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支持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的通知

《關於支持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的通知》由財政部、商務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發布,定於2022-2025年支持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4月,財政部、商務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發布《關於支持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內容解讀

通知稱,到2025年,建立完善縣域統籌,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重點、村為基礎的縣域商業體系。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基本實現縣縣有綜合商貿服務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鄉鎮有商貿中心、村村通快遞。城鄉生產和消費連線更加緊密,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渠道更加暢通,農民收入和農村消費持續提升。
通知提出,通過中央財政資金引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統籌推進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縣域商業建設要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主要聚焦縣域商業體系中的市場缺位和薄弱環節,發揮縣城和鄉鎮的樞紐、節點作用,加快補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輻射帶動縣域商業整體提升。引導支持的主要方向包括:
一是補齊縣域商業基礎設施短板。以人口相對聚集的鄉鎮為重點,支持升級改造一批商貿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貿市場等,完善冷藏、陳列、打包、結算、食品加工等設施設備。鼓勵連鎖商貿流通企業、電子商務平台等下沉農村,加強數字賦能,發展連鎖經營和電子商務,拓展消費新業態新場景,打造鄉鎮商業集聚區。
二是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發揮縣城和鄉鎮物流樞紐作用,支持建設改造一批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和鄉鎮快遞物流站點,完善倉儲、分揀、包裝、裝卸、運輸、配送等設施,增強對鄉村的輻射能力。整合縣域郵政、供銷、快遞、商貿等物流資源,發揮連鎖商貿流通企業自建物流優勢,開展日用消費品、農資下鄉和農產品進城等物流快遞共同配送服務,降低物流成本。
三是改善最佳化縣域消費渠道。引導大型流通企業下沉供應鏈,布局一批縣域前置倉、物流倉儲等設施,提供直供直銷、集中採購、統一配送、庫存管理等服務,讓農民直購好產品、新產品。鼓勵本地商貿流通企業組建聯合採購平台,加大農村地區商品投放力度。發展購物、餐飲、親子、娛樂、農資等多種業態,承接市民下鄉和農民進城消費。
四是增強農村產品上行動能。引導商貿、電商、快遞、物流企業圍繞農村產品上行,建設分揀、預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處理設施,加強標準和品牌套用,提高農村產品商品轉化率。整合現有縣鄉村電子商務服務網點,統籌產品開發、設計、行銷、品牌等服務,拓寬農村產品上行渠道,提高農村電子商務套用水平。
五是提高生活服務供給質量。引導農村郵政、供銷、電商、商貿流通企業從傳統批發、零售向綜合性服務轉變,整合購物、訂餐、家政、職介、租賃、同城配送等服務,提高社區、村鎮生活服務的便捷性和服務質量。引導商貿流通、電子商務、生活服務與現代農業、鄉村旅遊、加工製造等特色產業跨界融合,增強服務業推動生產、促進流通、擴大消費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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