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下達2014年電力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

《關於下達2014年電力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是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4月2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下達2014年電力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發改能源〔2014〕639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發布日期: 2014年04月22日
檔案全文
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於下達2014年電力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國能電力〔2014〕131號)和《關於印發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產業〔2011〕46號)要求,經報省領導同意,現將我省電力行業2014年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下達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淘汰落後小火電機組是加快轉變電力行業發展方式、推進節能減排、最佳化電源結構的重要舉措。請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在確保供電、供熱及人員妥善安置的前提下,按期完成電力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
二、2014年度全省計畫淘汰小火電機組4台,容量25萬千瓦(具體機組和企業見附屬檔案1)。
三、列入本年度淘汰落後產能計畫的小火電機組需至少拆除鍋爐、汽輪機、發電機、輸煤棧橋、冷卻塔、煙囪中的任兩項。
四、請結合本地供電、供熱情況,研究制定機組拆除計畫,並於4月底前報送我委。
五、請組織淘汰落後產能企業按照附屬檔案2要求準備機組關停相關證明材料,並於10月底前完成對淘汰小火電機組的現場初步檢查驗收。
六、我委負責組織省直有關部門及省級電網企業對淘汰小火電機組進行現場檢查驗收,出具書面檢查驗收意見,並在省級政府網站及省內主流媒體上向社會公告淘汰落後產能完成情況。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
1.2014年河北省電力行業淘汰落後產能計畫表
2.淘汰小火電機組證明材料清單
冀發改能源[2014]639號附屬檔案.pdf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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