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

《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是由國家衛生計生委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
  • 發布文號:國衛科教發〔2013〕56號
  • 所屬類別:指導意見
  • 發布時間: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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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
國衛科教發〔2013〕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衛生計生委)、編辦、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編辦、發展改革委、教育局、財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是培養合格臨床醫師的必經途徑,是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醫療衛生工作質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學教育改革的重大舉措。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培養和建設一支適應人民民眾健康保障需要的臨床醫師隊伍,現就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提出如下意見,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執行。

檔案全文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進程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科教興國、人才強國”戰略,緊密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立足基本國情,借鑑國際經驗,遵循醫學教育和醫學人才成長規律,從制度建設入手,完善政策,健全體系,嚴格管理,建立健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全面提高我國醫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
(二)基本原則。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同、行業牽頭、多方參與,建立健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機制。堅持統籌規劃、需求導向、穩妥推進、逐步完善,積極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堅持統一標準、突出實踐、規範管理、注重實效,切實提高醫師隊伍執業素質和實際診療能力。
(三)工作進程。到2015年,各省(區、市)全面啟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所有新進醫療崗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師均接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
二、逐步建立健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四)制度內涵。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是指醫學專業畢業生在完成醫學院校教育之後,以住院醫師的身份在認定的培訓基地接受以提高臨床能力為主的系統性、規範化培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是對招收對象、培訓模式、培訓招收、培訓基地、培訓內容和考核認證等方面的政策性安排。
(五)招收對象。擬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的高等院校醫學類專業(指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和中西醫結合類,下同)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已從事臨床醫療工作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需要接受培訓的人員。
(六)培訓模式。“5+3”是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主要模式,即完成5年醫學類專業本科教育的畢業生,在培訓基地接受3年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
(七)培訓招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培訓基地依據核定規模,按照公開公平、雙向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主要通過招收考試形式,招收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單位委派人員和社會人員參加培訓。根據醫療保健工作需求,適當加大全科以及兒科、精神科等緊缺專業的招收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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