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開封市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開封市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財政支持措施》《開封市培育壯大主導產業若干財政支持措施》已經市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0年11月17日
開封市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河南省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握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戰略機遇,堅持新發展理念,立足我市產業基礎,把製造業高質量發展作為主攻方向,聚焦製造業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服務化,堅持市域統籌推動和縣域主體推進並行、最佳化存量和擴大增量並重、改革創新和開放合作並舉,最佳化產業布局,構建產業生態,加強載體建設,強化示範引領,最佳化發展環境,增強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為開封復興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發展目標。到2022年,製造業總量規模、產業結構、質量效益同步提升,初步形成以智慧型製造為引領、高端製造業為支撐的現代產業體系,全市製造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35%左右,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究開發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達到1%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5%。到2025年,培育形成2個千億級產業集群和6個五百億級產業集群,力爭實現全市8大重點產業集群總量超過五千億規模,力爭培育8—10個百億企業。
二、主要任務
(一)做強主導產業,提升集群產業鏈。就汽車及零部件、精細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農副產品加工、紡織服裝、醫藥及醫療器械、裝備製造、現代家居八個重點產業鏈,建立以市級領導為“鏈長”的工作機制,健全“六個一”培育機制,制定支持重點產業鏈工作方案,開展穩鏈補鏈延鏈強鏈行動,增強產業鏈韌性。編制新一輪產業集聚區發展規劃,推行“畝均論英雄”改革,創新管理體制機制,鼓勵探索“飛地經濟”模式,通過完善要素供給、全面賦能企業“二次創業”,推動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
1.農副產品加工。鞏固農副產品加工優勢,推動麗星食品、宇東麵粉加工、潘安大蒜加工、益海嘉里油料加工、大紅門肉類加工、匯源果汁加工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冷鏈和休閒食品,打造千億級農副產品加工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2.精細化工。重點依託精細化工園區發展精細化工產業,支持培育東大化工、晉開化工、九泓化工、十一化建等龍頭企業,打造千億級現代化工基地。(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3.汽車及零部件。鞏固奇瑞汽車整車集成優勢,發展亞普汽車部件、廣佳汽飾、住成電裝等汽車零部件產業企業,打造500億級汽車及零部件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4.裝備製造。發揮空分、儀表、閥門等特殊裝備優勢,發展農機、預應力產業,支持培育中聯重科、開封空分、開封儀表等龍頭企業,打造500億級裝備製造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5.紡織服裝。發揮棉紡產業優勢,培育皮革、服裝加工等產業,支持尉氏紡織、鑫晟紡織、凱華皮革等龍頭企業發展壯大,打造500億級紡織服裝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6.現代家居。支持板材加工、家具製造等產業擴大規模,布局智慧型家居產業項目,支持培育立邦塗料、建祥木業、納森木業、金盛達石材等龍頭企業,打造500億級現代家居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7.新材料新能源。發展鋁型材產業,加快建設鋁型材加工、集散基地,發展碳納米材料,推進石墨烯、碳納米管、石墨晶須等產品研發,發展超硬材料製品,加快聚甲醛、新型耐火材料、新型研磨材料等產品研發,支持培育開炭新材、開建鋁業、東旺熙朝、龍宇化工、特耐股份、東磁新能源等龍頭企業,打造500億級新材料新能源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8.醫藥及醫療器械。發展特色原料藥、高端仿製藥和現代中藥,加快原料藥、重大疾病防治生物技術藥物、新型疫苗等研發和產業化,支持擴大醫用耗材、醫療器械等產業規模,支持培育開封製藥、天地藥業、大宋製藥、泰豐生物、優德醫療等龍頭企業,打造500億級醫藥及醫療器械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二)加快企業培育,激發市場活力。建立健全“四個50”企業培育機制,務實推進黨建專員(首席服務官)派駐工作,做大做強龍頭企業,培育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做精做優“專精特新”企業,推動小微企業上規模,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實施企業家培訓提升工程,引導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鼓勵企業採用國際先進標準組織生產,引進國內外知名檢驗檢測機構,選樹一批質量標桿企業。加強註冊商標培育和保護,建設商標品牌示範基地,培育品牌產業集群。支持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商聯)
(三)實施“三大改造”,加快轉型升級。加快企業新一輪大規模技術改造,力爭技改投資年均增長20%以上。建成一批智慧型化園區和工業網際網路平台。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和綠色製造提升行動。到2022年、2025年,力爭建成4個、6個國家級綠色工廠。分行業制定智慧型化改造指南、選樹標桿企業,每年培育8—10個智慧型工廠(車間)。實施中小企業數位化賦能行動,到2022年、2025年,全市上雲企業分別達到2200家、3000家。(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
