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上海演藝產業發展的實施辦法

《關於促進上海演藝產業發展的實施辦法》是市委宣傳部、市文廣影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金融辦十一個部門共同制定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促進上海演藝產業發展的實施辦法
  • 實施時間: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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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關於加快文化創意產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滬委發[2017]33號),進一步提升上海演藝產業發展能級,打造亞洲演藝之都,現就提升本市演藝產業發展提出以下實施辦法。
  一、鼓勵產業創新發展
  1.繁榮演藝創作製作。大力扶持精品力作,形成抓原創、排經典、推精品、重基礎的精品創作格局。搭建原創作品孵化平台。支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反映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夢的藝術精品,鼓勵結合重大時間節點、重大社會熱點、重大事件亮點創作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統一的、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精品力作,對重點選題、重點創作在採風、孵化、一度及二度創作等環節中予以扶持。支持以高新技術、創新形式等手段呈現經典劇目,鼓勵國內外優秀劇目的引進和中文版、外文版的製作,支持打造上海優秀演藝作品的都市經典版、駐場版、巡演版,鼓勵演藝機構通過增加展演場次、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對外交流等提升市場影響力。
  2.支持演藝業態創新。引導和支持演藝產業的載體創新、樣式創新、業態創新,建設代表世界最新技術的下一代劇場及舞台,支持演藝創編、互動體驗、智慧型演藝裝備、舞檯燈光音響技術等領域的研發創新。鼓勵開展劇場演出線上轉播、網路平台直播、電子票務銷售等新業務,擴大演藝作品的傳播力與覆蓋面。
  3.支持演藝多元融合。擴大“藝術商圈”覆蓋範圍,引導大型商業購物中心、主題酒店飯店、體育設施等引入特色演藝資源,打造一批文化演藝與商業服務高度融合的綜合消費場所。支持大中型演藝主體與旅行社、旅遊公司開展深度合作,製作反映上海城市文脈、體現海派文化特色、展示都市時尚風情、融合新技術體驗的大型旅遊駐場綜藝秀,設計主題化的旅遊演出線路,釋放旅遊群體的演出消費潛力。完善產權、著作權等要素市場,推出經典演藝品牌的服務、玩具、道具等衍生產品。支持本市劇場疊加文化休閒、主題旅遊、商業零售等功能,發揮演藝產業的溢出和粘合效應。
  4.支持劇場運營機制創新。營造公平公正環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劇場建設、運營管理及票務行銷運作。支持新建劇場的設計建設運營一體化,政府投資項目在立項階段同步開展運營主體的招選工作。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推進國有劇場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引入專業運營管理團隊,提高劇場運營的市場化、專業化水平。試點搭建市級劇場服務平台,鼓勵優秀舞台藝術作品的劇場演出。
  二、最佳化產業載體布局
  1.推進演藝集聚區建設。堅持市區聯手、區域聯動、社會參與,重點推進輻射現代戲劇谷、復興路汾陽路的環人民廣場演藝活力區建設。以上海大歌劇院、夢中心、世博大舞台、世博文化公園及三林楔形綠地戶外劇場等重大項目為龍頭,推動黃浦江沿岸劇場帶建設。
  2.支持劇場建設與提升。以演藝發展推進區域功能提升,支持新建、改造提升一批專業劇場。支持市中心老舊劇場改造,支持部分劇場改造升級。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特色劇目的定製劇場、移動劇場等。重點推進上音歌劇院、上海馬戲城、宛平劇院等市級劇場建設改造,支持九棵樹(上海)未來藝術中心、寶山長灘音樂廳、虹橋百老匯劇場等劇場建設。
  3.支持多元化拓展演藝空間。支持社會主體結合舊區改造、街區業態調整、新地塊功能開發,在室外廣場、綠地、商業綜合體、辦公樓宇、老廠房、產業園區、眾創空間內等拓展一批中小劇場及特色演藝空間,積極做好周邊基礎設施配套、公共運輸組織工作。支持社會主體依託遊船、郵輪等載體打造情景化、沉浸式的體驗性項目。
  4.鼓勵演藝空間公益性開放。調動教育系統及社會各界參與上海演藝產業發展的積極性,鼓勵高等院校劇場、青少年活動中心、市、區各級文化宮、文化館、社區文化中心、大型企業集團劇場及其他可利用演出空間資源向社會開放。
  三、做大做強產業主體
  1.壯大演藝機構實力。深入推進“一團一策”改革,激發國有院團的內在動力和活力,提升對長三角城市群乃至全國的輻射能力。鼓勵國有演藝機構引入社會資本,組建混合所有制演藝聯合體,增強參與市場的競爭能力。加大民營演藝機構扶持力度,將民營演藝機構製作的優秀劇目納入國際藝術節、市民文化節、公共文化配送選單,保障其享受同等待遇的宣傳資源。鼓勵優秀民營劇團、非營利性文化表演團體擴大劇目演出場次。定期組織民營院團長的專業培訓,邀請國內外戲劇大師舉辦編劇、導演、表演等系列培訓。對符合條件的小微演藝機構,落實稅費減免優惠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演藝類高新技術企業申請科技小巨人工程項目。
  2.支持劇場院線聯盟建設。鼓勵本市劇場探索院線制發展,內引外聯,對內整合市內優勢劇場資源,對外依託長江經濟帶、長三角一體化戰略整合有市場潛力的劇場資源,建設2-3個由上海劇場主導、輻射全國的劇場院線品牌,探索形成一地駐演與全國巡演相結合的模式。鼓勵上海優質劇場、劇團跨區域跨領域發展,通過全國甚至全球巡演、著作權租售提升製作內容的品牌影響力和市場盈利水平。
