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指導意見

為了深入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加快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為突破口,進一步改進和提升農村金融綜合服務水平,2008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出台了《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意見》(銀髮2008295號),選取中部六省和東北三省部分有基礎的縣、市,開展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指導意見
  • 類型:指導意見
  • 發行部門:中國人民銀行
  • 文號:銀髮〔2010〕198號
銀髮〔2010〕198號,權威解讀,

銀髮〔2010〕198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農村金融服務是黨和政府聯繫農村、農民的重要紐帶。2008年10月,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在中部六省和東北三省組織開展了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一年多來,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試點實踐證明,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是全面改進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加強信貸結構調整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勢下緩解農村和農民貸款難、促進城鄉公共金融服務均等化和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效手段。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中發〔2010〕1號)檔案精神,抓緊落實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切實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的有關任務,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突出創新重點,著力滿足符合“三農”實際特點的金融服務需求
(一)大力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村微型金融。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通過零售、批發等多種方式著力擴大農村小額貸款投放,積極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鼓勵開發多樣化小額信用貸款產品,努力滿足農民多元化信貸需求、支持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和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積極擴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的覆蓋面,努力滿足農村商業、服務業、流通業、小手工業和建築業等專業化、市場化的資金需求。著力研究和解決農村弱勢群體的金融服務需求,讓更多的農村中低收入人群能夠享受到現代化金融服務。
(二)有效滿足發展現代農業和擴大農村消費的資金需求。對符合信貸條件的科研、農資、種養、加工、倉儲、運輸、行銷等整個現代農業產業鏈和相關農村服務業貸款,要加快審批,及時投放。多方面拓寬有實力、有條件的大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的融資渠道,加大對跨國涉農貿易和農業投資、海外生產加工基地和行銷網路建設的支持力度。積極做好“萬村千鄉市場”、農村商品配送體系建設、農村社會化服務和農村信息化建設等配套金融服務工作,為農民擴大消費提供融資便利。
(三)切實加強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健全涉農中長期信貸投放的激勵機制,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別是政策性銀行圍繞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統籌城鄉發展、農業商品基地建設等重點領域,針對各類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的信貸需求特點,創新涉農信貸管理模式,完善涉農信貸管理制度,切實加大信貸投放,積極提供多元化融資便利。
(四)探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業務。在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程度高的地區,金融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當地黨委和政府組織推動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農房用地制度改革,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和不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前提下,探索開展相應的抵押貸款試點,豐富“三農”貸款增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
(五)積極推動和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發展金融服務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銀監會 保監會 林業局關於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發展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髮〔2009〕170號)精神,在加快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配套制度建設的基礎上,全面推進林權抵押貸款業務,探索多種貸款償還方式,加快涉林信貸產品的開發研究,培育一批有市場競爭優勢(310368,基金吧)、產業關聯度大、帶動力強的林業品牌企業和品牌產品,提高林業產業規模化經營水平,帶動中小林業企業發展。
