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傳部等部門關於加強殘疾人文化建設的意見

《中共中央宣傳部等部門關於加強殘疾人文化建設的意見》是由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部、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體育總局、中國殘聯於2012年3月27日共同發表的一項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中央宣傳部等部門關於加強殘疾人文化建設的意見
  • 發文文號:殘聯發[2012]7號
  • 發文機關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等
  • 發布時間:2012年3月27日
中共中央宣傳部等部門關於加強殘疾人文化建設的意見
殘聯發[201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發展改革、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文化、國稅、地稅、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廳(委、局)、殘聯: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稱中央《決定》)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要求,在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歷史機遇中全面推進殘疾人文化事業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殘疾人文化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殘疾人文化建設對於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重要意義
(一)加強殘疾人文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殘疾人文化是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弘揚人道主義思想、謳歌自強精神的勵志文化;是倡導平等友愛、包容互助的和諧文化;是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道德文化;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人文文化。
多年來,在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下,我國殘疾人文化事業取得了顯著成績,成功舉辦了北京殘奧會,在上海世博會設立殘疾人主題館——生命陽光館,建成融多種功能於一體的中國盲文圖書館,持續舉辦了五屆殘疾人藝術匯演,中國殘疾人藝術團作為“愛與美的使者”,在國家人權保障事業和對外交流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殘疾人文化、體育已經成為展現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成果、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要平台和視窗。
加強殘疾人文化建設,不僅能夠豐富殘疾人的精神世界,而且有利於殘疾人提高自身素質,陶冶道德情操,改善生活狀況,實現自我解放;有利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促進和諧友愛人際關係的建立;有利於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有利於凝聚包括殘疾人在內的廣大人民民眾的精神力量,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
今年(2012年),從總體上看,殘疾人文化建設與廣大殘疾人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主要反映在:殘疾人均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務的難度比較大,內容與質量需進一步充實和提升;殘疾人參與文化活動的特殊需求尚未引起社會普遍關注;殘疾人參與文化生活的環境條件有待進一步改善;基層殘疾人文化活動相對匱乏,特別是農村殘疾人文化生活基本空白;殘疾人文化創業需要予以特別扶持。我們必須重視這些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殘疾人文化建設。
(二)殘疾人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今後一個時期,殘疾人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任務,以為殘疾人提供基本的均等的文化服務、滿足殘疾人精神文化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按照中央《決定》和中發[2008]7號檔案精神,全面加強殘疾人文化建設。
總體要求是:以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殘疾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為主體,以殘疾人文化服務設施為補充,以基層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動室、社區文化中心為依託,以殘疾人文化、體育工程項目為載體,堅持重心下移,為殘疾人提供基本文化服務;以文化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為契機,制定特殊優惠政策,進一步加大殘疾人文化產品的研發和供給,促進殘疾人特殊文化藝術發展,鼓勵殘疾人文化創業,扶持殘疾人文化藝術產業發展。
二、為殘疾人提供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務
(三)切實納入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大局。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在規劃和建設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過程中,要切實將殘疾人文化建設納入其中,給予特別指導和支持,統籌安排,同步實施;國家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建設、文化信息資源共享、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設項目,要充分考慮殘疾人的特殊需求,在項目設計、組織落實過程中,針對殘疾人的實際困難和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務內容和參與條件。
