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工業企業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培育工程總結的通知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5年工業企業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15〕127號)的部署和安排,我部將開展工業企業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培育工程(以下簡稱培育工程)總結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工業企業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培育工程總結的通知
  •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一、培育工程總結的總體要求
培育工程實施3年來,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微妹酷故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進行了大量探索與實踐,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智慧財產權工作有力促進了工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2015年是培育工程的收官之年,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端婆拔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培育工程的總結工作,組織力量梳理分析本地區3年來(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培育工程實施的工作實效、提煉典型經驗。
二、培育工程總結的主要內容
請地方工蒸拳民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本區培育工程實施的基本情況、採取的政策措施、試點企業典型事例、開展特色產業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取得的成效和經驗、推進智慧財產權工作遇到的困難和亟待解決的問題,以及工作建議等進行總結。
三、培育工程經驗交流和推廣
為鞏固和擴大培育工程成果,推廣各地影連拔在培育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好做法、好經驗,以及試點企業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培育的典型事例,我部將組織彙編材料;聯繫有關媒體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有關試點企業予以宣傳,並開展經驗交流和推姜嬸廣活動。
請地方工戰立灑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上述要求,於2015年10月31日前將培育工臘煮估記程總結書面材料(一式三份,並蓋章)、電子版材料一併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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