(六)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方式創新。涉農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結合地方實際,改進金融服務流程,完善貸款行銷模式,推動農村金融服務方式多樣化、多元化。積極開展農戶貸款流程再造,促進農戶貸款業務流程標準化、規範化,切實提高審批效率,有效控制信貸風險。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採取信貸員包村服務、金融輔導員制度、“貸款+技術”等方式,大力推動信貸服務方式創新。
二、拓寬金融服務範圍,合理運用多樣化的金融工具管理和分散農業行業風險
(七)有效擴大抵押擔保範圍,加強涉農信貸風險管理。鼓勵涉農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當地的“三農”金融需求,在國家現行法律允許、財產權益歸屬清晰、風險有效管理控制的前提下,完善涉農擔保貸款業務操作流程,健全涉農貸款擔保財產的評估、管理、處置制度,不斷創新基於多種信息獲取方式上的貸款技術,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風險分散轉移機制,因地制宜、靈活多樣創新信用模式和擴大貸款抵押擔保物範圍。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涉農擔保資金或成立涉農擔保公司。
(八)充分發揮銀行間債券市場在有效分散和管理農業風險方面的積極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經營穩健、管理科學、市場有前景的優質涉農中小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進一步拓寬支持“三農”發展的直接融資渠道。加快發展農業高科技企業的高收益債券,引導農業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
(九)加強涉農信貸與涉農保險的合作,綜合發揮銀保服務“三農”的功能作用,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支持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保險公司要不斷提升農業保險覆蓋面和滲透度,積極探索開展涉農貸款保證保險。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將涉農保險投保情況作為授信要素,鼓勵借款人對貸款抵押物進行投保。研究拓展涉農保險保單質押的範圍和品種。繼續探索發展吸收銀行和保險公司參與的多種形式或組合方式的農村信用共同體。
(十)鼓勵農產品(000061,股吧)生產經營企業進入期貨市場開展套期保值業務,充分運用期貨交易機制規避市場風險。推動期貨業經營機構積極開展涉農業務創新,逐步拓展農產品期貨交易品種,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三、加強政策協調配合,營造有利於農村金融創新的配套政策環境
(十一)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拓寬涉農信貸資金來源。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安排一定的再貸款額度,專門用於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業務;適當調劑再貼現規模,專門用於支持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涉農企業商業匯票再貼現。
(十二)做好農村地區支付結算工作,提高農村支付結算服務水平。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在農村支付結算服務中的主導作用。加快推進農村地區支付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擴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網路在農村地區的輻射範圍。大力推廣非現金工具支付,減少農村地區現金使用。繼續加強和完善支付結算業務代理制,促進城鄉支付結算服務的互補發展。
(十三)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積極主動配合地方政府或在地方政府的支持指導下,組織各涉農金融機構,靈活採取民眾喜聞樂見的多種形式加大農村地區信用法制與信用知識宣傳力度。推進農戶電子信用檔案建設,積極開展農戶信用評價工作。加快農村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村經濟組織的信息採集與信用評價機制。
(十四)改善和實施鼓勵創新的市場準入政策。對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取得明顯成效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其優先設立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跨區域兼併重組,並在網點布局調整方面實施市場準入綠色通道,對風險可控的新業務實行備案制。對於支農成效顯著、風險控制能力強、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有特色的農村信用社,不將支農再貸款納入存貸比監管指標考核,優先將其改制為農村銀行類機構。
(十五)發揮財政性資金對金融資源的槓桿拉動作用。在有條件的試點地區,鼓勵地方政府通過增加財政貼息資金、增加擔保公司和再擔保公司資本金注資或設立風險補償基金等多種方式,建立涉農貸款風險補償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及獎勵機制,鼓勵縣域內各金融機構法人和各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將新增存款主要留在當地使用。
四、把握創新工作原則,確保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取得實效
(十六)務求實效。農村金融創新不能為創新而創新,不能不顧政策規定和風險而盲目創新,要堅持從實際出發,要堅持財務可持續,讓管用、有效的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多一些,為農村和農民多乾實事、好事。
(十七)因地制宜。要立足當地的省情、縣情、鄉情和村情,根據當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變化趨勢和當地“三農”金融需求,積極探索、創新可操作性強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方式,讓農業、農村和農民能夠得到更高效、更便捷、更實惠的金融服務,加快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
(十八)協同配合。農村金融創新要注重財稅政策、監管政策、貨幣政策和農村保險業發展的協調配套,通過多項政策的組合形成合力,進一步調動和激發金融機構參與農村金融市場的內在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更多的金融資源投向“三農”。