(四)構建科技創新體系,推進技術成果轉化。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統籌科技創新和產業最佳化升級。強化關鍵技術攻關,加大研發投入,攻克一批“卡脖子”技術,支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套用,促進創新成果轉化。強化企業主體培育,到2022年、2025年,高新技術企業分別新增50家、1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業分別達到260家、400家。強化創新平台建設,力爭通過3至5年建成1家省級及以上製造業創新中心。強化技術創新合作,到2022年、2025年,分別建成40家、50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和新型研發機構。鼓勵推進軍民產業融合、科技協同創新和基礎設施共建。到2022年、2025年,全市軍民融合企業分別新增2家、4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
(五)提升數字賦能,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加快5G產業布局,做大5G產業規模,以我市龍頭企業為抓手,重點發展大數據、雲計算、智慧型製造等相關產業;形成一批產業優勢明顯、創新能力突出的5G產業集聚區;注重產業間的協調和帶動發展,實現“引一個項目,聚一批人才,興一方產業,強一市經濟”的發展目標。引進5G智慧型終端配套產業,做強基於5G標準的無線政務專網智慧型終端設備,持續引進VR/AR(虛擬現實/增強現實)設備、可穿戴設備領域的龍頭企業或重點項目。積極支持中原數據湖、河南大學軟體學院雙創基地發揮作用,導入相關產業生態資源,推進我市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慧等技術與5G產業的融合發展,努力打造集5G研發創新、套用體驗、產業發展等多領域於一體的5G綜合智慧型科技示範園區。推動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入融合,推動製造業與網際網路深度融合,培育1—2家智慧型化示範園區。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新型製造模式,培育1—2家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平台、項目)。加快發展工業設計、數據服務、標準認證等生產性服務業。(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供電公司、通信管理辦公室、各基礎電信運營公司、鐵塔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
(六)最佳化空間布局,推動縣域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圍繞鄭州大都市區戰略規劃,全面推進鄭開雙創走廊、開港經濟帶等重點產業帶建設,做好鄭汴汽車產業、鄭汴產學研對接,打造以項目為中心、骨幹企業為主體、工業園區為載體、集群化發展為目標的高質量發展引領區。各縣區立足自身稟賦優勢,定準2—3個特色主導產業,高質量承接產業轉移,建立重大製造業項目優先落地保障機制,加快產業及配套生產性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落實縣域治理“三起來”重大要求,開展縣域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推動縣域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各縣(區)政府)
三、要素保障
(一)強化財政引導。建立健全財政政策支持體系,加大對製造業的獎勵和補助力度。充分發揮國家、省級、市級各類資金的引導作用,重點支持企業實施智慧型、綠色、技術改造和智慧型製造生態構建、創新平台建設、首台(套)產品套用、工業互聯發展套用。(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二)保障製造業用地。建立工業項目優先落地保障機制,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推廣混合用地、“標準地”出讓等模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統籌用好工業配套用地,統籌布局公共服務和生活設施,研究制定產業集聚區和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政策。(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
(三)強化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提高中長期貸款比例,穩步擴大和提升製造業貸款規模和比重。開展民營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行動,推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辦銀行機制。建立製造業高質量發展企業“白名單”和重大項目庫,鼓勵金融機構對入單(庫)企業優先給予融資支持。支持企業上市(掛牌),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行開封中心支行、市銀保監局)
(四)加強人才支撐。大力實施“汴梁英才計畫”,加大重點產業緊缺人才引進和培育力度,發揮重點產業人才在產業轉型升級中的引領支撐作用。實施“新工科”建設計畫和全民技能振興工程,推進產教融合,推行新型學徒制、現代學徒制。優先推薦製造業領域人才申報國家、省級各類表彰獎勵,並在市級表彰獎勵中給予適當傾斜。(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五)強化數據套用。加快5G網路建設和產業發展,建設一批數據套用示範場景,加大製造業數據歸集和開放力度。(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局)
(六)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開展“一聯三幫”保企穩業專項行動。做好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落實減輕企業負擔各項措施。建立環保監管正面清單制度,實施差異化管控,避免“一刀切”。強化宣傳和輿論引導,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大國工匠”精神和新時代汴商精神,依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營商環境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四、組織實施
開封市製造強市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工作,建立市級領導分包重點企業和重大製造業項目工作機制,落實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工作檯賬,組織觀摩點評,督導工作落實。組建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家諮詢委員會。各縣(區)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強化部門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強化督導考核,完善統計監測機制,將製造業發展相關指標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體系,對排名靠前的地方給予土地指標、環境容量、政策資金等方面獎勵。
開封市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財政支持措施