(四)為殘疾人提供基本、均等的文化服務。加強對殘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務是實現殘疾人文化權益的基本途徑。文化館等各類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和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等要免費向殘疾人開放或給予優惠,並提供無障礙服務;中國盲文圖書館要充分發揮示範性、指導性和綜合性盲人文化資訊服務中心作用;各級公共圖書館要建立盲人閱覽室,配置盲文讀物及相關設備;支持鄉(鎮、街道)、村(社區)設立殘疾人閱讀專櫃(角);各級文化館、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動室、社區文化中心要積極為殘疾人提供參與文化、體育活動的場地,增加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內容;要積極創造條件,推動市(地)級以上廣播電台開設殘疾人專題節目;扶持省、市(地)兩級電視台開播“手語欄目”;繼續推進影視作品和電視作品加配字幕;各級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中要設立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場所,配置文化、體育活動用品用具;組織編制城鄉無障礙設施建設規範、殘疾人文化體育設施設備和器材標準等技術法規;要採取項目補貼、定向資助等形式,加大殘疾人特需文化、體育產品的研發與供給;各種文化、藝術活動,要鼓勵、吸納殘疾人廣泛參與,重視殘疾人創作和殘疾人題材的文藝作品,並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特別扶持。
三、為殘疾人提供個性化文化服務
(五)就近就便開展殘疾人文化活動。要按照共建共享的精神,整合各種社區文化資源,鼓勵在現有公共服務設施中開闢殘疾人能夠便於參與、設施無障礙、場所固定、形式有效的文化活動場所。在殘疾人日常活動的社區範圍內,組織開展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基層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使殘疾人能夠就近、就便參與。
(六)深入開展“殘疾人文化周”活動。“殘疾人文化周”是開展基層殘疾人文化活動的有效載體。要按照集中與分散、定期與日常相結合的原則,積極開展多種形式、有利於殘疾人陶冶情操、愉悅身心、寓教於樂的文化體育活動;要不斷豐富活動內容,創新活動形式,擴大殘疾人參與的覆蓋面;要進一步加大經費保障力度,使文化周活動成為廣大殘疾人展示特殊藝術才能、集中參與文化活動的重要平台。
(七)擴大“殘疾人文化進社區”項目覆蓋面。“殘疾人文化進社區”試點項目,在為基層殘疾人提供必要的社區文化條件,引導殘疾人加強學習、提高素質方面取得了顯著效果。要在試點基礎上,積極開展“殘疾人文化進社區”項目建設,為基層殘疾人提供必要的文化、體育活動用品,提供基層殘疾人參與文化生活的基本條件。
(八)推進殘疾人自強健身工程。創作並推廣適合殘疾人身心特點的體育健身方法和項目;為基層殘疾人體育活動場所和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配置適宜的器材器械;利用“殘疾人健身周”、“全國特奧日”等重要節點,選擇殘疾人喜聞樂見的、富有民族民間特色的體育活動項目進行展演、交流,同時提供健身諮詢指導、體質測定等志願服務。
(九)建設殘疾人文化服務設施。進一步落實中央《決定》有關完善面向殘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的精神,針對殘疾人的特殊需求,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推進殘疾人文化活動服務設施建設。
四、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發展殘疾人文化產業
(十)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各級殘聯所屬文化事業單位,要按照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進一步理清發展思路。堅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業、一手抓經營性文化產業,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加快進行體制改革,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有機統一;各宣傳文化機構,要重視殘疾人的文化需求,加強殘疾人題材文化藝術作品的創作與出版,為廣大殘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產品;探索殘疾人文化藝術產業投融資渠道,引導多種資本投入、發展殘疾人文化事業。
(十一)扶持殘疾人文化產業發展。按照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的原則,扶持以殘疾人群體為主要客群的文化企業,落實殘疾人文化產業財政、稅收、金融、用地等政策;各地中小、微型企業創業優惠政策要將殘疾人文化藝術創業納入其中;要積極搭建殘疾人文化創業平台,扶持殘疾人文化創業發展;要將殘疾人文化創業與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集中就業有機結合,使之成為殘疾人就業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殘聯就業培訓機構,要積極組織開展殘疾人文化藝術創業從業能力的培訓;要探索建立殘疾人文化藝術產品銷售平台,不斷拓寬銷售渠道;同時,各類產業園區、景區、商區,要為殘疾人創造條件,鼓勵殘疾人發揮特殊藝術才能,積極參與文化創業;國家對殘疾人文化藝術人才共同創辦或參與人數較多的各類文化創業、工藝美術、特殊藝術等企業、團體,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五、加大保障力度,推動殘疾人文化建設同步發展
(十二)保障殘疾人文化權益。財政部門要將包括殘疾人在內的主要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項目、公益性文化活動納入公共財政經常性支出預算,繼續加大對殘疾人文化和體育事業的支持力度。
六、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文化建設
(十三)發揮社會專業機構的指導作用。“全國殘疾人讀書指導委員會”要進一步發揮各級圖書館的專業指導作用,指導殘疾人更好地閱讀學習,提高殘疾人的文化素質;社會各專業服務指導機構要按照殘疾人的實際需求,以講座、交流、培訓等多種形式為殘疾人提供指導和服務;各級文學藝術家協會要積極吸納具備條件的殘疾人會員加入,培養殘疾人特殊文化藝術人才。
