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第三批高校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的通知

《關於申報第三批高校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的通知》是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江蘇省教育廳2014年12月2日發布的通知

各有關高校
為深入落實《省經信委、省教育廳共同推進高校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合作協定》,加快推進全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支撐體系建設,省經信委、省教育廳擬在高校建立第三批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校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主要是依託高校院系、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現有創新載體和科技資源優勢,通過整合提升,為中小企業提供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人才培養、標準制定等技術服務。高校平台應有明確的運作主體、服務功能和服務產業方向定位
二、申報單位應編制和上報平台建設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平台基本情況,包括技術平台名稱、建設地點、承建和運作主體等;現有科技基礎條件;服務產業、企業情況;主要功能和運作方式;增強服務功能的重點建設項目,包括建設內容、建設目標、投資概算,以及實施進度和預計效果等。
三、建設方案要文字精練、重點突出、任務明確,能量化的部分儘可能定量說明。省經信委、省教育廳將組織力量對平台建設方案進行評審和實地調研,對符合要求的高校平台,發文公布並授牌,對其重點建設項目,省中小科技型企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優先予以支持。
四、請申報單位將技術平台建設方案(行文)於12月15日前報省經信委、省教育廳(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另請第二批9家高校平台(名單見附屬檔案1)將成立以來工作開展情況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於12月15日前報省經信委、省教育廳(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江蘇省教育廳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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