為支持開封市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制定以下財政支持措施。
一、做大做強企業
1.培育大企業(集團)。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億元的工業企業,進行年度表彰,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超50億元後,每上一個50億元台階,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年主營業務收入超100億元後,每上一個50億元台階,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2.支持企業市場推廣。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各級展銷會、博覽會,按不超過場地租賃費、布展費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於在中央一級媒體做本地產品廣告的工業企業,按不超過廣告費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對本地產品直接銷往“一帶一路”沿線及其他重點區域的企業,按運費的2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支持項目建設
3.鼓勵重大技術改造。對企業實施的設備、研發投入500萬元以上的技改示範項目,按照設備、研發實際投入的25%以內給予後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100萬元。
4.鼓勵綠色化改造。對企業實施的設備、研發投入300萬元以上的重大節能、節水、清潔生產和基礎性工藝綠色化改造的示範項目,按照設備、研發實際投入的30%以內給予後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200萬元。
5.鼓勵智慧型化改造。對示範作用大、帶動能力強的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智慧型化改造項目,按照軟硬體投入的30%給予後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300萬元。
6.支持機器換人。對企業實施設備、研發投資200萬元以上的機器人“十百千”示範套用倍增工程項目,按設備、研發投入的30%以內給予後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200萬元。
7.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對我市工業主導產業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擴大再生產項目、二次創業項目,項目完成投產後,按不高於項目生產和技術設備投資額的3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三、支持創新轉型發展
8.支持試點示範園區。對獲得國家、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工業網際網路、大數據方向)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被評為國家級、省級綠色園區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批准的國家級、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
9.支持試點示範企業。對被評為國家級、省級綠色(節能)工廠試點示範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省“專精特新”優質中小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資金。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國家製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試點示範企業、質量標桿試點示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省級智慧型工廠、智慧型車間試點示範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
10.支持試點示範項目(平台)。對新批准的省級以上(含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台、工業設計中心的,按上級財政獎勵資金的50%給予配套獎勵。對企業承擔國家工業強基工程的項目,按國家資助資金的50%給予配套支持,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軍民融合類政策性資金支持的企業(單位),按上級財政支持資金的50%給予配套支持,單個企業(單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經國家、省軍民融合辦認定新成立的軍民兩用科技研發中心、套用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等軍民融合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工業網際網路、製造業“雙創”平台、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範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
11.支持試點示範產品。對新獲得國家製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企業開發的通過省工業新產品綜合評價的新產品,按上級財政獎勵資金的50%給予配套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或節能產品的,按上級財政獎勵資金的50%給予配套獎勵。
12.支持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凡列入市級創新中心培育名單的企業,在培育期(不超過兩年)內,以項目建成後補助方式,按照年度內購置研發、中試等設備投入資金的20%給予補助,年度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凡認定為市級創新中心的企業,分年度簽訂建設協定,以支持項目建設的方式,按照年度內進行技術引進及購入科研儀器、設備和軟體購置等費用總和的20%給予補助,連續支持三年,年度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成功創建為國家級、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0萬元、100萬元獎勵。
四、支持工業網際網路發展
13.支持企業上雲。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上雲產生的服務費在3萬元以上的(含3萬元),按不超過契約執行額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小微企業上雲產生的服務費在1萬元以上的(含1萬元),按不超過契約執行額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萬元。
