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湯陰縣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11—2015年)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發布時間: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 地區:湯陰縣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現將《湯陰縣全民健身實施計畫》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現將《湯陰縣全民健身實施計畫》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湯陰縣全民健身實施計畫
(2011-2015年)
全民健身關係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綜合國力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全民健身計畫(2011-2015年)的通知》(國發〔2011〕5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11—2015年)的通知》(豫政〔2011〕61號)、《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陽市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11-2015年)的通知》(安政〔2011〕49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計畫。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體育事業公益性,切實保障全縣人民參加體育健身活動的權益,動員和組織廣大民眾經常性參加體育鍛鍊,建設符合湯陰縣縣情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增強人民健康素質,豐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形成健康、文明、科學的生活方式,促進社會文明和諧,爭取早日實現體育強縣建設目標。
二、實施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健身科學化、服務便民化,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
2.堅持統籌兼顧、分類指導、重在基層,實現城鄉、區域全民健身事業均衡發展。
3.堅持便民、利民,切實加強全民健身設施建設,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為提高廣大民眾的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提供保障。
4.堅持完善政策、強化措施、營造氛圍,形成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全民健身事業、廣大民眾廣泛參與健身活動的良好局面。
三、目標任務
到2015年,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進一步增強,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顯著增加,身體素質明顯提高,形成與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比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
1.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進一步增加。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和科學健身素養普遍增強,體育健身成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參加體育鍛鍊活動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鍛鍊強度中等以上的人數比例達到33%以上,其中16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的城鎮居民達到19%以上、農村居民達到7%以上。學生在校期間每天至少參加1小時體育鍛鍊活動。提高老年人、殘疾人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比例。
2.城鄉居民身體素質不斷提高。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明顯提高。在校學生普遍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基本要求,優秀率比例要逐年提高。
3.體育健身設施明顯改善。全縣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以上。60%以上的鄉鎮、社區(行政村)建有便捷、實用的體育健身設施。在全縣規劃建設1個綜合“全民健身活動中心”戶外活動基地,5所青少年體育俱樂部,5個城鎮體育俱樂部、爭取每個社區(行政村)都建有健身路徑或農民體育健身工程。提高各類體育設施的開放率和利用率。
4.全民健身活動內容更加豐富。大力開展田徑、桌球、籃球、羽毛球、腳踏車、游泳等競技性強、普及面廣的體育運動項目,廣泛組織航空模型、傳統武術、健身氣功、門球、跳繩、健身秧歌、廣場健身舞、老年門球、中國象棋等民眾喜聞樂見、簡便易行的健身活動。
5.全民健身組織網路更加健全。縣城建有體育總會、桌球、羽毛球、籃球、老年體育、游泳、腳踏車等體育協會。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農村鄉鎮建有體育組織。城市社區普遍建有體育健身站(點),5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有體育健身站(點)。形成遍布城鄉、規範有序、富有活力的社會化全民健身組織網路。
6.全民健身指導和志願服務隊伍加快發展。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證書的人數達到500人以上,社會體育指導員綜合素質和服務水平顯著提高。廣泛組織優秀運動員、教練員、學校體育教師開展義務健身輔導,培育全民健身骨幹,形成組織完善、結構合理、覆蓋城鄉、服務到位的全民健身志願服務隊伍。
7.科學健身指導服務不斷完善。大力宣傳推廣科學健身方法,積極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通過對公民進行日常體質檢測,依據個人體質狀況提供有針對性的科學健身指導服務,增強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質量和水平。
8.全民健身服務業發展壯大。形成適應我縣經濟發展、滿足大眾需求、規範有序的體育健身休閒市場,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消費意願明顯增強,體育健身服務從業人員較大增加,培育和形成一批我縣體育健身服務企業。
四、工作重點