(十九)風險可控。堅持市場化和政策扶持相結合的原則,以市場化為導向,以政策扶持為支撐,健全和完善正向激勵機制,在審慎穩健開展金融創新的同時,合理分散金融風險,科學防範法律風險,堅決嚴控道德風險,有效防控操作風險。
五、加快探索和構建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長效機制
(二十)大力發展和培育富有競爭性的多層次農村金融市場。加快做實中國農業銀行(601288)“三農金融事業部”,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在支持“三農”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繼續推進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鼓勵和引導商業銀行和社會資金投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以及小額貸款公司。鼓勵國家控股的大型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採取有效措施開辦農村金融業務,積極參與農村金融市場競爭,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農村。鼓勵研發設計水平高、抗風險能力強的金融機構設立農村金融產品創新的專門機構。
(二十一)積極建立和完善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工作協調機制。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派出機構要參照《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601988,股吧)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意見》(銀髮〔2008〕295號)要求,加強合作,密切配合,牽頭建立推動創新的跨部門工作協調機制,加強與發展改革、財政、稅務、農業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努力協調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加強政策指導和創新管理,保證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工作的有序、有力、有效開展。
(二十二)加強創新工作的信息溝通和監測評估。要在摸清底數、做實基礎的同時,進一步加強溝通交流,相互學習借鑑,及時總結交流創新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創新工作的動態信息反映,定期編髮創新工作簡報。加強創新工作的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做好農村金融專題研究和深層次分析。
(二十三)培養和鍛鍊創新型農村金融人才。要加強涉農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業務培訓和金融法制教育,調動基層創新積極性。注重培育具有涉農金融業務開拓創新能力、熟悉農村金融市場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二十四)更加注重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要加大政策宣傳解釋力度,通過多種新聞媒體,面向社會廣泛報導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工作動態、成效經驗和先進典型,為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讓農村金融創新得到更多的關注和更好的發展。
中國人民銀行
銀 監 會
證 監 會
保 監 會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權威解讀

“一行三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答記者問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以下簡稱“一行三會”)聯合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指導意見》(銀髮[2010]198號)。“一行三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此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請簡要介紹一下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背景情況。
加快推進農村金融創新、積極改進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是金融工作的重要著力點,是統籌城鄉發展、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現實要求。近年來,“一行三會”和各涉農金融機構圍繞建立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這個目標,大力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創新,多方面改進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促進金融資源向農村傾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在我國農村不少地區,目前適銷對路的金融產品少、金融服務方式單一、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不匹配的問題仍然突出。
試點一年多來,在試點九省各級黨委、政府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一行三會”和各涉農金融機構積極努力,精心謀劃,周密部署,紮實工作,總體上看,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試點工作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效:
第一,試點因地制宜,開發和推出了一大批金融創新產品。據人民銀行初步統計,目前試點九個省主抓的主導性試點創新產品有133個,試點縣(市)有88個。在全國範圍內試點效果有明顯影響的試點創新產品包括:集體林權抵押貸款、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大型農機具抵押貸款、“信貸+保險”產品、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惠農卡”等等。試點創新產品大量湧現,有效拓寬了涉農資金的融資渠道,方便了農村和農民貸款,受到試點地農村和農民的廣泛歡迎,產生了實實在在的效益。