14.支持工業雲平台建設。對納入市重點培育名單的行業工業網際網路平台一次性獎補50萬元,對納入市重點培育名單的綜合性工業網際網路平台一次性獎補100萬元(項目納入市重點培育名單後,先給予補助總額的50%;項目通過驗收,再給予補助總額的50%;達不到驗收標準的,全額收回)。對列入國家級、省級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培育單位的,在項目驗收完成後,按上級財政補貼資金的30%給予配套支持。
五、附則
本政策適用於在開封市行政區劃內登記註冊、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相關企業、單位。實施期限暫定為2020年—2022年,實施期內,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適時組織政策執行效果績效評價,根據實施成效績效情況,適時調整政策,確保各項財政政策發揮最大效益。
本政策財政獎補資金用於支持企業科技研發、擴大生產、創新改造、新項目建設和項目貸款資金本息償還等方面。
對企業同一事項涉及本政策同類多項優惠的,按最高的一項優惠政策執行;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市級各項優惠政策不重複享受;對獲得上級補助獎勵、本級給予配套的,與本級補助獎勵不重複享受。單個企業當年獲得的本級各項補助獎勵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其上繳本年度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
對提供虛假材料,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因偷、騙稅等稅收違法行為被立案查處和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原有出台的相關政策,與本政策規定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本政策由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由市工信局牽頭制定細則並組織實施,且對實施過程中進行監督及績效評價。
開封市培育壯大主導產業若干財政支持措施
為做大做強做精主導產業,特制定以下若干財政支持措施。
一、農副產品加工產業鏈
1.對通過危害分析及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的農副產品加工企業,獲得以上一種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獲得以上兩種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40萬元。(需提供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帶驗證碼或防偽標識的年度審計報告)
2.對獲得AA級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產品的農副產品加工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需提供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帶驗證碼或防偽標識的年度審計報告)
二、裝備製造業產業鏈
3.對我市企業自主研發和購買使用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認定的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的企業,按照省財政獎勵資金的50%給予配套獎勵。
4.對當年新增單個訂單契約執行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裝備製造業企業,按其銀行貸款金額的一年期基準利率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
5.對獲得國家、省年度標誌性高端裝備的裝備製造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
三、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興產業鏈
6.對工商註冊且納稅在我市的新材料新能源產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以其上年度增值稅為基數,按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7.對工商註冊且納稅在我市的電子信息產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以其上年度增值稅為基數,按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8.對新開發設計的信息技術終端產品在開封市生產製造的(軟體產品在開封市推廣套用的)並服務於製造業發展的企業,按其首份銷售契約執行額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9.對首次獲得五級軟體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認證和一級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認證的軟體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四、醫藥及醫療器械產業鏈
10.鼓勵醫藥企業研發新產品,對我市醫藥企業研發的新產品獲得國家藥品批件且生產銷售計入我市,單品種藥品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獎勵50萬元;單品種藥品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的,獎勵100萬元。
11.對通過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醫藥品種,給予生產企業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2.對取得藥品或醫療器械上市許可持有人(註冊人)當年委託我市企業生產其所持有藥械產品,且銷售稅收在我市結算的,按單個品種實際委託生產契約執行額的5%對受託生產企業進行獎勵。單個品種每年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且只享受一次。同一企業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五、汽車及零部件產業鏈
13.對工商註冊且納稅在我市的汽車及農機零部件生產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以其上年度增值稅為基數,按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4.新能源汽車科技研發獎勵。按不高於新能源汽車年度本地研發經費20%的比例,給予適當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15.市內生產且市內銷售的新能源汽車,按車輛銷售價格的4%給予補貼,單台最高不超過2000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6.市內生產且市內銷售的拖拉機、玉米機、小麥收割機等農機整車,每台予以4%的補貼,每台不超過1萬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六、精細化工產業鏈