  3.培育專業服務機構。用好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政策,加快國際知名演藝經紀機構、教育培訓機構落戶上海,加強與掌握世界語言、熟悉海外市場的演出經紀機構合作,在全市範圍內允許外商投資設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不設股比限制。培育教育培訓、策劃行銷、信息資訊、衍生品開發等專業服務主體。通過高峰論壇、研修培訓、人才交流、實訓實踐等方式加大演藝經紀、市場行銷、法律投資等專業服務機構的培育力度。
  4.支持企業“走出去”。依託“歡樂春節”、“上海文化海外行”和“一帶一路”聯盟等平台提升國際合作交流,積極拓展“一帶一路”市場。支持演出單位組織國內優秀演藝作品赴國外或港、澳、台演出或參賽參會參展,對各類演出涉及的器材、道具、人員等進出境的通關政策、方式、手續等方面予以指導。對國有演藝機構從事文化出口業務的編創、演職、行銷人員等,簡化因公出國(境)審批手續,落實出國一次審批、全年有效。
  四、營造產業發展環境
  1.加大新人新作支持力度。支持中國上海國際藝術節扶青計畫與上海之春國際藝術節新人新作評選活動。支持上海市新劇目展演、上海市優秀民營院團展演及爵士上海音樂節、西岸音樂節、表演藝術新天地、朱家角水鄉音樂節等有影響力的特色藝術節慶活動舉辦,為青年藝術人才提供創作交流平台。發揮“上海青年文藝家培養計畫”、“推星計畫”、“海漂”關愛行動和“強基工程”等作用,加大青年文藝人才扶持力度。
  2.搭建公共服務平台。依託中國上海國際藝術節、上海之春國際音樂節及“白玉蘭”戲劇獎評選等平台,鼓勵國內外知名院團和藝術家將原創作品的全球首演、國內首演落地上海。發揮藝術節演出交易平台作用,吸引覆蓋全產業鏈業態的國內外演藝展商,推動藝術節與國際知名藝術節合作,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鼓勵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藝術節慶與頂級賽事品牌,舉辦上海艾薩克·斯特恩國際小提琴比賽、上海國際芭蕾舞比賽等,繼續完善重大演藝賽事發育和舉辦機制。深化上海戲劇在創作、表演、理論研究等方面的國際交流,提升國際話語權。鼓勵現有演出票務平台做大做強,提供優質服務。
  3.促進演藝消費繁榮。完善公益性專場演出、營業性演出低價票及學生公益票等補貼政策,多渠道培育和擴大觀眾群體。通過城市廣場、室外電子大屏及網路直播等方式開展廣泛而高品質的公益演出。鼓勵劇場向觀眾開放參觀劇目彩排,舉辦公益演出、公益講座、公益戲劇教育培訓等活動,培養市民觀劇習慣。支持傳統藝術的創新性開發,以創新演藝項目推動非遺活態傳承。積極推動戲曲進校園,儘快實現本市大中國小全覆蓋。
  4.創新金融服務。鼓勵銀行、保險、小額貸款、融資租賃等機構開展演藝產品著作權和收益權質押、擔保等創新業務,鼓勵保險機構開展針對演藝產業的智慧財產權侵權險、演藝完工險和損失險等業務。鼓勵商業銀行對有效益、有還貸能力的演藝項目或服務出口所需的流動資金貸款優先安排、重點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其支付結算系統中設定票務結算功能。
  5.落實各項稅費扶持政策。落實國家關於宣傳文化增值稅和小微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研究調整經營性劇場的水、電、氣、熱使用價格,降本增效提升劇場運營效率。
  五、構築演藝人才高地
  1.加大高層次人才支持力度。著力吸引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大藝術家、大企業家,全面落實突出“量身定製、一人一策”的人才高峰工程行動方案。加大創作、編導、表演、劇場運營、產業經營等重點領域的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對引入的國內外知名演藝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演藝界名人、名家、名角等,予以創業、住房、醫療、子女入學、人才公寓申請等各方面便利。
  2.夯實專業人才隊伍。鼓勵本市高校與國際知名院校通過各種方式培養各類演藝人才。探索將演藝產業重點專業納入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重點專業和緊缺專業目錄,享受居住證積分加分等政策。由市文廣影視局牽頭,探索完善藝術系列初、中級職稱評價辦法,為演藝人員創業、就業提供服務。加大表演編導、演藝經紀、劇場運營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力度。鼓勵社會資本引進和興辦國內外知名的演藝人才專業培訓機構,夯實演藝專業人才隊伍。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
  1.深化行政審批改革。簡化設立演出經紀機構、文藝表演團體和舉辦營業性演出的審批程式。鼓勵新建劇場和演藝空間辦理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登記,提高審批實效性。完善辦事指南,提高審批標準化和透明度。已在中國上海的市政府網上政務大廳和市文廣影視局官網向社會公開所有非涉密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目錄之外無審批。運用網上辦事大廳、手機微信、諮詢電話和視窗指導等方式為演出單位提供政策諮詢。利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實現“一體化、一站化”的網路化審批服務。
  2.加強演出事中事後管理。推行“雙隨機一公開”,試行演出監管的告知承諾制,強化演出的事中事後管理。依託上海“證照分離”改革實踐,健全全市演藝企業信用信息體系。
  3.加強行業協會建設。發揮演出行業協會的行業代表、行業服務、行業協調與自律作用,在制定行業標準、專項服務購買、專業人才培訓、行業數據發布、行業誠信經營等方面取得新進展。
  4.完善產業統計體系。建立健全全市演藝產業統計制度及統計指標體系,及時準確地跟蹤監測和分析研究本市演藝產業發展狀況。定期發布本市演出市場發展指數、產業發展報告。建立本市劇場市場數據定期報送機制,確保演藝消費數據採集報送常態化、科學化、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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