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兼併是指兼併公司並不直接向目標公司提出兼併要求,而在證券市場上以高於目標公司股票市價的價格大量收購其股票,從而達到控制該公司的目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間接兼併
- 外文名:Indirect merger
- 性質:管理學名詞
- 適用:企業
兼併方式,三角兼併,反三角兼併,
兼併方式
間接兼併分為三角兼併和反三角兼併兩種方式。
三角兼併
三角兼併,是指收購公司首先設立一個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作為中介,然後,用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來兼併目標公司。採取此種兼併方式,目標公司的股東不是收購公司,因而收購公司對目標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而由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負責。此種兼併方式比較適合於上市公司採用,因為兼併公司的董事會有權決定子公司的併購事宜,從而避免股東大會表決的繁雜手續。
反三角兼併
反三角兼併,是指收購公司首先設立一個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然後,該子公司或控股公司被目標公司兼併,收購公司用其擁有其子公司的股權交換目標公司的股權或新發行的股票,同時,目標公司的股東獲得現金或收購公司的股票,其結果是目標公司成為收購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