1.大力發展城市社區體育。將城市社區體育工作作為社區建設的基本內容,統籌規劃,加大投入。以城市街道和居民社區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為重點,不斷改善社區體育健身環境和條件,提供體育基本公共服務。街道辦事處要建立體育健身指導站、體育俱樂部等體育組織,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社區體育健身活動。社區體育要實現“五個一”,即每個街道至少有一處公共體育健身設施、一個體育健身指導站、一個社區體育俱樂部、一支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一項特色體育健身項目。
2.加快發展農村體育。要把發展農村體育納入我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統籌城鄉全民健身事業發展,促進城鄉公共體育資源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鄉一體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增強農村基層體育公共服務能力。建立以農民體育協會為紐帶、鄉鎮為重點、村民委員會為基礎的組織網路,充分發揮鄉鎮文化服務中心的綜合服務設施的作用,在傳統節日和農閒季節廣泛組織農民體育活動,開展“體育下鄉”活動,舉辦農民運動會。
3.切實加強青少年體育。堅持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把增強學生體質作為學校教育的基本目標和重要評價內容。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每天至少參加1小時的體育鍛鍊活動,每周參加2次以上課外體育活動,中學階段每名學生掌握2項以上體育運動項目技能。辦好體育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加強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中心建設。建立和完善學校、社區、家庭相結合的青少年體育網路和聯動機制。
4.重視發展老年人體育。建立老年人體育協會,廣泛開展經常性的老年人體育健身活動,不斷創新適合老年人特點的體育健身項目和方法。公共體育設施對老年人參加體育活動提供便利和優惠。
5.大力推進殘疾人體育。建立健全殘疾人體育組織,培養為殘疾人服務的體育教師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組織開展殘疾人體育健身活動。為殘疾人建設就近方便的體育健身設施。對公共體育設施進行必要的無障礙改造,為殘疾人體育活動提供便利。
6.著力推動職工體育。充分發揮行業體育協會、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職工體育協會作用。廣泛建立職工體育俱樂部,開展符合單位特點和職工喜聞樂見的體育健身和競賽活動。鼓勵企業制訂針對職工的體育健身指導方案,為職工參與體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時間保障,有條件的單位可每年舉辦職工健身運動會。
7.積極發展民間傳統體育。做好我縣廣場健身舞、新春健身秧歌、高蹺等體育項目的發掘整理和推廣工作,弘揚民族傳統體育文化。舉辦我縣民間傳統體育項目展示和競賽活動,提高我縣民間傳統體育的影響力。
五、措施保障
1.加大全民健身事業投入。鄉(鎮)級以上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條例》規定,將全民健身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全民健身工作納入政府工作報告,將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大對基礎建設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動的經費投入,對公益性全民健身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探索建立個人繳費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加大對全民健身事業的投入。
2.鼓勵社會興辦全民健身事業。充分調動全社會興辦全民健身事業的積極性,擴大社會資本進入全民健身事業的途徑,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完善財政、稅收、金融和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捐資、出資興辦全民健身事業。對社會力量興辦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要在註冊登記、工作指導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3.加快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要加強農村和城市社區等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特別要加強農村基礎體育設施建設。按照國家有關公共體育設施用地定額指標規定,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保證城鄉公共體育設施的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區要按照國家有關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標準,設計、建設公共體育設施。設計和建設公共體育設施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無障礙設計建設規範標準。
4.提高體育設施利用率。公共體育設施應當根據其功能、特點向公眾開放,並在一定時間和範圍內對學生、老年人和殘疾人優惠或者免費開放。學校在課餘時間和節假日要向學生開放體育設施,並在保證校園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新建和改建學校體育設施,要便於向公眾開放。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將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要加強對體育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更新,完善綜合服務功能,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體育設施閒置浪費或被擠占、挪用。
5.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社會體育指導員組織體系。充分發揮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協會作用,做好對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管理和服務工作。不斷發展壯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最佳化結構、增強活力。做好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和各項管理服務工作,全縣每年發展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不低於50人。積極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從事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健身指導職業的人員,必須取得社會體育指導員職業資格證書並持證上崗。
6.不斷加大科學健身指導力度。健全體質測定服務機構,開展城鄉居民日常體質測定和科學技術健身指導。建立完善我縣國民體質監測與運動健身指導站網路,為民眾進行體質測定、提供運動健身指導。引導城鄉居民經常參加體育健身活動,不斷提高體質健康水平。
