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提高行政執法水平,保障測繪地理信息事業健康發展,2012年4月20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以國測法發〔2012〕4號印發《關於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健全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體制機制、規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行為、加大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力度、強化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監督、加強組織領導和條件保障6部分22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
- 類型:意見
- 文號:國測法發〔2012〕4號
- 時間: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通知,意見,
通知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關於印發《關於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國測法發〔201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
為加強行政執法工作,提高行政執法水平,保障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我局制定了《關於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認真組織學習,並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大力推進各項行政執法工作,務求取得實效。請將貫徹落實情況於2012年9月30日前報送我局法規與行業管理司。我局將適時開展《意見》貫徹落實情況的檢查活動,並將檢查結果作為本年度科學發展觀考核的重要依據。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意見
行政執法是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的重要法定職責和經常性的管理活動,是貫徹實施測繪地理信息法律法規、加強統一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近年來,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不斷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建設,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有力地規範了市場秩序,促進了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但同時也存在著執法體制不完善、執法能力不強、執法行為不規範等問題。為適應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提高行政執法水平,保障測繪地理信息事業健康發展,現就今後一個時期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的重要舉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行政執法工作。黨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對行政執法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明確指出,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要由法律、法規賦予其相應的執法手段,要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加快行政程式建設,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切實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強和改進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工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的重要舉措,是加快建設法治政府、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
(二)維護地理信息安全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全球化、信息化、網路化引發測繪地理信息行業又一輪深刻變革,地理信息產業已成為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隨著地理信息的廣泛套用,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發展強勁,各種地理信息服務新業態不斷湧現,市場主體多元化、服務模式多樣化、套用服務社會化等特點進一步凸顯,由此帶來的地理信息安全問題也越來越突出,中央領導對此高度關注並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工作,既是規範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秩序、保障地理信息產業健康發展的客觀需要,更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的必然要求。
二、健全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體制機制
(三)加強行政執法機構建設。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與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動溝通、積極協調,抓住當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更名以及數字城市建設、地理國情監測、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等有利時機,整合、充實、加強現有的執法力量。按照依法有據、權責一致、執法重心下移的原則,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力爭建立專門的或者相對獨立的行政執法機構,並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動市縣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機構建設,做到機構、編制、人員三落實。
(四)嚴格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根據職權法定的原則,未經依法授權或者行政機關的合法委託,任何機構或者組織不得行使行政執法權。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查、清理、確認行政執法單位的執法主體資格,需要委託其它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應當嚴格審查其法定條件,依法辦理委託手續,明確委託事項及範圍。對具有合法資格的行政執法主體應及時向社會公告。認真貫徹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及時核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人員身份,申領行政執法證件,切實做到執法人員持證上崗、亮證執法。沒有取得執法資格的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五)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以提高行政執法能力為主線,切實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最佳化行政執法人員結構,充實熟悉法律、行政管理和測繪地理信息知識的高素質人才;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法規和業務技能培訓,狠抓行政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全面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的道德素質、法律素養、依法行政理念和行政執法能力;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隊伍管理考評機制、檢查監督機制、督辦整改機制、激勵約束機制等各項規章制度,形成規範化管理體系,不斷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三、規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行為
