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國土資源局位於廉江市,是市轄各鎮共19個國土資源所為市國土資源局派出機構。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等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本轄區內的土地劃撥、出讓的審核報送工作;負責土地調查、地籍測繪工作;負責土地登記、發證審核工作。負責依法對本轄區內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認證登記工作;承擔土地、礦產、測繪等方面的動態巡查及監測任務,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制止和糾正並予報告,協助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廉江市國土資源局
- 性質:資源局
- 城市:廉江市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成員,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土地、礦產、測繪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本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行政處罰的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二)編制和實施土地和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及測繪工作規劃;負責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導和審核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三)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工作,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和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
(四)指導和實施土地儲備,依法處置和回收閒置土地。
(五)檢查監督國土、礦產資源、測繪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統籌協調國土整治活動;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礦產資源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六)組織實施地籍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確權、城鄉地籍管理、土地分等定級、土地登記發證等工作。
(七)對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等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的管理;制定和公布基準地價,審核土地評估機構的資格,對土地使用權評估結果進行備案;承擔上報各類建築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負責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核、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核登記病管理工作;組織礦產資源調查,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核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管理地質勘查成果;組織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確認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結果。
(九)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保護地質遺址;負責審核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設計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組織實施對地質遺址保護區的勘查和監測工作。
(十)制定測繪工作規劃,組織並管理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依法實施測繪業務管理,審核測繪單位資格,負責測繪任務登記。
(十一)負責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勘察測繪事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歸口管理市屬地質勘查單位。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檔案的起草、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檔案、政務信息、綜合調研、宣傳、信訪、保密、保衛、外事、接待、後勤保障、資產管理、財務等工作。
負責土地、礦產資源及測繪業務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管理辦文視窗工作,負責有關國土、地礦、勘察、測繪管理業務等審批檔案的承接、審核、分送、督辦、發還工作。
(二)人事股(與紀檢組、監察室合署)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黨群、工青婦、內部審計、計畫生育和老幹部工作。
(三)地籍股
組織實施地籍管理工作,開展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和土地統計工作;負責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轉讓、租賃和抵押工作;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四)測繪管理股
負責編制測繪規劃和年度計畫有關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測繪技術規定的有關工作,監督執行國家測繪技術規範和質量管理規定;管理全市大地測量控制系統和沛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管理測繪成果質量和地圖編制出版工作;審查公開出版和展示的地圖,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依法實施測繪行業管理、辦理測繪任務登記,審查測繪單位資格,負責仲裁測繪糾紛;指導和監督測量標誌保護工作。管理城市規劃區內勘察測繪,負責城市勘測資質審查和發證。
(五)地質礦產水環股
負責地質勘查單位的資質認證和審核;處理地質勘查糾紛;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範、規程並進行質量監督;負責編制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和保護地質遺蹟的規劃、計畫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地質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負責地質勘查成果的登記和地質勘查行業綜合統計及組織協調地質科技項目的實施,管理地質勘查成果;指導地質災害和地下水的動態監測、評價、預報工作;審批礦山閉坑地質報告,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管理,審核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機構的資格和審核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負責區域、城市、礦山的地質環境和地質遺蹟的管理,負責認定地質遺蹟保護區的有關工作;統一管理地質環境監測站、網;為市內重大建設項目、城市總體規劃和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的審批工作提供有關的審查意見。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規劃工作;擬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合理配置礦產資源;負責礦產資源(含地下水)儲量的審批、登記、統計、核算及礦產品供銷情況的統計工作;依法進行採礦權審批登記發證和採礦權轉讓審批登記,協調處理重大採礦爭議以及採礦權屬糾紛;審核採礦評估機構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的資格,審核國家出資形成的採礦權評估結果,審核礦產資源儲量評估結果,管理全市地質資料交匯工作;辦理開辦礦山企業(含三資企業)的立項報告覆核業務;負責國家和省規定地礦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其他收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管理礦產督察員。
(六)執法監察股(加掛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隊牌子)
負責宣傳貫徹國土管理、礦產資源及測繪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和有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國土、礦產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法規宣傳工作;組織法律法規和業務的學習培訓及對外交流,協助法院查封土地等工作。
對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法律,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土地和礦產執法監督、違法案件查處規定;組織對土地的農班轉用、土地徵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的執法監督;依法查處轄區內的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以及有關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國土動態巡查工作。
(七)耕地規劃保護股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及區域性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和管理;指導和審核市、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上報上級人民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組織實施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實施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負責建設項目有關預審;審核耕地補充方案,負責新增耕地的驗收管理;實施土地用途管制。
(八)土地利用管理股
負責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作價出資、交易的審核和監督管理;審核建設項目用地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和劃撥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負責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制定和公布基準地價;負責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徵用、管理工作;負責閒置土地的處理工作;審核土地評估機構、中介機構資格;審核擬發布的建設用地信息。
領導班子成員
姓名 | 職務 | 分工情況 |
黃誠鎮 | 局長、黨組書記 | 負責局全面工作。 |
柯紹波 | 副局長、市土地儲備管理中心主任 | 主管土地儲備管理中心工作,分管土地利用、土地交易、地價評估、土地儲備管理工作。 |
戴文彩 | 黨組副書記 | 分管辦公室、視窗、財會、信息公開工作。 |
何耘韜 | 副局長 | 分管測繪、礦產、安全生產工作。 |
林良忠 | 副局長 | 分管耕地規劃保護、土地開發工作。 |
陸宇賢 | 副局長 | 分管地籍工作。 |
陳桂傑 | 紀檢組長 | 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組織、人事、工青婦工作。 |
黎文韜 | 執法監察隊隊長 | 分管執法監察股、執法監察隊、信訪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