7.做好信息、宣傳、教育工作。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務網路建設,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務能力。建立全民健身基礎數據統計體系,做好國民體質監測和全民健身活動狀況調查工作。推廣體育健身新項目、新方法,提高全民健身科學化水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和網際網路等媒體,通過開辦專欄、舉辦講座,播發公益廣告、宣傳片,普及科學健身知識,提高公民健身素養。藉助重大體育賽事及各種體育活動,加強對全民健身的宣傳,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全社會形成崇尚和參加體育健身的社會風氣。
六、組織實施
1.成立湯陰縣全民健身組織協調機構。在縣政府領導下,由縣教體局會同有關部門、民眾組織和社會團體共同推行本計畫的實施。
2.各鄉鎮負責本區域全民健身實施計畫的制定,成立領導協調機構,鄉鎮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全民健身實施計畫》,並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實施。
3.加強成效評估。縣政府有關部門不定期對《全民健身計畫(2011—2015年)》和《湯陰縣全民健身實施計畫》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指導,並在2014年對我縣實施成效進行全面評估,將評估報告報縣政府。
4.縣、鄉政府要將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對為全民健身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2.鼓勵社會興辦全民健身事業。充分調動全社會興辦全民健身事業的積極性,擴大社會資本進入全民健身事業的途徑,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完善財政、稅收、金融和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捐資、出資興辦全民健身事業。對社會力量興辦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要在註冊登記、工作指導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3.加快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要加強農村和城市社區等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特別要加強農村基礎體育設施建設。按照國家有關公共體育設施用地定額指標規定,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保證城鄉公共體育設施的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區要按照國家有關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標準,設計、建設公共體育設施。設計和建設公共體育設施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無障礙設計建設規範標準。
4.提高體育設施利用率。公共體育設施應當根據其功能、特點向公眾開放,並在一定時間和範圍內對學生、老年人和殘疾人優惠或者免費開放。學校在課餘時間和節假日要向學生開放體育設施,並在保證校園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新建和改建學校體育設施,要便於向公眾開放。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將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要加強對體育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更新,完善綜合服務功能,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體育設施閒置浪費或被擠占、挪用。
5.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社會體育指導員組織體系。充分發揮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協會作用,做好對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管理和服務工作。不斷發展壯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最佳化結構、增強活力。做好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和各項管理服務工作,全縣每年發展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不低於50人。積極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從事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健身指導職業的人員,必須取得社會體育指導員職業資格證書並持證上崗。
6.不斷加大科學健身指導力度。健全體質測定服務機構,開展城鄉居民日常體質測定和科學技術健身指導。建立完善我縣國民體質監測與運動健身指導站網路,為民眾進行體質測定、提供運動健身指導。引導城鄉居民經常參加體育健身活動,不斷提高體質健康水平。
7.做好信息、宣傳、教育工作。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務網路建設,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務能力。建立全民健身基礎數據統計體系,做好國民體質監測和全民健身活動狀況調查工作。推廣體育健身新項目、新方法,提高全民健身科學化水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和網際網路等媒體,通過開辦專欄、舉辦講座,播發公益廣告、宣傳片,普及科學健身知識,提高公民健身素養。藉助重大體育賽事及各種體育活動,加強對全民健身的宣傳,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全社會形成崇尚和參加體育健身的社會風氣。
六、組織實施
1.成立湯陰縣全民健身組織協調機構。在縣政府領導下,由縣教體局會同有關部門、民眾組織和社會團體共同推行本計畫的實施。
2.各鄉鎮負責本區域全民健身實施計畫的制定,成立領導協調機構,鄉鎮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全民健身實施計畫》,並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實施。
3.加強成效評估。縣政府有關部門不定期對《全民健身計畫(2011—2015年)》和《湯陰縣全民健身實施計畫》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指導,並在2014年對我縣實施成效進行全面評估,將評估報告報縣政府。
4.縣、鄉政府要將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對為全民健身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