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社區殘疾人工作的意見

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法務部等部門就加強社區殘疾人工作提出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社區殘疾人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法務部等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民政廳(局)、教育廳(教委)、公安廳(局)、司法廳( 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建委(建設廳)、文化廳(局)、衛生廳(局)、體委(體育局)、 文明辦、工會、團委、婦聯、殘聯:
社區建設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必然產物,是改善生活質量、提高文明程度的重要舉措 。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以及城市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社區建設工 作將在全國全面推開,從而對我國殘疾人事業,尤其是城市殘疾人工作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我國有2000多萬殘疾人生活在城市社區。與健全人相比,他們仍是一個特殊而困難的群體 ,需要社區給予特別的扶持和幫助,更需要通過社區來實現參與社會生活。社區建設為殘疾 人事業開闢了新的工作領域,社區成為面向廣大殘疾人、為殘疾人直接提供服務的工作層面 。做好社區殘疾人工作,對於提高殘疾人生活質量,推動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加強社會主義 精神文明建設,維護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為加強社區殘疾人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堅持以政府為主導,社區為依託,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社會化工 作方式。
--將社區殘疾人工作納入社區建設總體規劃,融為一體、同步發展、共建共享。
--建立以社區居民委員會為核心、社區殘疾人組織為紐帶、社區服務機構為基礎的工作 機制,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二、建立社區殘疾人組織
在社區建立殘疾人組織,是社區組織建設的一項內容和做好社區殘疾人工作的必然要求。
要按照社區組織建設的要求,依託社區居民委員會,建立社區殘疾人組織。社區殘疾人組 織名稱為"社區殘疾人協會",主席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擔任,副主席由優秀殘疾人或殘 疾人親友擔任。社區殘疾人協會在社區居民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社區殘疾人組織的主要職責是配合社區居民委員會做好本社區的殘疾人工作:密切聯繫殘 疾人,代表其利益,傾聽其呼聲,反映其需求,維護其合法權益;聯繫有關方面,為殘疾人 提供切實服務;倡導"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精神,團結、教育、帶領殘疾人參與社區建設和社會生活,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
三、推進殘疾人社區康復
社區康復具有就近就地、經濟適用、簡便易行等特點,是大多數殘疾人進行康復訓練、補 償功能、改善參與社會生活條件最有效的形式。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將殘疾人社區康復作為 重要工作內容。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及時了解、掌握社區人群殘疾發生情況及殘疾人的康復需求,建檔立 卡;組織、指導殘疾人開展以家庭為基礎的康復訓練;做好健康教育,普及康復知識;開展 殘疾預防,建立並實行兒童殘疾發生報告制度,做到"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干預"。 對於在社區無法滿足的康復需求,要向設康復科的上級綜合醫院或康復服務機構進行轉診( 介)。
四、為殘疾人提供切實服務
殘疾人由於自身的障礙和需求的多樣性,需要更廣泛、更有針對性的服務,是社區服務工 作的重點對象。社區組織和服務機構,要針對殘疾人的實際需求,為其提供切實服務:落實城市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保障殘疾人的基本生活;依法安置殘疾人就業,扶持殘疾人個體從業,社區便民 服務網點應優先安排條件適合的殘疾人;市民求助系統等公共服務網路,要為殘疾人提供優 質服務,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要關心殘疾兒童和殘疾人子女的教育問題,對生活困難的, 提供支持和幫助;採取黨政幹部"幫扶結對"、"婦女手拉手"、"軍民共建"、"警民共 建"、"雛鷹爭章"、"送溫暖"、"巾幗社區服務工程"、"紅領巾助殘"、"青年志願 者社區援助活動"等多種形式,組織志願者為殘疾人提供幫扶服務。
五、活躍殘疾人的文化生活
社區文化活動是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必要途徑和重要體現,也是提高殘疾人文化素 質和豐富殘疾人生活的需要。
社區居民委員會要關心、重視殘疾人的文化生活,通過各種健康、有益的活動,培養殘疾 人積極向上的生活情趣,豐富科學文化知識;積極支持社區殘疾人組織開展適合殘疾人特點 的民眾性文體活動。社區各類公眾文化、體育、娛樂活動設施,要為殘疾人提供優惠和方便 ,同時針對殘疾人的特殊需求,開闢適當的活動場地,配置適合他們使用的視、聽讀物和體育娛樂器具等。社區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家庭要鼓勵、幫助殘疾人參加社區開展的民眾文化 、教育、科普、體育、娛樂等活動。
六、建設社區無障礙環境
社區無障礙設施是殘疾人走出家門、參與社會生活的基本條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婦女、 兒童和其他社會成員的重要設施。建設社區無障礙環境,是社會文明的體現。
新建或改建社區住宅、公共設施、道路,主管部門、業主以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工程設 計人員、施工人員要提高無障礙意識,注意聽取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的意見,嚴格執行《城 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等有關強制性標準中對無障礙設施建設的要求。主管部門 要把好規劃審批、設計審查關和工程驗收關。要加強對已建無障礙設施的維護、管理,確保 正常使用。社區內其他的社會服務場所、設施,要根據殘疾人的實際需求因地制宜進行改造 。
七、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
殘疾人是困難而脆弱的群體,更容易受到傷害和不公正對待,在安全保衛、民事調解和社 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社區治安工作中,要把殘疾人作為重點對象予以關注。要深入宣傳、貫徹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制定、實施本社區對殘疾人的優惠扶持措 施,同時提高社區民眾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意識;社區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和民事調解 組織要及時了解社區內殘疾人權益保障狀況,聽取殘疾人意見,為殘疾人提供優先、優質、 優惠的法律服務,調解有關糾紛,依法維護殘疾人的正當權益;法律援助機構為符合法律援 助條件的殘疾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社區安全保衛工作要對殘疾狀況較重、經常留 在家中的殘疾人定期走訪,消除不安全因素;對重性精神病患者要做好監護工作,降低肇事率。
八、加強組織領導,做好社區殘疾人工作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社區殘疾人工作,在規劃和部署社區建設工作時,將殘疾人工作列入 總體規劃,納入社區建設的內容之中,並將社區殘疾人工作做為有關部門工作考核的重要評 價指標。地方各級政府社區建設協調領導機構,要吸收同級殘聯為成員單位,發揮殘聯在社 區建設中的作用。各級民政部門,在推進社區建設工作中要聽取殘聯的意見,把社區殘疾人工作列入社區建 設工作計畫,給予具體指導。各級教育、公安、司法、勞動保障、建設、文化、衛生、體育 、文明辦、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組織,要把社區殘疾人工作納入各自的社區建設工作領域,兼顧特性,同步實施。
各級殘聯要在黨委、政府領導下,積極參與社區建設,與各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做好社區 殘疾人工作。要將社區殘疾人工作納入自身職責,加大工作力度,採取切實措施,發揮綜合 、協調、服務作用,並及時總結、交流經驗,推動社區殘疾人工作深入健康發展。
民政部
教育部
公安部
法務部
200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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