第二,試點調動和激發了金融機構的內在積極性,促進了涉農信貸投放的明顯增加。據人民銀行初步統計,截至2010年6月末,試點九省涉農貸款餘額為2.6萬億元,同比增長24.2%,增速比去年同期高13.6個百分點,其中農村貸款和農戶貸款增幅分別比上年同期高19.4個和7.4個百分點,高出同期全國各項貸款增速7.9個和7.7個百分點。試點九省試點創新的金融產品直接帶動的涉農信貸投放累計達559.5億元,貸款餘額264億元,同比增長40%。涉農信貸投放明顯增加,這是試點最突出的成效。
第三,試點推動建立了有效的農村金融跨部門工作協調機制,形成了一整套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鼓勵農村金融創新的政策支持體系。試點開展以來,九個試點省普遍建立了有效的農村金融跨部門工作協調機制,落實了試點的責任和進度要求,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河南、遼寧、湖北等省份還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就推進試點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和紮實安排。在配套政策支持方面,人民銀行綜合運用再貸款、差別準備金率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提供正向激勵,並大力推進農村支付體系和信用環境建設;中央財政和試點省的地方財政對擴大涉農信貸投放達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機構給予專項補貼,有些試點縣市還通過地方財政出資建立了涉農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獎勵基金或專項財政貼補資金;金融監管部門在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市場準入和網點布局調整上給予積極支持;保監部門拓寬農業保險覆蓋範圍,積極增加涉農保險品種,改進保險配套服務。這些工作,為加快推進試點提供了有力的基礎支持,同時,也把政府多個部門高度凝聚在一起,進一步增進了跨部門政策的協調合作。
第四,試點進一步增進了多部門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創新必要性和緊迫性的共識,並促進了農村金融基礎服務設施建設和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向好發展,為全面推進農村金融制度創新、產品創新和服務方式創新積累了經驗,奠定了基礎。
2010年1月,“一行三會”聯合在河南省商丘市召開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工作座談會,對試點工作進行了深入總結交流。今年上半年,人民銀行牽頭有關部門分赴全國有代表性的省市對各地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廣泛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總體來看,目前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不僅具備了相當的基礎,而且存在迫切的現實需求。特別是統籌城鄉發展、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對金融系統實施強農惠農戰略提出了新的要求,後金融危機時期國際國內農業發展的新形勢要求我國金融部門在推進農村金融創新、改進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方面必須有新作為,這對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促進金融機構大力開發農村潛在市場也是一個“雙贏”。因此,“一行三會”在認真系統總結一年多來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從今年下半年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二、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目的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核心目的,就是緊緊抓住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這個突破口,通過金融系統積極不懈的共同努力,在全國努力創新和普及、推廣一些真正契合農村與農民實際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大力創新和完善涉農金融服務新機制,與時俱進地滿足農村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在著力緩解農村和農民融資困難的基礎上,讓農村和農民得到更多、更實惠、更便捷的金融服務,讓更多的農村中低收入人群享受到現代化金融服務,在更大範圍和更高層次上全面提升農村金融綜合服務水平。
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重點是集中抓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推廣普及在實踐中已經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金融產品。比如,大力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發展農村微型金融,全面提高這些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覆蓋面、滿足率和服務效率。這些金融產品,在目前已經普及的地區屬於成熟類金融產品,但在全國不少地區,推廣這類金融產品本身也屬於一種金融創新。
二是根據農村發展的新形勢,積極研發和推出一些適合農村和農民實際需求特點的純創新類金融產品。這類金融產品,以前沒有過,現實中存在迫切需求。比如,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貸款抵押擔保品範圍;探索推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探索開展涉農貸款保證保險;探索發行涉農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涉農貸款資產支持證券;拓展農產品期貨交易品種等等。這有利於促進更多的金融資源向農村傾斜。
三是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方式創新。比如,推廣農村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務和信貸員包村服務;推廣手機銀行、聯網互保、農民工銀行卡等農村金融服務新方式;積極開展農村金融諮詢、代理保險銷售和涉農理財業務等等。通過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流程,再造農村金融服務模式,讓廣大農村和農民得到更多便捷和優質的現代化金融服務。
三、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有哪些基本要求?