17.鼓勵人口密集區危化品生產企業及建成區重污染工業企業退城進園,對新項目實際投資超過30億元的企業,老廠區土地收儲並變更用途後,市財政參照該地塊淨收益(扣除徵收成本、上繳省財政和按規定提取部分)70%的標準獎勵企業;對新項目實際投資超過20億元的企業,老廠區土地收儲並變更用途後,市財政參照該地塊淨收益(扣除徵收成本、上繳省財政和按規定提取部分)50%的標準獎勵企業;對新項目實際投資20億元以下的企業,老廠區土地收儲並變更用途後,市財政參照該地塊淨收益(扣除徵收成本、上繳省財政和按規定提取部分)45%的標準獎勵企業。對人口密集區危化品生產企業及建成區重污染工業企業提前完成“兩斷三清”並通過驗收,市財政給予50—100萬元的獎勵。
七、紡織服裝產業鏈
18.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服裝研究院、質量檢測中心,建設從纖維、紗線研發到面料開發的產業鏈平台創新模式,推動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和科技成果的市場轉化,努力實現產品本地化檢測。對新建的省級以上(含省級)檢測中心、紡織服裝研發中心,按照其檢測、研發設備投資總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19.鼓勵企業併購品牌。對新併購(或獨家代理加工)國內馳名服裝商標的生產企業,且該品牌服裝年銷售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0.鼓勵企業聘請設計人才。對企業聘請服裝設計團隊或服裝設計大師(均具有中國服裝協會、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等機構認定的資質證書),服務企業不少於兩年,幫助企業經濟效益、規模明顯提升,按支付團隊合作費用或人才年度薪酬總額的2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補不超過20萬元。
八、現代家居產業鏈
21.對當年榮獲“中國家居產業百強榜”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九、附則
本政策適用於在開封市行政區劃內登記註冊、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相關企業、單位。實施期限暫定為2020年—2022年。實施期內,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適時組織政策執行效果績效評價,根據實施成效績效情況,適時調整政策,確保各項財政政策發揮最大效益。
本政策財政獎補資金用於支持企業科技研發、擴大生產、創新改造、新項目建設和項目貸款資金本息償還等方面。
對企業同一事項涉及本政策同類多項優惠的,按最高的一項優惠政策執行;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市級各項優惠政策不重複享受;對獲得上級補助獎勵、本級給予配套的,與本級補助獎勵不重複享受。單個企業當年獲得的本級各項補助獎勵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其上繳本年度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
對提供虛假材料,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因偷、騙稅等稅收違法行為被立案查處和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原有出台的相關政策,與本政策規定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本政策由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由市工信局牽頭制定細則並組織實施,且對實施過程中進行監督及績效評價。
開封市培育壯大主導產業若干財政支持措施
為做大做強做精主導產業,特制定以下若干財政支持措施。
一、農副產品加工產業鏈
1.對通過危害分析及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的農副產品加工企業,獲得以上一種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獲得以上兩種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40萬元。(需提供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帶驗證碼或防偽標識的年度審計報告)
2.對獲得AA級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產品的農副產品加工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需提供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帶驗證碼或防偽標識的年度審計報告)
二、裝備製造業產業鏈
3.對我市企業自主研發和購買使用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認定的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的企業,按照省財政獎勵資金的50%給予配套獎勵。
4.對當年新增單個訂單契約執行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裝備製造業企業,按其銀行貸款金額的一年期基準利率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
5.對獲得國家、省年度標誌性高端裝備的裝備製造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
三、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興產業鏈
6.對工商註冊且納稅在我市的新材料新能源產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以其上年度增值稅為基數,按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7.對工商註冊且納稅在我市的電子信息產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以其上年度增值稅為基數,按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8.對新開發設計的信息技術終端產品在開封市生產製造的(軟體產品在開封市推廣套用的)並服務於製造業發展的企業,按其首份銷售契約執行額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9.對首次獲得五級軟體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認證和一級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認證的軟體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四、醫藥及醫療器械產業鏈
10.鼓勵醫藥企業研發新產品,對我市醫藥企業研發的新產品獲得國家藥品批件且生產銷售計入我市,單品種藥品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獎勵50萬元;單品種藥品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的,獎勵100萬元。
