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

《關於深化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是2023年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的意見,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工作部署,錨定徹底懲治系統性腐敗目標任務,保持清醒和堅定,加強組織領導,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確保機制不變、力度不減、標準不降,切實服務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化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23年1月
  • 發布單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 
內容解讀
《意見》指出,糧食安全關係國計民生,是“國之大者”。黨中央高度重視,多次對根治糧食購銷領域系統性腐敗問題作出重要指示。黨的二十大提出要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確保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將糧食購銷作為重點領域,持續深化整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高度重視,會同發改、財政、國資、市場監管、糧食和儲備等部門持續抓緊抓實專項整治工作。
《意見》強調,要持續加大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懲治力度,對涉糧問題線索開展清底式“回頭看”,應查盡查、一查到底;緊盯涉糧亂象背後的腐敗問題,深入查辦“影子股東”“影子公司”“國皮民骨”以及關聯交易、套取資金、輸送利益等案件,從嚴從重懲處,保持零容忍震懾不變、高壓懲治力量常在;重點圍繞糧食收購、存儲、輪換、銷售等環節,嚴肅查處“以陳頂新”“先收後轉”、空進空出、壓級壓價、吃拿卡要,以及敷衍塞責、玩忽職守,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高度重視辦理掛牌督辦的問題線索和案件,集中清理盤點,快查快結;適時向社會公開通報重大典型案例,讓幹部警醒、知止,形成嚴的氛圍。要持續開展常態化監督,將糧食購銷作為監督執紀問責重點領域,統籌運用多種方式強化監督;強化紀檢監察與糧食和儲備、市場監管、審計等專業化監督的力量整合、程式契合、工作融合,織密監督網路,形成工作合力。
《意見》提出,要持續推動監管體制機制改革,針對查辦的重大典型案件和自查自糾發現的突出問題,認真分析其中的深層次原因,提出針對性紀檢監察建議;督促協調主責主管部門健全制度機制,抓好現有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制度規定落實落地,發揮剛性約束作用。要持續推動智慧糧庫建設,按期建成覆蓋中央和地方政策性糧食的數位化監管系統。要持續壓實各方責任,督促地方黨委和政府承擔起糧食購銷安全主體責任,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督促發改、糧食和儲備、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健全執法機構體系,充實監管力量,強化監管手段,加大檢查力度,堅決糾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推動國有糧食企業實現政策性和經營性業務分開,強化對“一把手”和關鍵崗位人員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經常性自查自糾、監督檢查和問題整改機制,補齊工作短板弱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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