第一,要正確把握全面推進創新的原則和方向,選準創新的重點和突破口,務求實效。農村金融服務是黨和政府聯繫農村與農民的重要紐帶,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全面改進和提升農村金融綜合服務水平,讓農村和農民得到更好的金融服務和更多的金融服務實惠。因此,農村金融創新不能為創新而創新,不能不顧政策規定和風險盲目創新,更不能弄虛作假。一定要因地制宜,著眼於農村與農民最急需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努力尋求新突破;要堅持求真務實,堅持風險可控和財務可持續,重在實效和管用,務必抓實,務必見效,為農村和農民多乾實事、好事。
第二,要統籌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創新、金融服務創新和金融制度創新。農村金融創新要堅持農村金融產品創新、金融服務創新和農村金融制度創新有機結合,統籌規劃,有序推進。要通過全面推進農村金融創新,進一步促進發展富有競爭和活力的多層次農村金融市場,進一步完善農村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銀行、合作金融和民間金融和諧並存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加快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低成本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充分發揮金融職能作用,大力支持統籌城鄉發展、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堅實的金融服務保障。
第三,要注重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不斷增強農村金融創新的內在激勵和政策合力。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是一個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多部門持續不懈的共同努力。在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過程中,金融管理部門要特別注重積極建立和完善跨部門工作協調機制,特別注重加強金融政策與產業政策、財稅政策等的有機協調配合,特別注重調動和發揮金融機構推進和參與農村金融創新的內在積極性,特別注重加強農村金融基礎服務設施建設、農村信用體系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以及金融專業人才培育,不斷增強農村金融創新的內在激勵、政策合力和發展可持續性。
第四,要注重加強農村金融創新的基礎數據信息統計、政策宣傳解釋和政策效果評估。農村金融基礎數據信息統計和政策宣傳解釋這些基礎工作非常重要。金融管理部門和各金融機構要切實摸清底數,做實創新基礎。要注重加強基礎數據信息的溝通交流,相互借鑑學習,及時總結交流農村金融創新的好經驗、好做法;注重加強調查研究和農村金融專題分析。同時,要加強對農村金融創新工作的效果評估,督導和激勵創新不斷取得新成效;要切實做好農村金融創新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正確引導政策預期。要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報導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過程中的工作成效和典型經驗,為創新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讓農村金融創新得到更多的關注和更好的發展。
四、如何發揮好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在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中的積極作用?
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在農村金融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大力推進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在涉農金融服務領域的產品及服務方式創新,既是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重要內容,對於全面推進農村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也具有重要的拉動、輻射和支撐保障作用。
從資本市場看,重點是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到股票主機板市場、中小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實現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高收益債券、可轉換債券等直接融資產品,進一步拓寬涉農企業融資渠道和融資來源。2009年至今,共有14家涉農企業在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市場實現上市融資,合計募集資金118.8億元;共有8家農業類上市公司實現再融資,合計募集資金54.7億元。截至2010年6月末,共有31家涉農企業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604億元,中期票據179億元,中小企業集合票據4.2億元,合計募集資金787.2億元。總的看,越來越多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進入資本市場並借力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產品進一步發展壯大。在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過程中,證監會將大力加強與各金融管理部門的密切合作,一如既往地積極鼓勵和支持涉農企業在資本市場上進一步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同時,積極鼓勵和支持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進入期貨市場開展套期保值業務,發揮好期貨交易機制規避農產品市場風險的積極作用;推動期貨業經營機構積極開展涉農業務創新,穩步拓展農產品期貨交易品種。2009年,全國農產品期貨市場成交量達到12.4億手,成交額達到62.2萬億元。我國農產品期貨市場具備了支持“三農”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的堅實基礎。
從保險市場看,重點是大力開發和推廣適合農村與農民特點的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不斷擴大農業保險和涉農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險服務品質,積極推進農村保險市場體系建設。這些年,農業保險(分為種植業保險和養殖業保險兩大類)和涉農保險(指除農業保險外,其它為農業服務業、農村、農民直接提供保險保障的保險)業務快速發展。截至2009年末,全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達133.8億元,保險金額達3812億元,保費規模已達全球第二位;包括農房保險、農機保險等在內的涉農保險保費收入25.2億元,提供風險保障1.6萬億元,支付賠款16.4億元。在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中,保監會將繼續落實“低保額、廣覆蓋”的原則,積極推動農村保險供給主體和服務網路發展完善,繼續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覆蓋領域和試點品種,加快推進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和農村小額貸款信用保證保險試點;同時,積極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保險機構加強合作,支持拓寬農村貸款抵押物範圍、增強農戶貸款信用和擴大農戶融資手段(如個人保單質押貸款等),促進完善涉農信貸風險分散轉移機制,並注重加強保險業務監管和保險人才培訓,努力促進城市保險市場與農村保險市場良性互動,形成城鄉保險市場協調發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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