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2009年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補償資金項目的通知

關於申報2009年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補償資金項目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申報2009年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補償資金項目的通知
  • 發布單位:科學技術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09-06-22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概述,內容,

概述

【發布單位】科學技術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發布文號】國科辦計[2009]35號
【發布日期】2009-06-22
【生效日期】2009-06-2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深圳市
關於申報2009年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補償資金項目的通知
(國科辦計[2009]35號)

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財務局:
為進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環境,自2006年起,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安排了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主要用於鼓勵符合一定條件的服務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開展基礎性、公益性和開放性的專業技術服務。補助資金實施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為做好今年補助資金項目的組織工作,現將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單位基本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且已運行2年以上。
(二)面向中小企業開展的創新資源共享、專業技術及技術轉移等公共技術服務收入占營業收入的60%以上。
1.創新資源共享服務:每年為不低於30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共享服務,且服務場地在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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