(六)明確行政執法依據和職權。建立行政執法依據定期清理制度,及時梳理更新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明確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的各項執法依據和執法職權,並向社會公布;將執法職權逐項分解,落實到崗到人,確保各項行政執法行為於法有據、責任明確,各項法律制度執行到位。
(七)完善行政執法辦案程式。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程式從事行政執法活動,完善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執法制度,規範立案、調查取證、告知、聽證、鑑定、檢測、查封、扣押等辦案程式,建立重大案件督辦和集體研究等工作制度,切實做到執法辦案流程清楚、規定具體、期限明確。
(八)完善執法告知和聽證制度。不斷增強行政執法工作規則、程式、內容的透明度。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充分告知行政管理相對人行政執法的內容、依據以及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迴避等各種權利及救濟途徑,切實保障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件聽證制度,行政管理相對人要求聽證的要依法實施聽證。加強與行政管理相對人之間的溝通,實現管理與服務並重、處置與疏導結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
(九)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嚴格控制、規範行政執法權的使用,尤其是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避免行政處罰的盲目性和自由裁量的隨意性。積極探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科學合理地細化、量化自由裁量權,加強對自由裁量權實施的監督檢查,保障行政處罰決定的公正性,提高行政處罰決定的說服力和執行力。
(十)健全行政執法檔案管理制度。統一行政執法文書,規範填寫製作格式,做到一案一卷、文書齊全、手續完備、填制規範。健全案件統計和重大案件備案制度,實現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量化分析和目標考核。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完善行政執法信息系統,推行行政執法流程網上管理,促進“陽光執法”,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和規範化水平。
四、加大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力度
(十一)加強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監管。以行政執法檢查、測繪資質巡查、成果質量監督檢查、地理信息安全檢查、地圖市場檢查等為抓手,將測繪地理信息市場執法監管活動制度化、規範化;針對市場熱點和突出問題適時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執法監管結果要納入測繪地理信息市場信用體系。開通網上舉報信箱、舉報電話,拓寬案件信息渠道,建立舉報投訴獎勵制度。
(十二)健全部門協作和區域合作機制。強化與國家安全、保密、工商、工業和信息化、新聞出版、軍隊等部門的聯合協作,建立和完善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監管聯席會議制度以及信息交流、案件移送、聯合辦案等制度,及時通報情況、分析形勢,開展案件聯合查處。在堅持屬地管轄原則的基礎上,加強跨區域執法單位的橫向聯動,建立起信息通報、配合調查、協助查處案件等區域執法合作機制。
(十三)依法查處各類違法案件。以“涉證、涉密、涉外、涉軍、涉網、涉圖”等違法案件為重點,依法查處各類測繪地理信息違法行為。對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情節惡劣的重大測繪地理信息違法案件,要限期查辦或掛牌督辦。堅持預防為主、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警誡教育作用。
(十四)積極創新執法監管手段。針對測繪地理信息服務新業態發展情況,探索和創新執法監管手段。加強對網際網路地圖服務、移動位置服務、衛星導航定位技術套用等新興領域的監管政策研究,依據管理職責研究出台相應的監管政策和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推廣網際網路地圖服務監管系統,提高監管效率和水平。
五、強化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監督
(十五)加強行政執法層級監督。通過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執法案卷評查、執法評議考核、重大案件督辦等活動,強化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監督,有效預防和糾正錯案或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建立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行政執法單位和執法人員以權謀私、失職瀆職的行為。
(十六)建立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積極探索行政執法績效評估制度,研究制定績效評估標準,適時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和績效評估工作。將績效評估情況納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使評估結果成為行政執法人員獎勵懲處、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七)建立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認真推廣套用《測繪行政執法文書格式文本》和《行政複議法律文書示範文本》等執法文書,建立行政執法案卷定期評查制度,不斷完善案卷評查標準,實現案卷評查工作常態化、標準化和制度化。
(十八)加強行政執法的外部監督。積極配合人大、政協等開展執法檢查或調研活動,認真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和建議。積極應訴行政訴訟案件,接受法務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時向社會通報行政執法工作情況,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不斷改進和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六、加強組織領導和條件保障
(十九)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把行政執法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並明確行政執法工作的分管領導,落實相關部門職責,切實解決好機構、編制、人員、經費等關鍵問題,狠抓各項行政執法工作的落實。
(二十)完善行政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與當地政府及其財政部門溝通,將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積極落實符合規定的行政執法津補貼制度,探索獎勵制度,充分調動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人員的積極性。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
(二十一)加強行政執法裝備建設。進一步加大對行政執法裝備的投入,積極爭取專項資金,有效解決行政執法必需的交通工具以及調查取證、數據傳輸、證據固化、檢驗檢測、應急通訊等現代化執法裝備問題,提升行政執法的裝備水平和監管能力。
(二十二)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宣傳力度。藉助各種宣傳平台和載體,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工作,展示行政執法工作成果,提升執法形象。對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發揮典型案件的宣傳、警示和教育作用,營造全社會遵守測繪地理信息法律法規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