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坑地質工作

閉坑地質工作

閉坑地質工作(geological work for mine closure)是指礦山開採生產末期,關閉生產系統前,為論證礦山關閉所進行的全部地質工作。在中國一個礦山能否關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閉坑條件,按一定程式提交閉坑地質報告,辦理審批手續。經過專家評審、上級批准,方能閉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閉坑地質工作
  • 外文名:geological work for mine closure
  • 學科:地質工程
  • 領域:能源
  • 範圍:開採
  • 套用:礦山關閉
簡介,閉坑的基本條件,閉坑地質工作的程式和內容,閉坑地質調查和論證,閉坑地質評審,

簡介

閉坑地質工作(geological work for mine closure)是指礦山開採生產末期,關閉生產系統前,為論證礦山關閉所進行的全部地質工作。在中國一個礦山能否關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閉坑條件,按一定程式提交閉坑地質報告,辦理審批手續。經過專家評審、上級批准,方能閉坑。

閉坑的基本條件

(1)已通過系統的普查找礦工作,證實礦區深邊部和鄰近外圍已無開發遠景,已發現的礦床、礦體已進行了系統的地質勘探和生產勘探工作,且勘探方法正確,工作質量符合要求。
(2)采場、階段或平台採礦工作已結束,並通過了鑑定驗收,礦區範圍內所探明的可采儲量和一切可利用的伴生、共生礦產均已采完。
(3)因技術、安全原因不能回採的儲量、業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核銷。
(4)暫不能利用儲量,須經技術經濟論證,仍不能開發利用,廢石、尾砂經過試驗暫無綜合利用價值。
(5)礦山水久保留的地質、測量和採礦生產資料己系統收集和整理。

閉坑地質工作的程式和內容

礦山的關閉是在采場和階段回採結束的基礎上,由局部到整體分階段進行。其工作程式依次為:地質調查和論證、地質評審、申報、審批、關閉等五個階段。其中地質調查和論證、地質評審是整個閉坑工作的基礎和關鍵,也是閉坑地質工作的主要任務。

閉坑地質調查和論證

一般在閉坑前兩年開始進行,其主要內容有:
(1)調查礦區找礦勘探歷史,系統收集、整理歷次找礦勘探工作提交的和礦山基建、生產過程積累的全部地質資料,總結礦床成礦規律,論證礦區內是否還有找礦遠景;對己做的地質勘探、生產勘探工作作出評價,評定勘探技術手段、勘探工程網度和勘探程度的正確性和合理性,論證資源是否己探清。
(2)系統統計歷次地質勘探、生產勘探提交的儲量、歷年礦山采出儲量、報銷開採損失與非開採損失儲量的噸數、級別、礦石平均品位和各種儲量分布範圍,論證可采儲量是否已采完。
(3)探明的伴生、共生礦產的種類、儲暈噸數及其在開採、選礦、冶煉過程中的綜合回收情況。
(4)暫不能利用儲量(含已報銷的殘礦、難選礦、貧礦)的噸數、品位、分布範圍及其利用前景,尾礦的數量、物質成分、有用組分、品位及其再回收或綜合利用前景。
(5)礦山生產情況調查,包括生產規模、開採範圍和深度,開拓方式、開採方法、回採順序、運輸、排水、通風防塵系統和開採技術經濟指標,並對開採工作作出評價。
(6)採空區、陷落區的現狀和處理情況,閉坑後擬採取的安全措施。
(7)選礦廠生產規模、工藝流程、技術經濟指標,並對其作出評價。
(8)礦山地質、測量工作經驗教訓總結。最後作出能否閉坑的結論。

閉坑地質評審

組織同行專家對閉坑地質調查和論證報告進行全面審查,評議該礦山資源是否已查明,已發現的礦床、礦體是否已探清,可采的儲量是否己采完,結論是否符合客觀實際,可否作為礦山關閉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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