11.對通過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醫藥品種,給予生產企業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2.對取得藥品或醫療器械上市許可持有人(註冊人)當年委託我市企業生產其所持有藥械產品,且銷售稅收在我市結算的,按單個品種實際委託生產契約執行額的5%對受託生產企業進行獎勵。單個品種每年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且只享受一次。同一企業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五、汽車及零部件產業鏈
13.對工商註冊且納稅在我市的汽車及農機零部件生產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以其上年度增值稅為基數,按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4.新能源汽車科技研發獎勵。按不高於新能源汽車年度本地研發經費20%的比例,給予適當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15.市內生產且市內銷售的新能源汽車,按車輛銷售價格的4%給予補貼,單台最高不超過2000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6.市內生產且市內銷售的拖拉機、玉米機、小麥收割機等農機整車,每台予以4%的補貼,每台不超過1萬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六、精細化工產業鏈
17.鼓勵人口密集區危化品生產企業及建成區重污染工業企業退城進園,對新項目實際投資超過30億元的企業,老廠區土地收儲並變更用途後,市財政參照該地塊淨收益(扣除徵收成本、上繳省財政和按規定提取部分)70%的標準獎勵企業;對新項目實際投資超過20億元的企業,老廠區土地收儲並變更用途後,市財政參照該地塊淨收益(扣除徵收成本、上繳省財政和按規定提取部分)50%的標準獎勵企業;對新項目實際投資20億元以下的企業,老廠區土地收儲並變更用途後,市財政參照該地塊淨收益(扣除徵收成本、上繳省財政和按規定提取部分)45%的標準獎勵企業。對人口密集區危化品生產企業及建成區重污染工業企業提前完成“兩斷三清”並通過驗收,市財政給予50—100萬元的獎勵。
七、紡織服裝產業鏈
18.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服裝研究院、質量檢測中心,建設從纖維、紗線研發到面料開發的產業鏈平台創新模式,推動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和科技成果的市場轉化,努力實現產品本地化檢測。對新建的省級以上(含省級)檢測中心、紡織服裝研發中心,按照其檢測、研發設備投資總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19.鼓勵企業併購品牌。對新併購(或獨家代理加工)國內馳名服裝商標的生產企業,且該品牌服裝年銷售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0.鼓勵企業聘請設計人才。對企業聘請服裝設計團隊或服裝設計大師(均具有中國服裝協會、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等機構認定的資質證書),服務企業不少於兩年,幫助企業經濟效益、規模明顯提升,按支付團隊合作費用或人才年度薪酬總額的2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補不超過20萬元。
八、現代家居產業鏈
21.對當年榮獲“中國家居產業百強榜”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九、附則
本政策適用於在開封市行政區劃內登記註冊、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相關企業、單位。實施期限暫定為2020年—2022年。實施期內,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適時組織政策執行效果績效評價,根據實施成效績效情況,適時調整政策,確保各項財政政策發揮最大效益。
本政策財政獎補資金用於支持企業科技研發、擴大生產、創新改造、新項目建設和項目貸款資金本息償還等方面。
對企業同一事項涉及本政策同類多項優惠的,按最高的一項優惠政策執行;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市級各項優惠政策不重複享受;對獲得上級補助獎勵、本級給予配套的,與本級補助獎勵不重複享受。單個企業當年獲得的本級各項補助獎勵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其上繳本年度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
對提供虛假材料,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因偷、騙稅等稅收違法行為被立案查處和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原有出台的相關政策,與本政策規定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本政策由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由市工信局牽頭制定細則並組織實施,且對實施過程中進行監督及績效評價。
開封市培育壯大主導產業若干財政支持措施
為做大做強做精主導產業,特制定以下若干財政支持措施。
一、農副產品加工產業鏈
1.對通過危害分析及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的農副產品加工企業,獲得以上一種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獲得以上兩種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40萬元。(需提供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帶驗證碼或防偽標識的年度審計報告)
2.對獲得AA級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產品的農副產品加工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需提供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帶驗證碼或防偽標識的年度審計報告)
二、裝備製造業產業鏈
3.對我市企業自主研發和購買使用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認定的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的企業,按照省財政獎勵資金的50%給予配套獎勵。
4.對當年新增單個訂單契約執行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裝備製造業企業,按其銀行貸款金額的一年期基準利率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