(十四)動員社會力量推動殘疾人文化事業發展。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增強社會各界對殘疾人文化需求和文化藝術才能的了解,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堅持開展“文化助殘公益行動”,廣泛吸納各類新聞、出版行業參加,為殘疾人提供更多的精神文化產品;採取貸款貼息、稅收優惠等措施,鼓勵、引導社會愛心組織、企業關注、支持、參與殘疾人文化服務,共同推進殘疾人文化藝術健康發展;積極發揮文化助殘志願者隊伍作用,為殘疾人參與各種文化活動提供幫助,建立志願文化助殘的協調、激勵機制,更好地為殘疾人提供文化服務。
七、加強人才團隊建設,促進對外文化交流
(十五)加強殘疾人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各級殘聯要進一步充實宣傳文化部門的工作力量;基層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專職人員、城鄉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崗位人員負責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的組織,鄉鎮(街道)殘聯、城鄉社區殘協專職委員負責聯絡配合;鼓勵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積極報考鄉鎮綜合文化、城鄉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崗位;要加大培訓工作力度,建立自上而下、分級負責的殘疾人文化體育管理人員和殘疾人文化藝術、體育人才、教練員培養培訓機制;殘疾人文化工作者、特殊藝術人才的評獎、職稱評定、培訓、資助等工作,按國家相關規定納入文化人才隊伍建設範疇。
(十六)促進殘疾人文化藝術團體建設。要扶持各類殘疾人文化藝術團體和殘疾人特殊藝術人才培養基地建設,滿足各類特殊藝術人才成長成才需要;中國殘疾人藝術團作為對內對外的一個文化視窗要給予特別的扶持政策,在財政投入、人才輸送和就業安排等方面給予保證;有條件的省可以建立殘疾人藝術團,採取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臨時抽調演員、定期訓練的形式運行,負責殘疾人特殊藝術人才的發掘培養任務;特殊藝術人才培養基地要突出品牌化和連貫性,鼓勵形成“一地一品”的特殊藝術品牌。
(十七)加強文化體育對外交流。實施殘疾人文化走出去工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殘疾人事業取得的飛速發展是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權保障的生動體現,要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的殘疾人特殊藝術、體育對外文化交流充分展現我國文明、開放、進步的形象;國家組織的各種對外文化交流活動要將殘疾人文化藝術、體育作為重要組成部分,吸納其參展交流;地方殘聯要積極配合地方外宣辦,在對外交流中展示本省殘疾人事業發展成果;要把政府交流和民間交流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殘疾人文化藝術獨特的感召力和宣傳功能。
八、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十八)建立殘疾人文化事業領導協調機制。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殘疾人文化建設,切實加強領導。各地要建立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殘聯組織積極協調的殘疾人文化建設領導機制,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建設規劃,明確職責要求,確保殘疾人文化建設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統籌兼顧,同步實施;各宣傳文化主管部門在推進文化建設過程中,要廣泛聽取殘疾人建議,吸納殘聯組織共同推進。
(十九)完善目標考核體系。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要把殘疾人文化建設納入評價考核體系;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建設要明確殘疾人文化建設的內容和要求;要把殘疾人文化建設作為文明城市、文明村鎮創建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評估指標,作為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要進一步量化評估標準,保障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與物質生活同步改善與提高。
(二十)切實發揮殘聯組織作用。各級殘聯組織要進一步提高對殘疾人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深入了解各類殘疾人特別是農村殘疾人對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探索創新殘疾人文化服務的新途徑、新載體。各級殘聯應主動提供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要求。要充分發揮各專門協會作用,鼓勵、支持專門協會組織開展適合不同類別殘疾人參與的文化體育活動,豐富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要寓教於樂,把加強殘疾人文化建設、豐富殘疾人文化生活和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加強殘疾人思想道德建設結合起來,通過組織各種形式的宣傳文化活動,在廣大殘疾人中進行形勢政策教育、國情教育,弘揚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團隊精神思想,引導廣大殘疾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自覺履行公民責任和義務。殘聯組織要團結帶領廣大殘疾人一起,為推動殘疾人文化事業加快發展,實現社會主義文化事業大發展大繁榮作出更大的貢獻。
中共中央宣傳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文化部
稅務總局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新聞出版總署
體育總局
中國殘聯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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