而制定的意見。
本意見由財政部於2022年10月25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盤活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指導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10月25日
- 發布單位:財政部
- 印發文號:財資〔2022〕124號
《關於盤活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指導意見》是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有效盤活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根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等法規制度,而制定的意見。
本意見由財政部於2022年10月25日印發。
《關於盤活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指導意見》是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有效盤活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根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
《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是為保障政權運轉以及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基礎而制定的指導意見。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完善考核、激勵政策機制,推動市屬國有企業提高存量建設用地利用效率。(三)做好實施評估 各區政府要做好事前謀劃、事中協調、事後監管,動態跟蹤政策實施情況,加強項目實施效果的評估。市有關部門要及時完善配套...
印發關於盤活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指導意見,部署開展資產盤活專項工作,推動低效閒置資產盤活利用。深入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增加國家科研儀器管理平台開放共享科研儀器數量,堅持將科研儀器開放共享情況作為新增資產配置預算審核的重要參考...
(財政部令第36號)、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資﹝2015﹞90號)以及市財政局、監察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的通知》(惠財資﹝2014﹞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一是由區教委組織相關學校清理核實農村閒置教育資產相關信息,將所涉及的房屋、土地證件等資料歸檔;二是由區教委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和指導意見精神,組織相關學校將閒置教育資產統計表、證件等相關資料報區財政局審核劃轉到鎮人民...
《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是為了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增強經濟發展韌性,提高經濟發展質量而制定的法規。2018年5月11日,《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
(十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經營型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穩步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屬企業的國有資本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體系,具備條件的進入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加強國有資產基礎管理,按照統一制度規範、統一工作體系的...
盤活和節約使用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以預算約束推動開放共享。落實調劑優先的配置原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優先考慮閒置資產,實現資產跨單位、跨部門調劑共享,最大限度發揮資產使用效益。創新盤活利用方式,探索將閒置資產委託資產運營公司...
明確提出:“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採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為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內部控制建設指明了...
鼓勵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通過特許經營模式規範參與盤活存量資產,形成投資良性循環。附屬檔案: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的特許經營新建(含改擴建)項目清單(2023年版)附屬檔案 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的特許經營新建(含改擴建)項目清單 (2023年版)一、應由...
對行政事業單位超標準配置、低效運轉或者長期閒置資產,要建立完善的調劑機制,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實現高效利用。按規定程式報經批准後,允許將部分閒置的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為經營性國有資產。(十八)推進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規範管理。依據...
2014年6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意見》(魯發〔2014〕13號),明確提出“省國資監管機構對省直部門目前管理的經營性國有資產、事業單位投資形成的經營性國有資產、非經營性轉經營性國有...
按照依法依規、分類推進、規範程式、市場運作的原則,以管資本為主,按照國家、省和石家莊市規定統一監管的國有資本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屬企業的國有資本,全部納入市國資委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體系,具備進入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條件的...
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特徵 :運動性,增值性,經營方式的多樣性。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由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國家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
中央層面,繼續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授權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深化試點。同時推進國務院直接授權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選擇由財政部履行國有資產監管職責的中央企業以及中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改革範圍內...
實質上是正確處理國有經濟內部各種經濟關係以及國有經濟與非國有經濟之間各種經濟關係的問題,同時涉及國家、地方、政府、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各經濟主管部門、中介機構、經營單位和職工之間關於國有資產管理中的責、權、利的協調和處理問題...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一)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二)推動國有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三)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四)監管尚未脫鉤的經濟實體的國有資產,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