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解讀
《措施》中包括設立專項資金、壯大產業規模、加快打造重要物流樞紐、助推產業創新轉型、支持項目建設和供應保障、加強人才引進培養、最佳化營商環境、完善落實機制等8部分39條措施。
在強化資金支持上,明確了“在主導產業發展基金下設立總規模50億元的現代商貿物流產業發展子基金,以股權投資形式,培育和引進具有戰略支撐和示範引領作用的企業和項目”,並“整合設立現代商貿物流產業專項資金,根據項目實施情況,逐年加大投入,以獎勵、貼息、補助等方式,支持商貿物流企業創新轉型,引導商貿物流業加快發展、質量提升”,保證了對商貿物流業發展的長期支持。
在壯大產業規模上,在支持引進商貿龍頭企業與新業態方面,明確了“對新引進行業知名大型零售(餐飲)企業、國際酒店進駐我市的,按年度銷售額和品牌等級一次性給予10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國際、國內知名零售企業在我市開設品牌首店、旗艦店的,按品牌等級和營業面積一次性給予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對外地優質上市公司、企業總部遷入我市的,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等資金獎補措施,有利於國際知名商貿品牌的引進;在壯大本地企業方面,明確了“支持商貿企業集團化、連鎖化、品牌化發展,對新獲得國家老字號認定的單位及新進入行業國內100強的商貿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在市外布局經營的我市集團化商貿企業,按年銷售額或新增門店數,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0萬元獎勵”,加大了扶壯本地企業的力度。在強化以上支持力度的同時,《措施》還在加大促消費力度、培育重點商貿服務企業、支持夜經濟和商業街區發展建設方面明確了支持措施。
在推進省會物流樞紐地位上,一是在支持物流企業在三環外布局方面,明確了“鼓勵三環內物流企業有序向三環外疏解,對在三環外新建物流園區、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5億元以上且投入運營項目,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國內物流50強企業在三環外布局功能性區域中心且固定資產投資總額5億元以上的新建成投入運營項目,一次性獎勵300萬元”的措施;二是在支持物流企業做大做強方面,明確了“對納入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名單的物流企業,一次性獎勵200萬元。新增國家認定的3A、4A、5A物流企業,分別給予40萬元、50萬元、60萬元獎勵”的舉措;三是在支持試點示範企業方面,明確了“對新評為全國優秀物流園區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新評為全國示範物流園區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獲批國家、省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的企業,省級試點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國家級試點企業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列入國家物流業與製造業深度融合典型案例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0萬元”的辦法。同時,還在支持發展網路貨運、支持縣鄉村配送網點建設方面明確了支持內容。
在助推產業創新轉型上,一方面在最佳化商貿發展布局方面,提出了“對新建成開業投資額在10億元以上的,承接主城區專業市場疏解且成效顯著的企業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獎補”;另一方面在支持商貿新業態發展方面,提出了“對新開設營業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進出口商品展銷中心,給予5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商貿企業建設中央廚房、集中加工(配送)中心等新模式的,給予50萬元~200萬元獎勵”的優惠措施。同時,在培育壯大電子商務企業和平台、支持直播電商產業發展、支持展覽項目規模發展、支持引進品牌會展活動、支持創新會展業態、支持發展智慧物流、支持發展綠色冷鏈物流、支持物流標準化建設等方面提出了支持舉措。
在支持項目建設和供應保障上,加強了支持重大項目和惠民項目建設、支持便民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支持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三項支持力度。
在加強人才培養引進上,從加強人才培養引進、實施人才獎勵兩個方面給予了政策支持。
在最佳化營商環境上,從降低融資成本、降低用地成本、降低企業稅費負擔、加強銀企和提高登記註冊服務、最佳化行政監管等方面提出了新的工作舉措。其中在降低融資成本方面,明確了“對列入‘百企成長計畫’的商貿物流企業,按貸款市場報價利率50%給予貸款貼息補助,每家企業年度累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在降低用地成本方面,“按照有關規定,允許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商貿基礎設施。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對提高自有工業用地和倉儲用地利用率、容積率並用於倉儲、分撥轉運等物流設施建設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大型商貿項目,在建設用地供地上給予重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