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省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統籌和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六)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直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高等學校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省屬本專科院校專業設定和重點學科建設,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
(八)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九)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省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主管全省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
藝術教育、
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高校領導班子建設。
(十二)負責全省高等學歷教育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三)規劃、指導全省教育系統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協調、指導全省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和地方創新體系建設以及承擔國家和地方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畫的實施工作,指導全省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和學位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指導國語推廣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擬訂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與發展規劃,承擔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省學位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指導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全省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系統來川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六)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增掛信訪接待辦公室和學校安全監管辦公室牌子)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負責黨組會、辦公會和局級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以及會議議定事項、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訪、保密、安全保衛工作;協調管理教育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維穩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統戰方面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牽頭編寫教育志;負責管理機關文書檔案,並指導教育單位的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擬定地方性學校安全的規範性檔案,編制學校安全工作長遠規劃及年度計畫,擬定學校安全工作重要制度;督促、檢查全縣學校安全工作落實;組織指導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處理,指導、督促一般事故處理;參與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負責機關和戰線的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分析全縣教育信訪工作情況;負責接待、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指導、檢查全縣教育系統信訪工作。
教育股
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及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含幼兒教育、國小教育、國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
職業教育、
成人教育工作;歸口管理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安全教育、國防教育,中國小德育、中國小團隊、婦女兒童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學校教育思想、辦學方向的管理、教育教學管理和學校常規管理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編制全縣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重點推進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中小學生全面發展;協助有關部門進行校點布局調整;指導全縣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教學工作;牽頭、組織研究全縣教育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貫徹實施國家規定的課程計畫,檢查全縣基礎教育質量,制定評估標準,對中國小校進行辦學目標考核;審定全縣中國小校、幼稚園教學用書、學具、電子音像製品;主管全縣中小學生學籍、學業考試和畢業證發放工作。
人事股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擬訂學校教職工思想政治學習計畫並督促實施;規劃、指導全市教師隊伍、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培訓、教育管理工作;指導教育事業單位內部人事、勞動管理體制與分配製度的改革;負責教育系統(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福利、退職、退休、人事檔案、獎懲等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育局機關各股室正副股長(主任)和教育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的考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職工的年度工作考核、教職工業務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縣域內學校幹部的培養、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儲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調配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安置工作,協助做好農村中國小教師的招聘錄用工作。
計畫財務股
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統籌編制中等學校、普通中國小、職業中學年度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學校布局和結構調整;統籌管理確定後的全縣學校教育事業費、教育專款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和有關經費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和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的使用;指導執行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負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預、決算及監督管理;協調有關股室監督管理直屬事業單位(學校)基建投資計畫,指導學校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和學生、教師生活用房等各類用房的建設;統籌擬定和管理全縣教育收費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信息系統開發建設及全縣教育經費投入統計;負責組織對學校危房進行檢查、鑑定、改建,對自然災害造成的校舍安全問題進行處理。
審計法規股
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和法制教育以及民辦教育管理和行政審批工作。配合紀檢組、監察室監督檢查黨員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指導教育事業單位建立健全政務、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法制建設,組織職工認真學法,增強法制觀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做到自覺守法,杜絕違法違紀事件的出現,確保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貫徹《民辦教育促進法》,統籌全縣民辦教育事業的發展,規範民辦教育辦學和招生秩序,整治違規辦學,促進全縣民辦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負責國中及以下民辦學校辦學資格的審批工作;負責利用網際網路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的網校審批工作;負責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工作。
教育督導室
主要負責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全縣督政、督學、督教工作,制定督導工作制度和工作檔案。對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和監督檢查。對全縣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評估和對“兩基”工作進行驗收、複查。對縣域內素質教育工作、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檢查、評估。對教育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向縣人民政府報告情況,提出建議。組織各級各類督學和特約督導員參加培訓、進修,加強教育督導研究和信息交流,總結推廣教育督導經驗。辦理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
中國小教學研究室
主要負責教學業務管理、教師培訓、課程資源開發、教育科研管理和指導、教材教學指導、學科教學質量監測評估、教育決策諮詢等職能。
電化教育館
主要負責全縣現代教育技術工作的規劃、檢查、監督;收集、儲存、提供現代教育技術信息、資料、設備;培訓全縣電化教育技術工作人員、骨幹教師和教師信息技術;負責全縣信息技術環境建設,組織、訂購現代教育技術設備設施及軟體;組織實施遠程教育規劃,並提供相關服務;組織實施全縣"校校通"工程,並提供相關服務與技術支持;評審、推廣全縣電教科研成果,組織、開展電化教學研究及競賽活動;負責管理開江教育網,負責全縣中國小校園網建設;負責採集、製作教育電視新聞和其它教育電視節目。
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大學、中專招生工作,承擔普通高考、藝術體育招生、成人高考、自學考試以及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等各項具體工作。
教育技術物資裝備所
主要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和研究學校教育技術物資裝備工作。負責學校教學儀器、音體衛美勞器材、學具玩具、圖書、計算機、多媒體、校園網的建設和裝備,計算機教材、實驗操作規程等教學用書的征訂。制定全縣教育裝備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學校各教學功能室、場地的建設和規劃。管理和培訓教育技術裝備人員和學校實驗教學、綜合實踐活動課、圖書等管理人員。組織中小學生理科實驗操作、現代信息技術的考試和競賽。負責師生自製創新教具和教育裝備論文的評選活動。研究、指導學校青少年科技工作。開展實驗、信息技術、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教學研究活動。考評、管理各級"學校教育裝備標準化建設工程"、"實驗教學示範學校"的創建工作。負責學校教育技術物資裝備工作的督導、檢查、考評工作。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主要負責教育系統後勤服務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後勤管理工作;指導學校抓好教育產業發展工作;抓好學校學生資助及管理工作。
開江縣課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課程改革相關要求,制定縣域內課程改革實施方案;負責全縣學校課程改革的統籌、協調、後勤保障工作;加強對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的研究。指導學校校本課程的開發和套用;加強新課程的教學教程和考試評價的研究,構建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教師素質提高和教學方法改進的基礎教育新的評價體系;加強新課程教學方法、教學改革等方面工作宣傳、調研、檢查、指導、總結、推廣;協助做好課改師資培訓工作;完成上級安排的其它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陳朝毅:
主持黨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基建、財務、後勤管理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石楚林
分管基礎教育(含幼教、特教);分管學校德育、教育教學管理及研究指導,教師進修、業務提高;分管校點布局調整、教育技術裝備、電教工作。協助分管體衛藝、成人教育、職業教育、課程改革工作。
黨組成員、縣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肖時海
主持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金超
分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幹部、人事(含退管)及勞資管理、師資培訓(含乾訓)規劃、管理工作;分管婦女、老幹部、兒童工作。
黨組成員、縣教育工會主席唐代楠
主持縣教育工會全面工作,負責學校工會建設相關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一成
分管辦公室工作(包括文秘、會務、安全、保衛、信訪、目標管理與考核、檔案、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宣傳聯絡等)、資助中心工作。
黨組成員、招辦主任游玉華
主持縣招辦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曾令旭
負責紀檢、監察、效能建設,分管規範辦學行為、學生營養餐工作;協助分管審計及政策法規、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行政審批。
黨組成員、總支書記陳香
分管黨務(含統戰)、群團工作;負責教育局機關總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