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意見

《關於加強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意見》是經黨中央同意,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意見
  • 印發機構:中共中央辦公廳
簡要介紹,相關解讀,

簡要介紹

《關於加強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意見》對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總體要求、目標任務、組織領導、工作機制、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確。

相關解讀

2021年1月,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就《意見》制定的相關情況,進行了解讀。
解決“聯什麼”問題 明確上下聯動目標任務
巡視巡察上下聯動根本目的是加強黨中央對巡視巡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意見》的制定,首先解決了“聯什麼”的問題。《意見》從貫徹巡視工作方針、落實政治巡視要求、構建巡視巡察工作格局等3個方面,明確了上下聯動的目標任務。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始終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巡視工作方針,堅持“嚴”的主基調,把發現問題作為巡視工作的生命線,把推動解決問題作為落腳點,確保巡視巡察的權威性、震懾力、推動力。上級巡視巡察機構要督促下級巡視巡察機構履行職能責任,一體推進發現問題和推動解決問題。
巡視巡察工作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履行黨的領導職能責任的政治監督。《意見》要求各級黨委(黨組)組織開展巡視巡察要緊盯被巡視巡察黨組織職能責任,突出領導班子和“關鍵少數”,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上級巡視巡察機構要加強對下級巡視巡察工作的指導和督促,防止把巡視巡察變成一般的業務檢查、工作督查,防止用巡視巡察代替職能部門的管理監督。
  誰來聯,落實“統一領導 分級負責”原則
  解決了“聯什麼”,對於“誰來聯”“怎么聯”的問題,《意見》也分別進行了規定。
  對於“誰來聯”問題,《意見》根據“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突出強調黨委(黨組)對巡視巡察工作的領導,明確各級巡視巡察機構在上下聯動中的職能責任。《意見》還明確將巡視巡察工作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年度考核等重要內容。對巡視巡察工作質量不高、存在明顯偏差的,及時約談相關負責人;對巡視巡察工作領導不力,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走過場、不到位等造成嚴重後果的,依規依紀嚴肅問責。
針對“怎么聯”的問題,《意見》充分汲取基層鮮活經驗,強調要堅持頂層設計和因地制宜、總結經驗與創新發展相結合,針對不同地區、不同層級、不同領域情況分類施策,防止上下一般粗、搞“一刀切”,做到精簡、務實、管用。
  相關職能部門貫通融合 形成監督合力
  巡視巡察工作,除了要解決上下聯動的問題,還要把巡視與紀檢監察、組織、審計等監督貫通起來,形成合力,《意見》對相關職能部門落實貫通融合要求也進行了規定。
《意見》強調紀檢監察機關(機構)要重點做好巡前情況通報、紀檢監察幹部抽調,巡中溝通會商、工作支持,巡後處置問題線索、強化整改日常監督;組織部門要加強有關人員抽調、信息互通、整改日常監督,把組織工作和巡視巡察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切實用好巡視巡察成果;宣傳、政法、審計、財政、信訪、統計等職能部門和單位要及時通報情況、提供政策諮詢、給予專業人員和技術支持、督促加強相關領域問題整改。同時要拓寬巡視巡察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民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渠道,增強監督效果。
  中央巡視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意見》涉及方方面面,有的需要黨委(黨組)抓,有的需要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配合,有的需要巡視巡察機構協調推動。中央巡視辦將進一步加強指導督導,推動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採取有力舉措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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