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體工作考核辦法是長治市政府推出的最新正版軟體工作考核辦法。
一、考核組織
考核工作由市推進使用正版軟體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著作權局)牽頭組織,領導組各成員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採購中心)共同實施。
二、考核對象
市、縣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等機關。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採用聽取匯報、查閱實證資料(制度、檔案、台賬等)、抽查計算機軟體等方式進行。
四、考核內容
(一)工作責任落實情況。各級、各部門軟體正版化工作機構的組成情況,使用正版軟體工作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的落實情況,負責信息化工作的部門及其負責人對本地、本單位使用正版軟體工作責任的落實情況。
(二)軟體正版化工作總體實施情況。軟體正版化工作年度計畫及年度報告制度落實情況;軟體正版化年度經費預算安排情況。
(三)軟體安裝、使用情況。計算機作業系統、辦公軟體、防毒軟體的正版授權取得及安裝使用情況。
(四)軟體資產管理和軟體正版化長效機制的建立情況。軟體正版化工作檔案、軟體資產管理台賬的建立情況;軟體採購、安裝、使用等資產管理制度的建立情況;軟體正版化日常檢查、審計監督、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情況;軟體正版化宣傳培訓工作開展情況。
五、考核評定
(一)分值說明。
1.軟體正版化工作機構的組成和工作責任落實(10 分,第一責任人無工作批示的扣5 分);
2.著作權管理部門牽頭責任落實情況(5 分,軟體正版化工作向本級政府無請示、無報告的扣5 分);
3 .工作計畫的制訂情況、年度報告制度執行情況(共10 分);
4.軟體正版化年度經費預算安排情況(5 分);
5.軟體正版化工作檔案、軟體資產管理台賬(10 分);
6 .軟體採購、安裝、使用等軟體資產管理制度(10 分);
7.軟體正版化工作納入信息化建設統籌安排情況和負責信息化工作的部門推進使用正版軟體工作的情況(市直部門10 分,縣5 分);
8.軟體正版化年度審計工作(5 分);
9.軟體正版化工作日常檢查、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10分);
10.軟體正版化宣傳培訓工作(10 分);
11.實地檢查計算機軟體安裝、使用情況(共20 分,作業系統5 分、辦公軟體10 分、防毒軟體5 分)。
(二)結果運用。
考核評定工作採用百分制評分法,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次。90 分以上(含90 分)為優秀,70 分以上(含70 分)為良好,70 分以下為一般。考核完成後,市領導組將在全市範圍內通報考核結果。對考核結果為一般等次的市直部門、縣及其第一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並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