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程、地球領域省級重點實驗室評估結果的通知

《關於工程、地球領域省級重點實驗室評估結果的通知》是河北省科技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9月0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工程、地球領域省級重點實驗室評估結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科平函〔2012〕2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科技廳
  • 發布日期: 2012年09月07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科技局,有關單位:
根據《河北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辦法》和《河北省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評估辦法》,省科技廳組織專家對工程、地球領域的23個省級重點實驗室2009年至2011年運行狀況進行了評估。河北省電磁場與電器可靠性重點實驗室、河北省重型機械流體動力傳輸與控制實驗室、河北省現代冶金技術實驗室、河北省節水農業實驗室、河北省氣象與生態環境重點實驗室等5個實驗室被評為優秀等次,河北省並在線上器人與機電系統實驗室、河北省環境演變與生態建設實驗室等15個實驗室被評為良好等次,河北省食品安全重點實驗室、河北省海洋生物資源與環境重點實驗室等2個實驗室被評為合格等次。“河北省燃料電池重點實驗室”(依託廊坊市迪諾科力化工有限公司和中科院過程工程研究所建設)未按要求參評,按《河北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辦法》規定,將商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取消其河北省重點實驗室資格。評估結果已在科技廳網站公布。科技廳將對評估結果為優秀、良好等次的重點實驗室,給予運行補助經費,對優秀等次的頒發優秀牌匾。參評重點實驗室的專家評估意見將分別反饋給相關依託單位和重點實驗室。
省級重點實驗室在主管部門和依託單位的指導與管理下,自身建設普遍加強,原始創新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希望各主管部門和依託單位進一步加大對重點實驗室的支持和管理力度,主管部門和依託單位須分別按照1:1和1:2的比例落實經費配套。
各重點實驗室要按規定管好用好補助經費和配套經費,做到專款專用。對評估過程中專家提出的問題和建議,研究制定解決方法和改進措施,促進實驗室整體水平的不斷提高。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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