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57號建議的答覆

公路建好後,還拖欠工程款,施工隊伍不交付使用,也是情理之中的,受益民眾有責任籌資支付工程款,而不是無原則的向政府伸手,要政府買單,政府也很困難,望理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57號建議的答覆
  • 地區:對赤水市
  • 領域:會議
  • 類別:報告
向賢利、王長林、許長政、張忠琴、鄭祥梅、吳曉蓮代表:
您們提出的《關於通村公路納入計畫且符合要求的要給予驗收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們對我市交通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1、近年村民擅自開工建設的通村公路很多,市政府為規範公路建設,已多次重申,不符合規劃,沒有建設計畫的公路,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否則,不予以驗收,不予資金補助。
2、國家計畫有限,資金有限,暫不能滿足農民的實際需求,應予以理解。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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