5.對獲得國家、省年度標誌性高端裝備的裝備製造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
三、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興產業鏈
6.對工商註冊且納稅在我市的新材料新能源產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以其上年度增值稅為基數,按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7.對工商註冊且納稅在我市的電子信息產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以其上年度增值稅為基數,按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8.對新開發設計的信息技術終端產品在開封市生產製造的(軟體產品在開封市推廣套用的)並服務於製造業發展的企業,按其首份銷售契約執行額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9.對首次獲得五級軟體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認證和一級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認證的軟體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四、醫藥及醫療器械產業鏈
10.鼓勵醫藥企業研發新產品,對我市醫藥企業研發的新產品獲得國家藥品批件且生產銷售計入我市,單品種藥品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獎勵50萬元;單品種藥品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的,獎勵100萬元。
11.對通過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醫藥品種,給予生產企業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2.對取得藥品或醫療器械上市許可持有人(註冊人)當年委託我市企業生產其所持有藥械產品,且銷售稅收在我市結算的,按單個品種實際委託生產契約執行額的5%對受託生產企業進行獎勵。單個品種每年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且只享受一次。同一企業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五、汽車及零部件產業鏈
13.對工商註冊且納稅在我市的汽車及農機零部件生產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以其上年度增值稅為基數,按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4.新能源汽車科技研發獎勵。按不高於新能源汽車年度本地研發經費20%的比例,給予適當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15.市內生產且市內銷售的新能源汽車,按車輛銷售價格的4%給予補貼,單台最高不超過2000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6.市內生產且市內銷售的拖拉機、玉米機、小麥收割機等農機整車,每台予以4%的補貼,每台不超過1萬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六、精細化工產業鏈
17.鼓勵人口密集區危化品生產企業及建成區重污染工業企業退城進園,對新項目實際投資超過30億元的企業,老廠區土地收儲並變更用途後,市財政參照該地塊淨收益(扣除徵收成本、上繳省財政和按規定提取部分)70%的標準獎勵企業;對新項目實際投資超過20億元的企業,老廠區土地收儲並變更用途後,市財政參照該地塊淨收益(扣除徵收成本、上繳省財政和按規定提取部分)50%的標準獎勵企業;對新項目實際投資20億元以下的企業,老廠區土地收儲並變更用途後,市財政參照該地塊淨收益(扣除徵收成本、上繳省財政和按規定提取部分)45%的標準獎勵企業。對人口密集區危化品生產企業及建成區重污染工業企業提前完成“兩斷三清”並通過驗收,市財政給予50—100萬元的獎勵。
七、紡織服裝產業鏈
18.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服裝研究院、質量檢測中心,建設從纖維、紗線研發到面料開發的產業鏈平台創新模式,推動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和科技成果的市場轉化,努力實現產品本地化檢測。對新建的省級以上(含省級)檢測中心、紡織服裝研發中心,按照其檢測、研發設備投資總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19.鼓勵企業併購品牌。對新併購(或獨家代理加工)國內馳名服裝商標的生產企業,且該品牌服裝年銷售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0.鼓勵企業聘請設計人才。對企業聘請服裝設計團隊或服裝設計大師(均具有中國服裝協會、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等機構認定的資質證書),服務企業不少於兩年,幫助企業經濟效益、規模明顯提升,按支付團隊合作費用或人才年度薪酬總額的2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補不超過20萬元。
八、現代家居產業鏈
21.對當年榮獲“中國家居產業百強榜”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九、附則
本政策適用於在開封市行政區劃內登記註冊、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相關企業、單位。實施期限暫定為2020年—2022年。實施期內,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適時組織政策執行效果績效評價,根據實施成效績效情況,適時調整政策,確保各項財政政策發揮最大效益。
本政策財政獎補資金用於支持企業科技研發、擴大生產、創新改造、新項目建設和項目貸款資金本息償還等方面。
對企業同一事項涉及本政策同類多項優惠的,按最高的一項優惠政策執行;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市級各項優惠政策不重複享受;對獲得上級補助獎勵、本級給予配套的,與本級補助獎勵不重複享受。單個企業當年獲得的本級各項補助獎勵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其上繳本年度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
對提供虛假材料,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因偷、騙稅等稅收違法行為被立案查處和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原有出台的相關政策,與本政策規定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本政策由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由市工信局牽頭制定細則並組織實施,且對實施過程中進行監督及績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